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言遣滯耳若一向不立宗者何以彼立宗通說通故經云宗通自修行說通示未悟昔人云說通宗不通如日被雲朦宗通說亦通如日處虗空既有二通則非無宗矣是為無宗之宗立而無立為宗說兼暢是日處空耳。
▲略以二門分別先敘異解後申今義。
▲前中略舉十說一衍法師以無障礙法界為宗。
略以二門分別下第二開章別釋於中亦二先標章後前中下依章別釋。
▲二裕法師以甚深法界心境為宗謂法界門中義分為境諸佛證之以成淨土法界即是一心諸佛證之以成法身是故初品中云無盡平等妙法界皆悉充滿如來身末後明入法界品故知唯以法界為宗。
初品中無盡平等等者即是晉經第一善光海大自在天王偈下半云無取無起亦寂滅為一切歸故出世即今經妙燄海天王偈云佛身普遍諸大會充滿法界無窮盡等。
▲三有說以緣起為宗法界緣起相即入故。
法界緣起相即入故者即緣起相由門意。
▲四有云以唯識為宗經說三界唯一心現心如工畫師故。
▲五敏印二師同以因果為宗謂此經廣明菩薩行位之因及顯所成果德下文不離此故。
▲六遠法師以華嚴三昧為宗謂因行之華能嚴佛果故。
▲七笈多三藏以四十二賢聖觀行為宗說其行位令成觀故。
▲八有說言以海印三昧為宗逆順理事乃至帝網如海波澄一時現故。
▲九光統律師以因果理實為宗以因果是所成行位理實是所依法界。
▲十賢首以前各互闕故總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以為宗趣。
十賢首以前下就此一師疏文有二先出意總立。
▲謂前之二師但得所依法界三四二師但明緣起五六唯明因果七唯因修八唯果用並皆互闕。
後謂前之二師下為其解釋即釋互闕之言出其新立之意於中又二先出互闕。
▲故賢首意取光統而加緣起法界之言。
後故賢首意下彰其立由雖依光師而更添之於中三初標。
▲由光律師以因果即緣起理實即法界故不開之。
二由光律師下出光師意不安緣起法界之由。
▲賢首以因果是緣起中別義理實是法界中別義故加總名。
三賢首下出賢首加之所以於中二先總明所以以彼得別而闕總故。
▲以法界有事理故及無礙故緣起體上之用故所以加之。
後以法界下出總別之相法界有四理實是一故云別也緣起是總而有二義一本有緣起如大方廣方廣是業用周遍是本有故佛華嚴是因果即修成緣起故又緣起是義因果是位故。
▲二申今解者依後二師而頗為改易若取言略攝盡應言法界緣起不思議為宗若取言具於第十師加不思議。
二申今解下疏文有二先總明建立後今釋前義下開章別解前中五一總相標立二顯其包含三彰加所以四釋通妨難五重顯異門今初意云略則第十師其言則多既光統別不攝總若言法界緣起總則攝別不應復存因果理實之言若取廣說又闕不思議故故若取前應言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不思議為宗若取次第應言法界理實緣起因果不思議為宗。
▲此則攝一總題理實即大方緣起即方廣法界總該前二因果即佛華嚴觀其總題已知別義。
此則攝一總題下第二顯其包含方字兩用向上則大方無隅即法界故向下方廣業用是緣起法界故故言法界總該前二。
▲而法界等言諸經容有未顯特異故以不思議貫之則法界等皆不思議故為經宗所以龍樹指此為大不思議經斯良證也。
而法界等言下第三彰加不思議之所以揀異餘經故兼引文證。
▲淨名但明作用不思議解脫蓋是一分之義未顯法界融通等不思議故不用也。
淨名但明下第四釋通妨難即躡迹為難謂若加不思議欲異餘經此同淨名曾何成異故為此通彼得業用不得德相故故彼經云有解脫名不思議菩薩住是解脫能以須彌之高廣內芥子中等曾不說言真如具無盡德佛身不分而遍塵毛德不可盡等故為一分故龍樹呼此經為大不思議經則顯彼為小不思議不思議雖無大小教中彰之有廣狹故。
▲若就題中分體宗用則以理實為體緣起為用因果為宗尋宗令趣理實體故法界總攝上三。
若就題中下第五重顯異門上來所辨但明題中已具經宗若准天台智者釋法華經於一題中有體宗用今取例釋故有三也。
▲今釋前義略分為二一釋名二顯義今初法界名體廣如本品今略申其二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二法俱含持軌二界則性分不同互用皆通。
互用皆通者謂不壞性相則理法界性義名界若事法界分義名界若性相交徹相既即性分即名性理即是事性可名分故言互通。
▲二顯義中曲有四門。
二顯義中曲有四門等者此中有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總結初標可知。
▲第一別開法界以成因果謂普賢法界為因遮那法界為果是故因果不離理實法界。
二別釋四章即為四別第一別開法界等者此疏一段文有四別一標章略明。
▲於中十事五對即五周因果一所信因果二差別因果三平等因果四成行因果五證入因果下當指文。
二於中十事下開章別釋。
▲而此因果互為宗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