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由此如来第八净识。(以极善故)。唯带旧(时因中所熏无漏善)种。非新受熏。
  
  问云。若坚住性。即为所熏。则如来净识。亦坚住性。应是所熏。今以第二义拣之。可知。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而又)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此遮(本识相应之五)心所。及无为法。(以心所)依他(而不自在。无为)坚密(而不受习)。故非所熏。
  
  问云。若坚住及无记性。即为所熏。则第八识相应之五心所。亦是坚住无记。又无为亦坚住性。何非所熏。今以第三义拣之。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熏。
  
  问云。若坚住无记。自在非坚密者。即为所熏。则他人第八。可为所熏。又自第八前后相望。可为所熏。今以第四义拣之。他身。则不同处。刹那前后。则不同时也。
  
  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初释所熏四义竟。
  
   (寅)二释能熏。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为。前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二有胜用。若有生灭。(更须)势力增盛。能引习气(者)。乃是能熏。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赢劣。故非能熏。
  
  初义可知。次应问云。若有生灭。即能熏者。异熟心心所等亦有生灭。应是能熏。今以第二义拣之。谓须或善或恶。或有覆无记。势力强盛。乃名能熏。
  
  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又须数习)。可(令)增(益。伏除)可(令损)减。摄(藏培)植习气。(令不失坏)。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
  
  问云。若有生灭。乃有胜用。即能熏者。佛果位中之前七识。应是能熏。今以第三义拣之。佛果位中。修善满足。更无可增。修恶断尽。更无可减。假使受熏。则前佛熏得无漏种多。应胜后佛矣。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能熏。
  
  问云。若有生灭有胜用有增减。即能熏者。则他人前七。应是能熏。又自前七。前后相望。应亦能熏。今以第四义拣之。他身。则不同处。刹那。前后则不同时也。
  
  唯七转识及(与)彼(相应之)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者。具此四义。可是能熏。
  
  二释能熏四义竟。二别释竟。
  
   (丑)三结判二。初结。二判。(寅)今初。
  
  如是能熏(之前七识。及心所法)。与所熏(之第八)识。俱生俱灭。熏习(之)义(乃)成。令所熏(第八识)中(之一切法)种子生(起)长(养)。如熏苣蕂。故名熏习。
  
  此结成熏习名也。苣蕂。即胡麻。西土作涂身香油。先以香华与苣蕂子一处捣烂。然后压油。油即香美。今以苣蕂。喻第八识。香华。喻前七转识现行。
  
  能熏(之现)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约相生。则)如炷生焰。焰生燋炷。(约相依。则)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
  
  此结示熏习相也。其理极成。不可破坏。故不倾动。
  
   (寅)二判。
  
  能熏(之现行)生种(子。从)种(子)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唯)此二(因)。于(一切法之)果。是(亲)因缘性。除此(二种因外)。余(所有)法。皆(是增上缘等)。非(亲)因缘。设(有处)名(为)因缘。应知(但是)假说。
  
  俱有因。谓果与因俱时而有也。士用果。谓士夫作用所成办果也。同类因。谓因与果相似也。等流果。谓果与因相似也。十因五果。解见第八卷中。二重明因相中。初标。二释竟。
  
   (癸)三结。
  
  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初释自相等三门竟。
  
   (辛)二释不可知等三门二。初总标。二别释。(壬)今初。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
  
   (壬)二别释二。初释行相所缘二门。二释不可知门。(癸)初中二。初略释。二广释。(子)初又二。初明行相。二明所缘。(丑)今初。
  
  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现)行(之)相(状)故。
  
   (丑)二明所缘。
  
  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执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诸种子者。谓诸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