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言。畜生尚畏人乞。況於人乎。

  △入聚落第二十

  無切緣不得入。
  聚。眾也。落。居也。謂眾人所共居住。故名聚落。切緣者。為三寶常住。師長父母。切要之事。非為募緣及己私務等。如無切緣。不得輕入聚落。以污自六根。或為人所犯。佛話經云。比丘在聚。身口精進。諸佛咸憂比丘在山。息事安臥。諸佛皆喜。故古德云。僧住城隍佛祖呵。先賢都是隱巖阿。山泉流出人間去。清水依然成濁波。
  不得馳行。
  馳。即奔走也。
  不得搖臂行。
  謂垂手掉臂也。行護云。不得垂手八行。
  不得數數傍視人物行。
  謂左右顧視也。行護云。行常直視。看地七尺。勿[跳-兆+(焰-火)]傷蟲蟻。
  不得共沙彌小兒談笑行。
  一自散亂身心。二令見者不生信敬。清規云。不得把手共行。說世諦是非。
  不得與女人前後互隨行。不得與尼僧前後互隨行。
  僧俗有別。男女須分。無令他譏謗。玷辱法門路中相逢。善自迴避。正法念處經云。若比丘畏於惡名。則離諸過。乃至不近黃門女人。同路一步。
  不得與醉人狂人。前後互隨行。
  隨行必有所損。路逢即當遠避。或別道而去。凡車馬狂犬。惡獸等。亦須遠避之。
  不得後故視女人。
  智度論佛說偈云。寧以赤銅宛轉眼中。不以散心邪視女色。
  不得眼角傍看女人。
  經云。禁閉六情。莫覩美色。目不瞻眄。心無念婬。口無言調。跡不相尋。無同船載。道逢無談。若持異物。無察視之。
  或逢尊宿親識。俱立下傍。先意問訊。
  若路逢出家在家知識。皆須立道下傍。待彼前過。猶當先意低頭合掌問言。何所之適。彼既答已。復言好行。好行者。意謂願彼現前離於疾病水火兵賊毒蟲王難等。當來於人天中往還也。
  或逢戲幻奇怪等。俱不宜看惟端身正道而行。
  攝念則身端。不看故正道而行。戲謂唱令歌曲。乃至一切戲弄之技。幻謂幻術。種種變現惑人。奇怪謂一切駭人心目者。是也。
  凡遇水坑水缺。不得跳越。有路當遶行。無路。眾皆跳越則得。
  雖得。亦自量能。及有人伴。方可跳越。
  非病緣及急事。不得乘馬。乃至戲心鞭策馳驟。
  驟音騶。走馬曰馳。疾速曰驟。大律聽老病者騎乘。但不得乘母畜。分女乘。
  附 凡遇官府。無論大小。俱宜迴避。
  或避入人門首。或端立簷下。或拱立道傍。待過方行。
  遇鬥諍者亦遠避之。不得住看。
  看則失儀。或招非禍。大律云。若看象牛馬乃至雞鬥。及人口諍者。得罪。
  不得回寺誇張。所見城中華美之事。
  華美。是壞人心之劫賊。流轉生死之苦因。古人目不接非禮之色。口不談市井巷里之言出世之賓。不染俗塵。何足誇張。唯當思念苦空無常無我。始是釋子之所宜也。

  △市物第二十一

  無諍貴賤。
  須順時償。不可減與。虧損彼利。不宜過與。浪費信施常住。
  無坐女肆。
  陳貨之店。謂之曰肆。
  若為人所犯。方便避之。勿從求直。
  直是價直。若為他人侵犯諍買。即宜善自避去。
  已許甲物。雖復更賤。無捨彼取此。令主有恨。
  先甲後乙。謂已先許買彼人物。後雖更有賤者。無得捨彼先貴。取後賤者。令先物主瞋恨。復非道人之心。
  慎無保任致愆負人。
  信於人者曰保任。愆謂罪愆。負謂負債。若保任彼之愆負。終成怨謗。乃自招殃累也。

  △凡所施行不得自用第二十二

  凡出入往來。當先白師。
  大律云。唯餘五事不白師。自外一一皆須白師。不白得罪。一嚼楊枝。二飲水。三大便。四小便。五界內四十九尋內禮佛塔。師乃量事度時。與其進止。
  作新法衣。當先白師。著新法衣。當先白師。
  法衣即縵衣。及涅槃僧也。縱非法衣。但是新衣。皆當白師。師當察其來處。及衣色製造。如法不如法。方與著之。以色量製度應法。故云法衣。
  剃頭。當先白師。
  白言。某人為我某甲剃頭。師許然後剃。
  疾病服藥。當先白師。
  纔覺有病。即當白師令知。若服何藥。師許方服。
  作眾僧事。當先白師。
  或師有所教敕。復無失侍之過。故須先白。
  欲有私具紙筆之輩。當先白師。
  紙筆有廢禪誦正務。師許然後具之。
  若諷起經唄。當先白師。
  唄是梵音讚誦也。凡初起諷誦。當先白之。
  若人以物惠施。當先白師已。然後受。己物惠施人。當先白師。師聽然後與。
  師許乃受。師聽方與。始免譏議。後患之非。
  人從己假借。當先白師。師聽然後與。己欲從人借物。當先白師。師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