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觀音勢至誕期。虔設供獻。(按思齊大師。加釋迦佛降生。成道日。涅槃日。僧自恣日)。  每年於正臘兩月。俱起念佛七期。以新正萬物更新之象。臘晝寓人命無常之意也。  每夜黃昏。將出生飯。持變食真言四十九遍。念佛千聲。以濟鬼神。  每日念佛受齋俱搭衣。  宜禁止遊行。不得出寺觀望。上街閒走。除為父母師長看病因緣。或可暫時告假。餘俱不可。  告假須尅定日期。若過期還者。罰跪香。宜謝絕迎送。尊客相看。略敘道話數語。以寸香為度。若有問法因緣。不在此例。
  ○一。宜屏棄雜務。凡經書筆墨詩偈文字。一切置之高擱。不應重理(他本增凡常住一切坡事俱免亦不派其執事)。  不應酬外間經懺。縱到寺來。亦不輙許。設不得已。祇念彌陀經。禮淨土懺。念佛而已。  堂中除念佛外。一切不應雜話。縱有要事問答。亦宜低聲。  念佛昏沉時。用小旛一首巡香。互相警策。行旛至。不起身者罰香。  有過不懺悔。屢諫不止者罰香。動氣發粗。彼此鬥爭者同罰。一人忍。一人瞋。瞋者罰香。  凡有過。宜互相規諫。令其即時懺悔。不得隔日隔夜隔時。  無故闖寮。聚談雜話者罰香。非要事。止靜不歸堂者罰香。
  ○以上條約。有犯者。悅眾應舉。舉而不服。出堂。知而不舉。同罰跪香一枝。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錄。
  證義曰。淨業立宗我東土始於廬山慧遠法師。師勸人捨娑婆。而求淨土。其教以金銀為染心之穢物。以爵祿為覊身之苦具。以女色為伐命之斧斤。以華衣。美食。田園屋宅。為墮落三界之坑穽。唯願脫人世而胎九蓮當欣淨而厭穢。故集劉雷等十八高賢。刻蓮漏。禮。六時。精神捆切。臨終各獲所願。自此以後。遵其教。脩淨業。生樂國者。代不乏人。然其中。有名無實。唐器劬勞者。亦復不少。迨至今日。人根既漓。情偽日生。聚集多人。冒名蓮社。假求衣食者。或男女雜踏生出事端。往往有之。故蓮社中人。宜少不宜多。至於男女雜而同社。此則古所未有。女人自宜在家念佛。勿雜男羣。遠世譏嫌。護佛正法。不可忽也。按思齊大師。淨業堂銘曰。堂名淨業。其義唯何。唯精唯一。專念彌陀。心苟不一。業則不淨。唯昏與散。適生厥病。咨爾眾等。出入斯戶。宜時檢察。為勤為惰。惰宜發憤。勤宜進步。盡此一生彌陀決覩。又北京。紅螺山。資福寺。徹悟禪師云。心能造業。心能轉業業由心造業隨心轉。心不能轉業。即為業縛業不隨心轉。即能縛心。心何以能轉業。心與道合。心與佛合。即能轉業。業何以能縛心。心依常分。任運作受。即為業縛。一切現前境界。一切當來果報。皆唯業所感。唯心所現。唯業所感故。前境來報皆有一定。以業能縛心故。唯心所現故。前境來報。皆無一定。以心能轉業故。若人正當業能縛心。前境來報一定之時。而忽發廣大心。脩真實行。心與佛合。心與道合。則心能轉業。前境來報。定而不定。又心能轉業。前境來報不定之時。而大心忽退。實行有虧。則業能縛心。即前境來報。不定而定。然業乃造於已往。此則無可柰何。所幸發心。其機在我造業轉業。不由別人。如吾人即今發心念佛。求生極樂。或觀依正。或持名號。念念相續觀念之極。則心與佛合。合之又合。合之其極。則心能轉業。而前境之娑婆。轉為極樂胎獄之來報轉為蓮胞。便是樂邦自在人矣。若正恁麼時其心或偶然失照。或忽生退悔。不與佛合。則業能縛心。而前境仍舊來報依然還是忍土苦眾生也。然則我輩有志出離。求生淨土者。可弗惕然而警。奮然而發也。

  佛七規約(實貼本堂。凡二十二條)

  夫佛七者。原為了辦生死之期。七日為期。六時無間始於一七。二七。乃至三七。四七。四方緇素俱集。一時勝會宏開第恐懈怠易生。精勤難致。若無約束。何以策我身心。不有規模。何以生他敬信。謹酌事宜。略陳如左。
  七日之中。須將萬緣放下。必使功不唐捐。切要一心不亂。審如是。現前即蓮池一會也。  五更聞鐘聲。一齊下單。洗面後。齊進堂念佛。無得安。臥。不起。避懶偷安。  明相既出。即用粥。粥後嚼楊枝畢。即入堂念佛。候一寸香過。起身經行。打大木魚。至香餘一寸時。歸位。坐念。香到。緊念百餘聲。緊鐘魚三陣末。一齊止音。少頃。用茶畢打小魚子兩下。起身抽解。  坐香過一寸。東西二首領起立。對面一問訊向上一問訊徐徐走上取旛雙手執好。兩邊相對而行。少頃。魚引二人。相照而行不得參差紊亂。見昏沉者。行旛人高聲念佛覺之。將旛與彼。彼即經行。其遞旛者。就坐彼位。接旛者行念遣睡。如是展轉警策至香餘一寸時。魚引先歸本位。旛亦歸位。從兩邊相對。至架插旛已。問訊歸位。香完如前。  行旛要細看若見眼雖閉。端坐頭直。口隨眾念。此或係清昏。或正當得意之際。不必與旛。不應與而與者罰。若頭垂昏沉者。將旛與之。  昏沉人。見遞旛到。瞋心不接旛者。罰跪念香一枝。  接旛在手。任性亂走者罰。  持旛見人昏散。當與不與者罰。  行香須次第走。無得紊亂。挨前擠後。擺腦掉頭者罰。若避懶偷安。躲入堂寮閒談雜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