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教智淨中云。以車渠摩瑩金器等者。喻依淨教增長智慧光明轉勝前地也。以方便慧思惟觀察。故慧轉勝。以方便智成就功德。故福轉勝。方便之言。皆是真俗合觀。而脩行故。即是不住道行勝報中。所作自在等者。由善五明故也。餘皆准前。
第三重頌分中。二十二頌分五。初五頌半頌前勝慢對治。於中初一頌頌前十平等。次一頌頌前道品。次一頌頌勝行為嚴喻。次一定等功德為身說法為師子吼。後一頌前初住地同念不退心。論名如道行。第二佛力所加下七頌。頌不住道行勝。於中。初二頌半頌所知中智清淨。後四頌半頌教化眾生勤方便。於中初三句頌總觀虗偽生慈悲二心。次一頌三句頌前悲中觀緣集苦。次一頌半頌觀深重苦。後半頌頌大悲觀。第三名為有念下五頌頌不住道脩行勝果。於中初一頌頌攝功德勝。次一頌頌脩行勝。次一頌頌教化眾生勝。後二頌頌起世智勝。第四如以下三頌半頌地果。初一頌半調柔。二次半頌頌攝報果。三後一頌半頌願智果。第五末後一頌結說究竟。難勝地了。
續華嚴略疏刊定記卷第十
續華嚴略疏刊定記卷第十一(本末合)(盡第十地)
第六現前地中二。先料簡。後釋文。
前中略顯二門。一釋名。二次第。
初釋名者。攝論云。由緣起智。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在前故。名現前地。世親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切法。無染無淨。無性論師亦同此釋。謂由加行智。觀察緣起。引根本智。證無染淨法界現在前故。解深密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脩作意。方得現前地名現前。莊嚴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名現前地。十住論云。除魔事已。菩薩道法。皆現在前。成唯識論同攝大乘。瑜伽同深密。
二次第者。有三義。一前地寄聲聞。此地寄緣覺。約寄超前故。二四地雖顯出世。不能隨世。五地能隨。而不能破染淨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破見故。三無相觀者。成唯識云。前五地中。有為觀多。無相觀少。第六地中。無相觀多。有相觀少。第七已去。純無相。令此地中於無相觀進少入多故。諸門分別。廣如別章。
後釋文中三分同前。
初讚請分中有九頌分五。初一頌。菩薩聞法歡喜雨華等供佛。二次有一頌。天眾歡喜散寶等□□。□□□□。□□天王等。以寶雲供佛。四次五頌。天女歌樂讚佛說法益。初一頌除惑。次一頌半顯法性。後二頌半明說法所為。五末後一頌。結前請後。
第二正說分中。論說三分。一勝慢對治。二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如是觀已下。明不住道行勝。三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如是十種下。明彼果勝。此與四地何別者。四地以趣地方便及初住地。同名勝慢對治。此中初住地入不住道行勝攝。以漸勝故。論云四地中說眾生我慢解法慢對治。五地中說身淨分別慢對治。此六地說所染淨法分別慢對治。初勝慢對治者。以前五地觀四諦法染淨相故名取染得障。是故十平等通一切法平等。
文中三。初牒前起後。二何等唯正顯十門行。三菩薩如是下。結行入地。
就正顯中三。初八句約無破有。次一句約有破無。後一句有無雙破。又初一句總。後九句別。總云一切法無相者。論云。一切法謂十二入。釋曰。入是識所依緣。今但言入。即已攝界及蘊。下皆准此。
言無相者。一切法自性無相平等故。謂相是妄想所作。無別自性。由此十二入差別之相即是無相故。云平等。後中九句。論主立九種相對治。以顯無相故。說相無。然既想能現相想應是有。論破云。十二入自相想故。謂十二入之相。從自相起。無別自體故。
二無生者。外轉立云。想從相起。可夫無體念別追憶。豈非有生。破云。展轉行相故。謂念因前想。後方得記。但是想之展轉行相。無別有生故。
三無成去。外轉云。既念因前想後起非有亦可者。因集起之應不成。何故現見成就。論破云。生展轉行相故。謂苦是集果。集從念念從想。如是展轉行相成故。
四本來清淨者。外轉救云。若由展轉等乃至無成者。世俗因果。豈斷壞耶。論破云。淨相故。謂彼因果相。本來性淨。非待斷懷說為不成故。此文准論經。是第六句。
五無戲論者。外轉立者。雜染因果可從相想等無體。本來清淨因果應是實有。論破云。分別相故。謂清淨因果非分別相。由分別心取之為有。還非實有故。
六無取捨者。外轉立云。若染淨名義皆空。何故菩薩捨染求淨。論破云。出沒相故。謂淨法可取名出。染法可捨名沒。妄法即空。無可捨却。真性離念。不可取得。無捨求但約出沒相爾。理實無取捨故。攝論云。於生死非捨非不捨。於涅槃非得非不得。維摩云。若達生死性即是涅槃。於其中不取捨者。是為入不二法門中。皆此義也。
七寂靜者。此文准義次第。及論經應在第四句。謂外轉立云。苦是所生可說為空。集是能生。豈非是有。論破云。染相故。謂惑業與苦。皆是妄法緣起。無性本寂。非實有故。
八如幻等者。前來於真妄法起有見故。以無破之。今於二諦見竝非有。應無過失。論破云。我非有相故。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