頌。頌前發心緣。二從三世下十頌。頌所求十力。各一頌一力。三隨諸下二頌。頌求所知二諦法。四欲悉下二十頌。頌所求佛果廣大三業。於中分四。一初十頌。頌身業自在。二欲以下三頌。頌語業自在。三欲使下六頌。頌意業自在。四欲以下一頌。總結三業廣大自在。五菩薩如是下十一頌。頌前勝進所學十法。初十各頌一法。後一總結。並准前知。
  第二住中有五頌。初二頌前自分十心。次二頌勝進十法。後一結說。
  第三住中五頌。初二頌自分行。後三頌勝進行。
  第四住中六頌。初三頌自分。後三頌勝進。
  第五住中五頌。初三頌自分。次一頌勝進。後一結歎。
  第六住中四頌。初三頌自分。後一頌勝進。
  第七住中四頌。初二頌自分。後二頌勝進。
  第八住中五頌。初三頌自分。後二頌勝進。
  第九住中五頌。初二頌自分。後三頌勝進。
  第十住中六頌。初三頌自分。次一辨位。後二頌勝進。
  第二大段。結歎勸脩中九頌。分三。初一總歎十住。次七別歎發心住。於中。第六第七兩頌。勘梵本。少異。六中。梵云。如上所有諸世界。悉皆分拆為微塵。若有眾生知此數。方能了斯佛子行。七中。梵云。過現未來十方佛所有獨覺及聲聞。於此初心功德量。欲說令盡不可得。後一頌以初心類後轉益難量故。梵本云。如上所說菩提心功德充滿眾生界。何況所餘諸妙行。豈有於此能稱說。上來頌中二。初頌前十住。後結歎勸脩。兩段不同。總明偈頌竟。上來文有七分。謂三昧分。加持分。起分。本分。說分。瑞證分。重頌分。總明十住品竟。

  梵行品第十六

  將釋此品。四門同前。
  初釋名者。梵是梵音。具云勃濫摩。此翻為淨行。淨行有二種。謂相及離相。聲聞唯依相脩。名為梵行。菩薩唯脩離相。名為梵行。是以聲聞梵行。乃是菩薩污行。由執見故。但是假名。非真梵行。是故文中於戒等推徵。顯共無性。方為梵行。此即隨順觀世諦入第一義諦。所推二諦非即離境。是淨也。能推二諦非即離心。是行也。而此心境亦非即離。非即故梵之行。依主釋也。非離故梵即行。持業釋也。故文云。菩薩脩梵行時。應以十法而為所緣作意觀察。
  二來意中三。一前品明諸住別行。今顯諸住通行。故來也。二前明正位。今辨成位之行。故來也。三前品諸住之末。皆云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雖標其言。未顯其義。今此顯故來也。
  三宗趣者。以會相歸性為宗。速達無上菩提為趣。
  四釋文中二。先問。後法慧菩薩言下答。前中二。先經家標能所問人。後佛子下正顯問端。前中能問是正念天子者。正念表此所明能觀之心離斷常見故。天子者。表此所明所觀境淨故。法慧菩薩為所問者。謂以融真俗法之巧慧。答前問故。
  後正顯問端中三。一明能脩觀行人。謂出家菩薩。二云何下問得成梵行清淨所因。三從菩薩下問從因得果。
  後法慧答中二。初答第二問。後若諸菩薩下答第三問。何故不答今問者。初問通在後二答故。前中二。初總據能脩行人觀察十法為得梵行清淨所因。後所謂下別顯所脩行法。前中云十法為所緣者。是所觀境也。言作意觀察者。是能觀心也。後別顯所脩行法中二。初明自分行法。後復應脩習下辨勝進行法。前中二。先明對緣脩梵行觀。後如是觀已下辨觀成利益。前中二。先總顯。後若身下分別辨。
  前中二。初列十法為觀境。後應如是下明觀心對境。略顯推徵。問何要觀此十法。顯梵行耶。
  答此十法是梵行緣故。謂梵行依戒。戒依眾緣。即自身三業。業具為能受體。三寶為能受緣。戒是所受法。若不觀察此十各無自性。但取相堅持為梵行者。使同權小無真梵行。是故要常觀此十法。問二乘法執持戒可使不同菩薩權教大乘脩二空戒望實教脩持。豈差別邪。
  答權大乘中。二空但依所執性說。若因緣生法似有不無。梵行依戒。戒從眾緣。即是彼立緣生不無之法。不無意存。不同所執。然不與圓成非一非異。故此不無。乃是理外之事。於能所護持。見有見無。以為梵行。故成唯識云。若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是故今此一一推徵。相盡現理為真梵行。後別辨中。依觀十境。即為十段。
  第一觀身中二。先牒。後破。破中十事。一云則為非善者。梵行是諸善所依。身是不善承所依故。二法既殊。明知身非梵行。梵行何在。二非法者。梵行可軌。身非可軌。是無記故。明知此身不是梵行。梵行何在。三渾濁者。梵行是至信出離所成。身是不信真實義心所得。是故身非梵行。若不爾者。則應世間一切迷其實義愚。而持戒者皆其梵行。准此。若違實教而持戒者。皆無真梵行也。四臭惡者。梵行戒香芬美。身是惑苦臭惡故。身非梵行。五不淨者。梵行清淨。身令不淨。謂種子住處自相自性畢竟故。身非梵行。六可厭者。梵行樂因。可以願求。身是苦果。如前不淨。可以厭捨。故非梵行。七違逆者。梵行是順勝義諦脩。身是違勝義諦得。故身非梵行。八雜染者。梵行純淨所成。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