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 芝園遺編
宋 元照錄 道詢集
芝苑遺編目錄
上卷
戒體章 持犯體章 持犯句法章 律宗要 大小乘論 始終戒要
中卷
授大乘菩薩戒儀 剃髮儀式 受戒方便 建明州開元寺戒壇誓文(并鄭丞相跋) 誡沙彌文
下卷
為蔣樞密開講要義(請簡詩附) 為高麗僧統義天開講要義 上樝菴法師書 南山律宗祖承圖錄 南山律師撰長錄(并跋)
目錄(終)
芝苑遺編卷之上
餘航郡沙門 元照
戒體章
熈寧三年。後安居日。釋元照於南山祖師羯磨疏錄出戒體章。顧眄先賢後進。議論遞作。得失互見故。直敘大略云。
夫戒體者。律部之樞要。持犯之基本。返流之源始。發行之先導。但由諸教沈隱。道理淵邃。是以九代傳教。間出英賢。雖各逞異途。而未聞旨決。逮于有唐。獨我祖師。窮幽盡性。反覆前古。貶黜浮偽。剖判宗旨。斟酌義理。鼎示三宗。誠所謂會一化之教源。發羣迷之慧日者也。然而聖師既往。文存理隱。故使任意私說殆六七家。各謂指南。寧知所適。既無是處。不益後來。例皆不引。此時子隆亦出章門。言依業疏三宗出體。甞考始末。得在破他。失於自解。今須破者。由名字相濫。諸宗義學。所惑當時故。略責四過。使是非區別。一大小混濫。二圓義偏乖。三妄分兩體。四輙隱聖文。初.大小混濫者。彼謂四分假宗種子為體(增暉亦然。但取種子上功能為別)。且種子者。尚非經論權淺所談。何況小乘律部耶。又。若謂假宗體是種子者。非色非心。又是何物耶。又。假宗既言種子。後立圓教。戒體何為耶。如此妄言。顛亂教旨。不可輕恕。二圓義偏乖者。圓者。融通貫攝。非異非偏義也。彼說圓教戒體。乃云。因作業種。熏本藏識。永為種子。此即戒體。不同假宗。外立種子也(假宗何曾言種子為體。又種子唯一。何言不同)。既曰不同。何名圓義。又云。自淺至深。三宗迭廢。既容相廢。可謂圓乎。今釋圓義。與彼天別。如下可見。三妄分兩體者。彼將圓教中文。自意強分作.無作二體。其妄又甚。且圓不分者。由融會假實。指破前二。即前之體是圓之體。故不可別分。彼不知此意。故多妄說。又自知不曉。乃云。然此戒體亦多議論。可以意通。不煩敘矣。用語驗心。心亦可見。四輙隱聖文者。祖師疏文之立宗詮體。文義廢立。靡不周備。而彼竊疏名目。少參自語。題為己立。匿聖之咎。何可勝言。其間妄說更多。且略提小耳。嗟呼。時變人浮。勤名惰學。欲其發暉教宗。規範來裔。百代無古者。吾不得見也。故使祖師遺訓。戒體極談。幾于熄矣。猶賴垂文不墜。明若星日。貞如金玉。故幸得而聞也。是以專依疏本錄出別行。猶痛未詳故。略言其大要。初.多宗。作.無作體二。俱是名可知。二成宗。作戒色心為體。亦可知。無作以非色非心為體者。然非色非心止是攝法之聚名。實非體狀。遂令歷世妄說非一。今依疏文。即名考體。直是密談善種。但以小宗未即徑示。故外立名非色非心也。故疏云。考其業體。本由心生。還熏本心。有能有用。乃至云不知何目。強號非二。細詳此文。未即言善種。而曰熏心有用。密談之意。灼然可見。應知此即考出非色非心之體耳。子隆不知。便言四分種子為體。紊亂宗緒。深為不可。
問。此既密談。顯在何處。
答。如下圓教。豈非顯也。
問。有人言四分戒體探入大乘。其義何耶。
答。教宗既曰分通談體。何名探入。故知非也。三圓教者。略分四段。初.明圓義。謂融會前宗。的指實義。前宗兩體。即善種子(攬本從末)。此善種子。即前二體(攝末歸本)。是則約此圓談。任名無在。故疏云。於此一法。三宗分別。故知分別有三。體實不二。餘如下說。
問。若言體唯是一。分別有三者。則前二宗中但有虗名。竟無實體耶。
答。宗雖各計。體豈乖殊。由彼謂異。強搆他名。應知多宗計種為色。成宗計種為非色心。但後圓教指出前二耳。故疏云。愚人謂異。就之起著等。更以喻陳。如世美玉。或人無知。謂玉為石。或名非石。未能顯體。後人得實。指破前二。若無玉體。何有不識。喻今三宗相似法也。二正名者。已往諸師。或名思種。或名熏種。然思熏屬作。種是無作。今召無作。何得相濫。或名種子者。種通善惡。是亦不然。今正此名。善種為體。故疏云。成善種子。此戒體也(言善則簡惡。不言思熏則無濫也)。
問。何因緣故名為善種。
答。善則是法體。種是譬喻。謂塵沙戒法納本藏識。續起隨行。行能牽來果。猶如穀子投入田中。芽生苗長。結實成穗。相對無差。故得名也。三大小同異者。
問。此與菩薩戒體為同.為異。
答。體同緣異。言緣異者。大則三歸.四弘.請師.問遮.三番羯磨.諸餘法式。與今小宗兩途逈別。言體同者。以緣為旁助。心是正因。緣疎因親。體從因發。前既心發上品。故知今體即大乘。故涅槃中白四所受持。息世譏嫌。與性重無別。即同此意。
若爾。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