子述之。遣车视牢具,盖旧制也。)
  夫三年之丧,非强而致之。听乐不乐,食旨不甘,思慕之心未能绝也。晚世风流俗败,嗜欲多,礼义废,君臣相欺,父子相疑,怨尤充胸,思心尽亡,被衰戴,戏笑其中,虽致之三年,失丧之本也。(《淮南子本经训》)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制丧三年,所以报父母之恩也。期年之丧,通乎诸侯。三年之丧,通乎天子。礼之经也。(同上)
  子夏三年之丧毕,见于孔子。孔子与之琴,使之弦。援琴而弦,bb而乐,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及也。”子曰:“君子也。”闵子骞三年之丧毕,见于孔子。孔子与之琴,使之弦。援琴而弦,切切而悲,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过也。”孔子曰:“君子也。”子贡问曰:“闵子哀不尽,子曰君子也;子夏哀已尽,子曰君子也。赐也惑,敢问何谓?”孔子曰:“闵子哀未尽,能断之以礼,故曰君子也。子夏哀已尽,能引而致之,故曰君子也。夫三年之丧,固优者之所屈,劣者之所勉。”
  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丧亲三年,丧君三年。君与父孰重?”田过对曰:“殆不如父重。”王忿然怒曰:“然则何为去亲而事君?”田过对曰:“非君之土地,无以处吾亲。非君之禄,无以养吾亲。非君之爵位,无以尊显吾亲。受之君,致之亲。凡事君,所以为亲也。”宣王邑邑而无以应。(《说苑修文》)
  (惟儒者丧亲,乃服三年。然则非儒者不为三年丧,可知。此最明矣。)──右明丧葬之制为孔子改定者。
  “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何注: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公羊》隐公元年)
  周有千八国诸侯,尽京师之地,不足以容,不合事理。(《孝经纬》附录)
  (《王制》有一千八百国之说,此云不合事理,则周时必无此制,而为孔子所改者明矣。百里亦孔子之制。此发明孔子建国之义。)
  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弟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史记秦始皇本纪》)
  (《春秋》开端发大一统之义,孟、荀并传之。李斯预闻斯义,故请始皇罢侯为郡县,固《春秋》义也。有列侯则有相争,故封建诚非圣人意也。)
  ──右孔子定削封建、大一统之制。
  河阳冬言狩,获麟春言狩者,盖据鲁变周之春以为冬,去周之正而行夏之时。(《公羊》哀公十四年何注)
  (何氏言,春言狩者,变周之春以为冬,去周之正而行夏之时,此说与《论语》颜渊问为邦之说同。苟非改制以为百王法,不几圣人为悖理之尤哉?然则历学亦孔子所改定者。)
  孔子承周之弊,行夏之时,知继十一月正者,当用十三月也。天道左旋,改正者右行,何也?改正者非改天道也,但改日月耳。日月右行,故改正亦右行也。(《白虎通三正》)
  ──右明授时乃孔子之制。
  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什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公羊》宣公十五年何注)
  季康子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不对,私于冉有曰:“求来,汝不闻乎?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于是乎有鳏寡孤疾,有军旅之出,则征之,无则已。其岁,收田一井,出O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若欲犯法,则苟而赋,又何访焉?”(《国语》)
  (鲁为秉礼之国,季为世禄之家。先祖周公之籍尚不能守,季虽不道,当不如是,此必无之事也。盖制土籍田,实为孔子定制。但世多是古而非今,故不得不托先王以明权,且以远祸矣。井田,孔子之制也。)
  ──右明孔子制土籍田之制。
  当春秋时,废选举之务,置不肖于位,辄退绝之以生过失,至于君臣忿争出奔,国家之所以昏乱,社稷之所以危亡,故皆录之。录所奔者,为受义者,明当受贤者,不当受恶人也。(《公羊》隐公元年何注)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传曰》: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公羊》隐公三年)
  (世卿之制,自古为然,盖由封建来者也。孔子患列侯之争,封建可削,世卿安得不讥?读《王制》选士、造士、俊士之法,则世卿之制,为孔子所削,而选举之制,为孔子所创,昭昭然矣。选举者,孔子之制也。)
  ──右明选举为孔子之制。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荀子正论》)
  (舜命皋陶,明于五刑,宥过无大,刑故无小,《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