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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法苑珠林-唐-道世-第126页

未几于庐上生芝草二茎。经九日长尺有八寸。绿茎朱盖日沥汁一升。傍人食之味甘如蜜。去而复生。如此数四。乔卿同僚数人。并向余令陈说。天下士人多共知之。
显庆中。平州有人。姓孙名寿。于海滨游猎。见野火焰炽草木荡尽。唯有一丛茂草独不焚燎。疑此草中有兽。遂以火烧之。竟不能着。寿甚怪之。遂人草间寻觅。乃见一函金刚般若经。其傍又见一死僧。颜色不变。火不延燎。盖由此也。信知经像非凡所测。孙寿亲自说之。
唐陇西李虔观。今居郑州。至显庆五年丁父忧。乃刺血写金刚般若经及般若心经各一卷随愿往生经一卷。出外将入。即一浴身。后忽闻院中有异香非常郁烈。邻侧并就观之无不称叹。中山郎余令。曾过郑州见彼亲友。具陈说之。
唐曹州济阴县西二十里村中有精舍。至龙朔二年冬十月。野火暴起非常炽盛。及至精舍逾越而过焉。比僧房草舍焚燎总尽。唯金刚般若经一卷俨然如旧。曹州参军事席文礼说之(右四验出冥报拾遗)。
法苑珠林卷第十八
法苑珠林卷第十九
西明寺沙门释道世撰
敬僧篇第八(此有四部)
述意部
引证部
敬益部
违损部
述意部第一
夫论僧宝者。谓禁戒守真威仪出俗。图方外以发心。弃世间而立法。官荣无以动其意。亲属莫能累其想。弘道以报四恩。育德以资三有。高越人天重逾金玉。称为僧也。是知僧宝利益不可称纪。故经曰。纵有持戒破戒若长若幼。皆须深敬不得轻慢。若违斯旨交获重罪。若待太公为卿相。则千载无太公。要得罗什为师训。则万代无罗什。何得见一僧行过上累佛宗。见一人戒亏便轻上法。止可以道废人。以人不弘道也。不可以人废道。以道是人师也。故释迦佛等。是真佛宝。金口所说理行教果。是真法宝。得果沙门。是真僧宝。致令一瞻一礼万累冰消。一赞一称千灾雾卷。自惟薄福不逢正化。赖蒙遗迹幸承余荫。金檀铜素漆纻丹青。图像圣容名为佛宝。纸绢竹帛书写玄言。名为法宝。剃发染衣执持应器。名为僧宝。此之三种体相虽假。用表真容。敬之永绝长流。篾之常招苦报。如木非亲母。礼则响逸千龄。凡非圣僧。敬则光逾万代。是知斯风已扇遐迩共遵。冥资含识神功罔测。傥有所亏获罪弥大。既许出家理宜革俗。如宋朝无识初信邪惑骇动物情道俗惊怪。后悟钟衅还申礼敬。宋室则荆蛮龌龊江汉崎岖。讵得反比大国金轮圣御。且如礼云。介者不拜。为失岂同。去俗之人身被忍铠。握节白衣理所不可。三宝既同义须齐敬。不得偏遵佛法顿弃僧尼。故法不自弘弘之在人。人能弘道故须齐敬也。
引证部第二
如梵网经云。出家人法不合礼拜国王父母六亲。亦不敬事鬼神。又涅槃经云。出家人不礼敬在家人。
又四分律云。佛令诸比丘长幼相次礼拜。不应礼拜一切白衣。
又佛本行经云。输头檀王与诸眷属百官。次第礼佛已。佛言。王今可礼优波离比丘等诸比丘。王闻佛教即从座起。顶礼五百比丘诸出家者。次第而礼。
又萨遮尼干经云。若谤声闻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毁呰留难者犯根本罪(令僧依大小乘经不拜君亲是奉佛教今乃令礼反违佛教使拜跪俗人即不信佛语故犯根本罪也)。
又顺正理论云。诸天神众不敢希求受五戒者礼。如国君主。亦不求比丘礼拜以惧损功德及寿命故。
又涅槃经云。佛告迦叶。若有建立护持正法。如是之人应从启请。当舍身命而供养之。如我于是大乘经说。
有知法者  若老若少  故应供养
恭敬礼拜  犹如事火  婆罗门等
有知法者  若老若少  故应供养
恭敬礼拜  亦如诸天  奉事帝释
迦叶白佛言。若有长宿护持禁戒。从年少边咨受未闻。云何是人当礼敬不。若当礼敬。是则不名为持戒也。若是年少护持禁戒。从诸宿旧破戒人边咨受未闻。复应礼不。若出家人从在家人咨受未闻。复当礼不。然出家人不应礼敬在家人也。然佛法中年少幻小。应当恭敬耆旧长宿。以是长宿先受具戒成就威仪。是故应当恭敬供养。
又中阿含经云。云何知人胜所谓比丘知有二种人。有信有不信。若信者胜。不信者为不如也。谓信人复有二种。有数往见比丘。有不数往见比丘。若数往见比丘者胜。不数往见比丘者为不如也。谓数往见比丘人复有二种。有礼敬比丘。有不礼敬比丘。若礼敬比丘者胜。不礼敬比丘者为不如也。谓礼敬比丘人复有二种。有问经。有不问经。若问经者胜。不问经者为不如也。又旧杂譬喻经云。昔有国王出游。每见沙门辄下车礼。道人言。大王止不得下车。王言。我上不下。所以言上不下者。今我为道人作礼。寿终已后当生天上。是故言上不下也。
又善见律云。输头檀那王礼佛已白佛言。我今三度礼如来足。一佛初生时。阿夷相曰。若在家者应作转轮圣王。若出家学道必得成佛。是时地为震动。我见神力。即为作礼。第二我出游戏有耕田人。菩萨在阎浮树下。日时已晡。树影停住不移覆菩萨身。我见神力。即为作礼。第三今迎佛至国。佛升虚作十八变。如伏外道。神力无异。即为作礼。
又中阿含经云。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