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偶同邪,抑真有取于智通之说也?
  六四、元之大儒,称许鲁斋、也萋二人。鲁斋始终尊信朱子,其学行皆平正笃实。遭逢世祖,致位通显,虽未得尽行其志,然当其时而儒者之道不废,虞伯生谓鲁斋实启之,可谓有功于斯文矣。草庐初年笃信朱子,其进甚锐。晚年所见,乃与陆象山合。其出处一节,自难例之鲁斋。若夫一生逞捎鹨硎ゾ,终老不倦,其志亦可尚矣。
  六五、刘静修天分甚{,学博才雄,议论英发,当时推重,殆与许鲁斋也萋等。然以愚观之,谓之有志于圣人之道则可,谓其有得乎圣人之道,恐未然也。姑举所疑之一二,以俟知言者断焉。退斋记有云:凡事物之肖夫道之体者,皆洒然而无所累,变通不可穷也。即如其言,则是所谓道体者,当别为一物,而立乎事物之外,而所谓事物者,不容不与道体为二,有肖焉,亦必有弗肖者矣。夫器外无道,道外无器。所谓“器亦道,道亦器”是也,而顾可二之乎!又叙学一篇,似乎枝叶盛于根本。其欲令学者“先六经而后语孟”,与程朱之训既不相合,又令“以诗书礼为学之体,春秋为学之用。一贯本末,具举天下之理,理穷而性尽矣。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而后学夫易。”此言殊为可疑。夫易之为书,所以教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也,能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则学易之能事毕矣,而又何学焉?性命之理,他经固无不具,然未有言之如易之明且尽者。易未明,他经虽有所得,其于尽性至命,窃恐未易言也,而静修言之乃尔其易。语曰:为之难,言之得无乎!尝实用其工,不应若是之易其言也。得非所取者博,而勇于自信之过欤?又尝评宋诸儒,谓:p至大,周至精,程至正,朱极其大,尽其精,而贯之以正。初闻其言,殊若可喜。徐而绎之,未为当也。孰有精而不正,正而不大者乎?若夫出处之际,议者或以其不仕为{,亦未为知静修者。尝观其渡江一赋,其心惟知有元而已。所以为元计者如是其悉,不仕果何义乎?其不赴集D之召,实以病阻,盖u年而遂卒矣。使其尚在,固将相时而动,以行其所求之志,必不肯自安于隐逸之流也。然则静修之所为可重者,岂非以其有志于圣人之道乎哉?
  六六、刘静修之讥许鲁斋,颇伤于刻。能无失其正,虽进退无恒,未为过也。窃谓鲁斋似子,静修似子路,其气象既别,所见容有不同。
  六七、不仕固无义,然事之可否,身之去就,莫不有义存焉。先儒之论,可谓明且尽矣。矧求之圣门,具有成法,为其学者,或乃忽焉而不顾,将别有所见邪?
  六八、凡事皆有渐,其渐方萌,是即所谓几也。易曰:知几,其神乎!难其人矣。
  六九、p国D简端h近始见之,于文义多所发明,性命之理,视近时道学诸君子,较有说得亲切处。春秋论断其辞尤确,独未知尽合圣人之意否也?然其博而不杂如此,可敬也夫!
  七、“因时制宜”一语最好,即所谓“义之与比”也。动皆合义,则天理周流而无间,而仁亦在是矣。是故君子之用,不偏于刚,不偏于柔,惟其时而已矣。
  七一、时宜用刚而刚,时宜用柔而柔,只是大体如此。须知刚之用不可无柔,柔之用不可无刚。无柔以济其刚,或足以致悔,无刚以制其柔,或足以取吝。
  七二、阳动阴静,其大分固然。然自其流行处观之,静亦动也,自其主宰处观之,动亦静也。此可为知者道尔。
  七三、规模大,条理精详,最为难得。为学如此,为政亦如此,斯可谓真儒矣。
  七四、所谓无意者,无私意尔。自日用应酬之常,以至弥纶、参赞之大,凡其设施、运用、斟酌、裁制,莫非意也,胡可云无?惟一切循其理之当然而已。无预焉,斯则所谓无意也已。
  七五、凡经书文义,有解说不通处,只宜阙之。盖年代悠邈,编简错乱,字画差讹,势不能免。必欲多方牵补,强解求通,则凿矣。自昔聪明博辨之士,多喜做此等工夫,似乎枉费心力,若真欲求道,断不在此。
  七六、忠信二字,吾夫子屡以为言,此实人道之本也。常人无此,犹不可以自立于乡党,况君子之学,期于成已成物者乎!若于忠信有所不足,则终身之所成就,从可知矣。
  七七、成已成物,便是感应之理。理惟一尔,得其理则物我俱成,故曰“合内外之道”也。
  七八、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又曰:君子上Q,小人下Q。喻于义,斯上达矣。喻于利,斯下达矣。上Q则进于圣D,下达则其违禽兽也不R矣。有人于此,或以禽兽斥之,未有能甘心受之者。至于义利之际,乃或不知所择,果何说邪!
  七九、富贵贫贱死生寿夭之命,与性命之命,只是一个命,皆定理也。明乎理之一,则有以知夫命之一矣。诚知夫命之一,则“修身以俟之”一语,岂不简而易守乎!
  八、程子论大学,则曰: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论语孟,则曰:人只看得此二书切已,终身尽多也;论中庸,则曰:善学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为人之意,何其橙羰窃眨∮抻诖怂氖椋童而习之,今皓首矣,差则幸而免,至求其切已受用处,殊觉空\。庸书以识吾愧,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