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以一、二、三、四、五数目以表往来。纸钱则收以便袋腰复而以备缓急,灰点则曳以鞭梢而用以印点。贼人见此,将谓村民祈福之具、猎人捕兽之迹,而不知吾军用为乡导。后军欲寻前军,则望此趋向;前军欲追后军,则得此记认。是谓自认。
△就顺顺山、顺水、顺风
臣闻势不两立,术不两全。处己于顺,则在彼皆逆;处己于逆,则在彼皆顺。故争山不得,魏兵以败;拒水上流,蜀军以胜;顺风扬尘,贼军以溃。皆古人就顺之验也,兵家未尝明言之。近者诸将失紫金山,而花靥受敌;失故镇河,而符离受闭。夏风多南,冬风多北,不占风势,而淮北之师败于暴风霰雹之所震鼓者,屡矣。此就顺之法,不可不讲也。一曰顺山。
必使吾军先居高险,则贼自陷于低下。故矢石击发,我远彼近;人马驰逐,我逸彼劳。我则前峻后险,而无向不济;彼则内卑外高,而数面受敌。二曰顺水。必使吾军先占上游,则贼自堕于下流。故顺水行舟,顺流济兵,而利害之势已分;拒水为营,背水为阵,而难易之形已判。自上而下,在我有摧枯折朽之易;自下而上,在彼有登高涉险之难。三曰顺风。每遇战斗风起,必使吾军先背上风,则贼自不能免于风。故曳柴扬尘,而敌军莫知吾之虚实;吹沙走石,而敌军莫当吾之冲突;顺风扬药,而敌之口鼻可以受毒;因风纵火,而敌之营壁可以延烧。
是谓就顺。
卷七治安药石
○器用小节十有三
△甲制
臣闻《周礼》有函人之职,《司马法》有甲士之制,朝错以五同论兵甲、弩矢,马燧以短长三制造铠衣士。皆所以避锋镝、全肢体、称大小、便进趋也。然造甲之法,步军欲其长,马军则欲其短;弩手欲其宽,枪手则欲其窄。其用不同,其制亦异。否则,拘于定式,昧于从变,肥者束身太紧,甲身则可周后背而前胸不交,甲裙则可闭后膺而前跨不掩。瘦者挂体太宽,挽弓发箭则甲不贴体而胸臆纟并扑,有断弦脱之忧;挥剑枪刺则甲不附身而腰背松虚,有抵手碍足之患。长者不过膝腕而矢石可及,短者垂及脚面而泥泞不前。小有不便,则拆去甲叶而遗弃不收;大有所妨,则割去全段而抛掷不顾。制作之艰,耗费之广,不几于徒费乎?故君子谨其微于制作之初焉。
是谓甲制。
△人甲制──第一等甲:腰圈四尺五寸,批膊五吊(止数直下五吊,横搭不计),头魁覆釜二尺五寸。
──第二等甲:腰圈四尺,批膊四吊(止数直下四吊,横搭不计),头魁覆釜二尺三寸。
──第三等甲:腰圈三尺五寸,批膊三吊(止数直下三吊,横搭不计),头魁覆釜二尺一寸。
──第一等甲裙:直下长一十五吊(不计横段)。
──第二等甲裙:直下长一十三吊(不计横段)。
──第三等甲裙:直下长一十一吊(不计横段)。
臣闻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秦人、越人之肥瘠,不可以同衣;吴人、越人之好恶,不可以同舟。心广体胖,心剿形瘵,此固赋分之不侔。在我岂容以逆其所赋,而强之以必同哉?故士有肥瘠,甲身不可无广狭;材有高下,甲裙不可无长短。故第一等甲所以给肥胖之士也,肥胖之士亦有长短,故甲裙又分为三制,使肥而长、肥而短者皆可披带。第二等甲所以给中常之士也,中常之士亦有长短,故甲裙又为三制,使中常而长、中常而短者皆可披带。第三等甲所以给瘠弱之士也,瘠弱之士亦有长短,故甲裙又为三制,使瘠弱而长、瘠弱而短者皆可披带。每遇给散,则随其肥瘠长短而选给之,则肥瘠长短无一不称其用。人瘦甲宽,则都管皮柱定不可行坐;甲小人大,则掩不及而不避金矢。皆为弃物。是谓人甲制。
△马甲制──大全装六件:甲身一副,搭尾一件,鸡项一件,大秋钱一件,小秋钱一件,面子一件。
──小全装六件:甲身一副,搭尾一件,了项一件(最紧)
,鸡项一件(小),面子一件,秋钱一件。
已上诸军见造大全装,而小全装未闻造用,近年独殿、江、池、鄂四司新造披带。
──未带甲先用衬副两件,免打破马脊:驼滑辣、甲圈(用布袋裹草把)。
已上诸军不曾造用,亦无上件制度。
──甲身欲平鞍鞔,不得太长,免驰骤绾绊,多费甲叶。
──鸡项合用绵衲,免头项重滞。
──式样合用小全装,免多费工匠、甲叶,及披挂省便。
──马面子合用臣新制贴额。
臣闻周马之身,最为利害惟头面、胸臆。马面子旧制虽巧,近日符离、陈蔡之役,马多被伤中寿星、脑额而死。臣今制为贴额,用绵布衲作一片,贴在马面之内、脑额之间。脱遇矢石可透铁面,尚有贴额可隔。此马面子所以合用贴额。大全装鸡项大而秋钱小,或暑月闷热、雨雪冰结,彻去秋钱,尚有了项可蔽肌肉。此马甲所以合用小全装。我军马甲,甲身例是垂下过鞔一尺许,所以披带重滞,驰骤绾绊。贼军马甲,甲身只是平腹,下用虎斑布裙,遇箭皆被矫揉,所以披带轻捷,驰骤俏俊。此马甲身所以合用平鞔。鸡项重则头低项曲,而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