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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国撰述大小乘释经部华严部疏-华严经谈玄抉择-辽-鲜演-第2页

因伴遞互義也。
  ▲言二者遮那一佛為主等者。前望多佛互作主伴。顯重重義。此望一佛一往作主。明重重義。如前釋處中二義。一總將七遞為能遍。二別將一遞為能遍也。
  ▲言如長空等者。此釋主移伴亦移也。如西川內月在其中火星在西一丈許地。木星在東一丈許地。向東川內。星月相望。亦同其上。非謂月與木星相近與火星遠也。問此遞言移上。言不赴樹王豈不相違。答彼約起而不起。此約不移而移。文雖有異。理歸一途。又問。為但移人界耶。答人界俱移。鈔文甚顯。學者自觀。
  ▲言如是主佛至東一佛剎塵數界外至正當本金色世界處者。此是第十佛剎塵數主佛主界當第一金色世界。非謂第十主佛主界但當一佛剎塵數界內第十界已。請思請思。問曰主佛至彼金色世界。本娑婆界。為有主佛。為復無耶。若有主佛。應成雜亂。財首伴菩薩亦在此界故。若無主佛。是則說主不遍一切。在彼金色處。本界處無故。答曰。此義亦難。幸希詳審。但以為門不同。不應致難。何者。若約不移義。此界有主佛。財首伴菩薩無故。若約移義。此界有財首伴菩薩。劫無主佛。則無雜亂。移與不移。復不相礙。亦無不遍。是則前難一時都遣。
  ▲言如是主佛極於東方者。問曰主佛之東。為更有世界耶。更無世界耶。若云更有。何得言極。極者盡也。若云更無。是則世界有邊。文殊不應從東而來。答曰。更有世界。若爾後難善遣。前難如何。答從此東方。凡有世界處。主佛必遍。所以言極。非謂世界有邊。由此文殊。亦從東來。如盡眾生之願門。但是眾生。但有佛性無非所化。非是眾生有化盡時。
  ▲言終不見文殊師利從西向東來近主佛者。此遮常情定相之解。恐有疑云。主佛在此娑婆。金色在東。彼界文殊。從東向西。來近主佛。今移主佛極於東方。越過金色。彼界文殊。應從西向東。來近主佛。所以遮云。終不見文殊師利從西向東來近主。佛何以。故主若移。時伴亦移。故。
  ▲言亦不見文殊師利從佛前過向西近佛者。恐外疑云。雖不見文殊從西向東來近主佛。應是文殊從佛前過向東却迴向西。來近主佛。故鈔遮云。亦不見等。以表主移伴亦移故。如恐未曉。復舉喻明。如一法師。市中作法。東門一僧。而來佐法。乃從東向西故。法師移至東門之外。是則東門一僧。必從西向東而來佐法。如或不然。應是東門一僧從師前過向東却向西方而佐其法。遮此常情二解。故鈔云爾。
  ▲言如人以十錢布地等者。問前舉十人為喻。今何重舉。答彼約遞至主伴。此約一往主伴。若爾星月之喻。已顯一往故。答曰。星月喻中。未彰主佛周遍伴剎。故此重明。如人以十錢布地(標也)未是已布於地。
  ▲錢心為主錢緣為伴者。指配法合也。
  ▲第一錢當中者。對東西上押之錢名中。同本界不移之主伴對東西各移之主伴名中。
  ▲則以第二錢押第一錢上近東一緣之地者。此意云。復用第二錢。押第一錢上如何押耶。故釋成云。漸近東展出一楞之地。喻第二重主伴各移近東一界。
  ▲則開元通寶等皆移近東一緣之地者。此顯一移一切皆移也。
  ▲如是錢錢重重相押皆漸近東者。法合云。如是主伴重重相押。皆漸近東。是知東方。界界有主。界界有伴。無不周遍故。若至金色但有十箇主佛者。主佛有不遍世界之失。何者。界有十佛剎微塵數故。彼若救云。一佛主佛剎塵數世界無不遍失者。應第一主佛移近東一佛剎塵數界外。第二佛剎微塵數界中。何故。鈔云向東一界。復違隣次之義也。
  ▲更以十錢近西亦然者。合前主移近西也。餘說云云。恐非正理。
  ▲言如第一會重重遍法界者。問普光忉利等處。亦說第一會法門不。若說。何以。經中但言菩提場說第一會。不言於餘。若彼不說。何以遍。答有多解。一約佛德能。云遍法界。約根見聞。云菩提場。故下疏云。但隨見聞。說有初成九會之別。二據稱性圓融義。云遍法界。據不壞相行布義。云菩提場。三就廣融義。於菩提場。全攝普光忉利等法界處盡故。由此但在菩提場。即是遍法界。經就能融。云菩提場故。經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一塵尚然況一處耶。四就普遍義。即菩提場。遍普光忉利等法界處也。既普光忉利等法界處中。皆有菩提場。是故但在菩提場。說第一會。亦無普遍。若爾第一會主。與餘會主。為相見不。若許相見。應成雜亂。若不相見。何以知遍。答相即互亡不相見。相入雙存許相見。雖許相見。有力無力異。亦無雜亂。若爾既云無力。應不名主。答但約相入門之無力。非關主伴門之無力也。若約主伴。皆成有力。各對當會伴菩薩故。今約相入。互成無力。主佛自望。更相入故。又解。或彼無力。即成其伴。同彼相即。二種玄門有同體故。是故准知。九會教主。若互相遍。分有無力。却成主伴。故無雜亂。餘會餘佛等。准此應釋。
  ▲言故有三兩身等者。將時處根。以顯佛身。不全昭著。
  疏雖空空絕跡而義天之星像燦然者。肇公云。大像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斯之謂矣。
  疏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