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乎。既已隔绝众生。菩提愿力安在。
第四说相似法戒
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
真实正法。决与一印三印相应。像似正法。则似是而非。决与爱见二网相应。说此像似之法。即名谤菩萨藏。盖不必排拨毁呰而后为谤法也。旧已流通。重为举扬名宣说。阐扩辅翼。令使增广名开示。自创新谈。别陈宗旨名建立。自信解者。即是邪师。随他转者。即邪弟子。邪正不辨。则弘法者尽皆谤法者耳。可不悲夫。
三结成
如是名为菩萨四种他胜处法。
名为菩萨他胜处者。正显不与小乘共也。若杀盗淫妄。则大小乘共。名为根本戒矣。初明戒相竟。
二明犯相二。初出过。二简别。
今初
菩萨于四他胜处法。随犯四种。况犯一切。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增长摄受广大菩提资粮。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意乐清净。是即名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
随犯四种。言四中随犯其一也。况犯一切。言具犯四种也。现法。即现在一生。广大菩提资粮。即六度万行等。意乐清净。即菩萨净心地也。
二简别
菩萨若用輭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
缠即十缠。一嗔。二覆。三睡。四眠。五掉。六悔。七嫉。八悭。九无惭。十无愧。各有下中上品。輭即下品也。下品中品十缠犯戒。不名失戒。上品缠犯。便为失戒。舍即失也。数数现行以下。重释上品缠犯之相。二明犯相竟。
三简异小乘二。初明不失。二明失已容受。
今初
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苾蒭犯他胜处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
苾蒭。即比丘。梵音楚夏耳。比丘戒法。专藉外缘。故易失。菩萨戒法。繇菩提心所感。故难失也。又比丘他胜处法。是杀盗淫妄。故一犯永失。菩萨他胜处法。是毁悭嗔谤。故偶犯仍未失也。别解脱者。梵名波罗提木叉。
二明失已容受
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蒭住别解脱戒。犯他胜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
由此毁犯。谓上品缠犯也。纵令失戒。犹许更受。故不同小乘也。然复应知以上品缠。犯此毁悭嗔谤四戒。但失菩萨戒。不失比丘戒。故设忏悔。仍任更受。若犯杀盗淫妄四戒。则既失比丘戒。并失菩萨戒。不任更受。虽依梵网忏悔。得见好相。止许作菩萨优婆塞。或作菩萨沙弥。终不得作菩萨比丘矣。三简异小乘竟。
四结叹功胜二。初明胜。二例明。
今初
如是菩萨所受净戒。于余一切所受净戒最胜最上。无量无边大功德藏之所随逐。第一最上善心意乐之所发起。普能除灭于一切有情一切种恶行。
余一切所受净戒。指八戒五戒十戒具戒等。以此种种净戒。无不从菩萨净戒海中流出。无不还归菩萨净戒海中。故惟此戒为最胜最上。乃总叹也。大功德藏之所随逐。叹其所获胜益。第一意乐之所发起。叹其因地胜心。普能除灭一切恶行。叹其灭罪胜力。
二例明
一切别解脱律仪。于此菩萨律仪戒。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数分计分算分喻分。乃至邬波尼杀昙分亦不及一。摄受一切大功德故。
一切别解脱律仪。亦指八戒乃至具戒言之。邬波尼杀昙。此翻近少。谓微尘是色之近少分也。大文二正授戒法竟。
三总结毕仪
如是已作受菩萨戒羯磨等事。授受菩萨俱起。供养普于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诸佛菩萨。顶礼双足。恭敬而退。
此总结启白请证。及正授戒法之后。应各运心普供养也。
四拣择非器二。初不从受。二不为说。
今初
又诸菩萨不从一切诸聪慧者求受菩萨所受净戒。无净信者。不应从受。谓于如是所受净戒。初无信解。不能趣入。不善思惟。有悭贪者。悭贪蔽者。有大欲者。无喜足者。不应从受。毁净戒者。于诸学处无恭敬者。于戒律仪有慢缓者。不应从受。有忿恨者。多不忍者。于他违犯不堪耐者。不应从受。有懒惰者。有懈怠者。多分耽著。日夜睡眠。乐倚乐卧。乐好合徒侣。乐嬉谈者。不应从受。心散乱者。下至不能毂眬牛乳顷善心一缘住修习者。不应从受。有闇昧者。愚痴类者。极劣心者。诽谤菩萨素怛缆藏及摩怛迦者。不应从受。
此明菩萨法师应须拣择根器。不可妄顺人求而使其辄受也。盖此菩萨净戒。乃是诸聪慧者之所求受。今彼既无净信。乃至诽谤经论。何堪受此戒耶。文中略列二十二类。一无净信。所谓不能趣入。不善思惟。二有悭贪。三悭贪增上成蔽。四有大欲。五无喜足。六毁净戒。谓随于所受八戒五戒十戒具戒既有毁犯。未经忏悔得好相者。皆为遮障。七不恭敬学处。八有慢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