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無急要。恐費紙墨。更不盡析。覽者宜詳鑒諸。
  右析事法難顯竟。

  徵顯定道二戒

  定共道具。有漏無漏。總別解脫。諸文之中。或就機揀。異。或發體有無。或約證之有聖凡。而於修之分理事。文義交參。學者難曉。今為敘之。更不分科。廣陳由致。但直引諸文。令知差別。略伸問答。以決異同。
  業疏(三下二紙)云。定道二戒。約心論業。別脫一戒。從緣發生。記云。定道二戒。不從緣受。隨入禪定斷惑證道。任運發起。故名定共道共。亦名禪無漏。對下別脫。亦名總脫。又疏(十二紙)云。八者隨心無作。入定慧心。無作常起。如成論云。有人言。入定入道。有禪無漏律儀。出定則無。又云。出入常有。常不為惡。善心轉勝等。記云。定慧心中。所發無作。兩宗不同(兩宗即上成實二義)。事鈔(中一)引多論云。木叉戒。佛在世有。希現故勝。禪無漏戒。一切時有。二有漏木叉。通情非情。寬故言勝。餘二局情。狹故不如。三有漏木叉。從慈心發故勝。為佛道作因。四木叉戒者。被及七眾。紹續三乘。三寶三道。住持功德。餘二無能故劣。五木叉戒者。唯佛弟子有。餘禪戒者。外道亦有。記云。定道從心為因。與定慧二心同時。故並言共。亦名為俱。此辨名也。二別定並有漏。道共唯無漏。別脫欲界業。定共上二界業。道共非三界業。此論體也。三別定通凡聖。道共唯局聖。此位分也。四別脫假緣受。定道隨心發。此明因也。五別脫但隨身。要期盡形故。定道名隨心。生死不絕故。此示功也。又鈔引成論云。一日之中。受七律儀。隨得道處。更得律儀。而本得不失。勝者受名。又戒疏(一上五紙)云。如論所引道戒名解脫。事戒名別脫等。
  問。定道二戒。發戒體否。若不發者。何以前諸文中。並云發耶。若云發者。何有白衣羅漢耶。
  答。所言發者。乃於昔受體上。增發勝解。前若不受。無體可發。如白衣羅漢者。是也。
  若爾白衣羅漢。全無戒耶。若既無戒。何生定慧。
  答。必有五八之戒。為其行本。或往世曾受習氣相連。入定道時。任運離惡。故名定道戒也。且據今生。十具無因。故不發體。與俗是同。故名白衣也。
  若爾破結一受。何發戒。
  答。此蓋前有要誓。期在證果。感發具戒。不同定道。前無方便。復無要誓。體無從發。但於前受增發。勝能如前。成論云。本得不失。勝者受名。是也。
  問戒以對境防非為義。入定入道。何得名戒。
  答。如入定之心。具二義故。一者凝寂。此即是定。二離非惡。此即是戒。體是一心。二不相捨。名定共戒。又如入道亦具二義。一者虗無。此即是道。二離非染。此即是戒。二不相捨。名道共戒。須知戒義。由昔曾受別脫。無作功力。於藏識中。任運離惡故名戒也。
  若爾離惡名戒。何以前引諸文云。發無作耶。
  答。前云無作發者。由昔戒力。隨其道品。任運增發無作。非謂有心稟受。別有體發也。如前可見。
  問。何無道共定耶。
  答。亦有此義。入道之時。凝寂不散。即是定義。蓋因修三學。果上證道。亦具三義。隨位進登。勝則俱勝。
  問。言入定入道者。定有出入。義則易見。道體平等那分出入。
  答。小乘所證。於事未融。其入觀也。人法俱亡。與道體合。故云入道。及其出也。不無事礙。故云出道。
  若爾。出觀之後。都不合道耶。
  答。既證聖位。動必合道。但不如入觀。能所俱亡。藥病皆捨。猶如虗空。了無罣礙。正與道體合也。若在大乘。出入皆如。故非所辨。
  若爾。前引成論出入常有。今何分異。
  答。須知小乘增進果位。並於入觀。見其深淺。戒與道俱。亦從觀判。故分出入。增發戒德。隨心無絕。故言常有也。
  問。前引鈔云。有漏木叉。通情非情。定道局情。其義如何。
  答。有漏木叉。五。八。十。具。遮性通禁。是故戒境。通情非情。定道離惡。境局有情。以遮境非情體非惡故。問。前引資持云。別脫欲界業。定共上二界業。道共非三界業。此論體也。
  所言體者。未審何體。
  答。乃戒之本體也。謂別脫戒。教限本體。只是散善。依此所修。止生欲界。定體凝寂。依此而修。生上二界道體虗融。依此所修。得證聖果。
  若爾別脫。全非道耶。
  答。此有二義。若據教限。戒即散善。若約機修。隨其行力。有事有理。兩凡薄地。順戒集業。是事亂故。若登聖位。以觀融行。戒屬無漏。前引婆論指別脫為有漏木叉。又資持云。別定並有漏者。乃據教限判也。如戒疏引伽論云。戒是有為有漏。世間法者。是也。
  問總脫別脫。其義若何。
  答。定道二戒。入定道時。總離諸過。故云總脫。如戒疏云。舉法類遣是也。木叉一戒。對境起持。別別離過。故云別脫。
  問。律儀據教。戒乃屬行。定道二戒。乃據行論。可云禪無漏律儀耶。
  答。律者法也。儀謂軌式。定道二戒。由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