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此身本無。緣以地水火風四大而成。若一大不到。不能成其身。若一大增減些子。則諸根違和。故曰乖諍。然當云何。是離乖諍之法藥也。你纔起一離念。便是乖諍起處。當知此身。生而無生。無生而生。生既無生。病從何起。起處不得。是真空寂矣。
若有病人。當慈心始終看之。
【箋】徑山具德禮禪師。能料諸方禪病。晨起。凡事必以看病為先。而病人所需藥物。毋論貴重。必給之。以待病愈為快。如是三十餘年。未嘗少倦。故四方衲子。感恩。從者如雲 昔文殊菩薩。命善財童子採藥。善財云採甚麼藥。文殊曰。是藥採將來。時善財拾一莖草。度與文殊。殊曰。這一莖草。亦能生人。亦能殺人。法昌曰。善財拾得一莖草來。已被文殊瞞過。如文殊道是藥採將來。善財道何處不是藥。豈文殊又揀道。何處是藥耶。法昌且代善財問。有一種藥。生長無陰陽山谷之地。形之不可求。味之不可得。雖使神農再世。亦不能形而味之。且道這一種藥。是甚麼藥。作麼生採。有能代文殊轉一語否。若能轉。其人當於形味之外。一言之下。可以除眾之病。茲藥谷善醫從予問道。有年。於癸巳冬薙髮。意將棄醫參禪。噫。禪豈別有耶。祗消明盡醫理。佛法自然現前。所以迦文名三界醫王。何不依而行之。余故於子未薙髮前。命名上藥。既薙髮後。示號藥谷。此名。此號。即善財拾一莖草處。即我所謂無陰陽山谷之地也。於斯見得。可以見文殊命善財採藥之意。可以見善財拾藥之意。可以見法昌代善財之一問。可以見將來代文殊之一答。乃至不妨以向上。更向上。秖向未開口處。未拈藥時。直見第一義諦也。向上事。未能頓悟。且以向下事。為子道破。向下事者。六度齊修。亦可以漸及向上事。梵網云。八福田中。看病是第一福田。病且貧者。或以藥施。或以方施。病且富者。或不受其謝。而勸之齋僧。或一。以至百千萬計。或受其謝。不為己用。為飯僧功德。即檀波羅蜜也。病之苦者。穢不堪近。而弗懼却。秪以好心看之。即忍辱波羅蜜也。夫病之起。莫不由於貪嗔痴而成痼疾。當以尊重口戒之。勿貪。勿嗔。勿癡。凡藥石之忌者。戒之勿食。即戒波羅蜜也。看人之病。作自己想。忙也看。閑也看。看之不倦。直待人病愈。而我心方安。即精進波羅蜜也。人之患病不一。非多讀書。不能盡人之性。然讀書多。而議論不一。苟非確見。則以書而廢人。故曰。熟讀王叔和。不如臨症多。望聞問切之外。當深體察。如向病人身中走過一徧。洞見臟腑。始知其受病之源。從何經絡。楞嚴云。知賊所在。然後發兵討除。知賊所在。則伐兵不亂。而除賊不難。知病所在。則用藥不謬而除病亦易。知病之源。而不謬看者。即智波羅蜜也。既知病之受處。而收功在用藥。夫病。賊也。藥。兵也。用藥如用兵。不得已而用之。勿使兵亂而為賊。藥亂為病。如砒鴆之毒。不可用也。而猶有可用。參芩之補。可用也。而猶有不可用。當辨其病之損益何如。所以拈一味藥。照用隨時。臨機變化。生之以殺。殺之以生。惟在掌握中運之。所謂醍醐毒藥。一道而行。即禪波羅蜜也。此看病之六度齊修。則身等醫王。阿難代文殊之一答。而何有於善財之一莖。
到尼寺第十八
【箋】沙彌尼。亦云沙彌離。亦云勤女○佛告諸弟子。汝慎莫妄度沙彌離。女人恣態難保。悅在須臾。更生惡意。譬如水泡一起。一滅。無有常定。能見人根。觀其大行。見其宿罪。今以盡度便得道者。急當度之。自非菩薩羅漢。不可度尼 比丘到尼寺。除僧差羯磨。說戒。外數數入者。非梵行也。澄觀大師十事自勵云。體不捐沙門之表。心不違如來之制。坐不背法界之經。性不染情礙之境。足不履尼寺之塵。脇不觸居士之榻。目不視非儀之綵。舌不味過午之餚。手不釋圓明之珠。宿不離衣鉢之側。今人不顧佛祖明訓。不避世人嫌疑。數數入尼寺之門。為佛法王法之所呵棄者。廉耻殆盡。
有異坐。方坐。無異坐。不得坐。
【箋】異坐者。別坐也。
四分。露現坐。屏覆坐。俱制。此雖別坐。亦不可久坐。遠嫌疑也。
◎若說法。至日暮者。波逸提。
不得為非時之說。
【箋】非時者。謂非尼寺所說之言。猶服藥知藥忌也。故曰。說法不及時。是法亦非法。
四分。入尼寺說法。不過五六語。過者。犯。
法華。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況非時說乎。
若還不得說其好醜。
【箋】大圓鏡裏。本無好醜。如芍藥花開菩薩面。椶櫚樹長夜叉頭。影入鏡中。而鏡終不道我是夜叉。我是菩薩。若道。則此鏡非妖即怪。當下撲破。你看菩薩夜叉。好醜之相。在甚麼處。
不得書疏往來。及假借裁割洗浣等。
【箋】內則。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故少年僧尼。書疏往來等事。雖戒律氷清。心境兩寂。旁觀者。能無異論。以至日久月深。或心志失守。而有玉通晚年之憾。故痛絕之。
不得手為淨髮。
【箋】男女觸體而心不亂者。自古惟柳下惠一人。即阿難猶遜一籌。當此薄世。縱使柳下惠生於今日。亦當效魯男子無疑。今與尼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