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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大乘起信论裂网疏-明-释智旭-第34页

障难。悉皆远离。起大精进。恒无断绝。
此明善修止者。不唯远离魔事。即能登发心住。入净心地。圆具奢摩他毗钵舍那也。二明证相竟。
【(癸)三劝修二。初正劝。二明益。(子)今初】
若不修此三昧行者。无有得入如来种性。以余三昧皆是有相。与外道共。不得值遇佛菩萨故。是故菩萨于此三昧。当勤修习。令成就究竟。
余三昧者。指依气息形色等诸三昧也。虽六妙门。十六特胜。九想。十想。背舍胜处。一切处等。种种三昧。皆能发无漏慧。证三乘果。然必已发无漏。方不与外道共。若未发无漏。或亦随禅受生。则与外道相去无几。乃至九次第定。前八亦幷与外道共。灭受想定。虽云不共。仍依有顶游观无漏而入。未是全不共也。又虽得灭尽定。若未断尽上地思惑。仍生五不还天。仍与外道同在舍念清净地中。不得值遇诸佛菩萨。是故唯此真如三昧。乃能得入如来种性也。若得此三昧。则所生一切根本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有觉有观等三三昧。乃至观炼熏修一切三昧。一一皆名不共三昧。以达其不可得故。皆是摩诃衍也。如客比丘。宿佛房中。佛入初禅乃至四禅。客皆随入。佛乃更以异相而入初禅。客便茫然不知佛入何定。当知佛前所入。是用共禅。故客能知能入。佛后所入。是不共禅。故客不复知也。又法华三变净土。佛亦仍用背舍胜处及一切处三种三昧。而其神用远非二乘所能测识。皆由不共三昧。融彼共相。令共三昧皆成不共。故云真如三昧。能生无量三昧也。
【(子)二明益】
修此三昧。现身即得十种利益。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二者不为一切诸魔恶鬼之所恼乱。三者不为一切邪道所惑。四者令诽谤深法重罪业障。皆悉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六者于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远离憍慢。柔和忍辱。常为一切世间所敬。九者设不住定。于一切时一切境中。烦恼种薄终不现起。十者若住于定。不为一切音声等缘之所动乱。
真如乃是诸佛菩萨平等法身。故修真如三昧。即获平等用熏之益。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此即总相益也。二者能观妄念无相。自伏爱种。故魔不能乱。三者能观妄念无相。自伏见种。故邪不能惑。四者转谤为信。能观深法。故罪障渐薄。如汤消冰。五者以信除疑。如明破闇。故恶觉观灭。六者了知如来境界。不离心之真如。故信得增长。七者信一切法本性涅槃。故远离忧悔。勇猛不怯。八者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定当作佛。故远离憍慢。柔和忍辱。如常不轻菩萨。始虽被人打骂。终必为人敬信归仰。九者以信解力伏烦恼种。故虽不住定。不起现行。十者知一切音声等缘。皆唯心现。不取不舍。故不能动乱其正定也。初释止竟。
【(壬)二释观二。初明应修。二明修相。(癸)今初】
复次若唯修止。心则沉没。或生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宜应兼修于观。云何修耶。
善修止者。即止是观。不沉不掉。便入真如根本三昧。获十利益。乃至入正定聚。不复退转。何劳更明修观法耶。今为不得意人。心必沉没。或懈怠不乐众善。而堕凡外。或远离大悲。而堕二乘。故复示以应兼修观也。
【(癸)二明修相三。初四谛观。二弘愿观。三起行观。(子)今初】
谓当观世间一切诸法生灭不停。以无常故苦。苦故无我。应观过去法如梦。现在法如电。未来法如云。忽尔而起。应观有身。悉皆不净诸虫秽污。烦恼和杂。
此先明苦谛观也。一生灭不停是无常行。无常故苦。即是苦行。苦故无我。过去如梦了不可得。现在如电刹那不住。未来如云忽起无所从来。即无我行。诸虫秽污等。即不净行。此四行观。对治凡外一切见爱无不尽也。
观诸凡愚所见诸法。于无物中。妄计为有。
此即集谛观也。妄计即惑。惑即集谛。此观正治凡外贪著三有。兼治愚法声闻妄生恐怖。
观察一切从缘生法。皆如幻等。毕竟无实。观第一义谛。非心所行。不可譬喻。不可言说。
此即灭谛观也。缘生如幻。则即事而真。真非事外。故非心所行。不可譬喻言说。正治凡外非灭计灭。兼治二乘舍有觅空。权位菩萨弃边取中。
观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皆因无明熏习力故。受于无量身心大苦。现在未来。亦复如是。无边无限。难出难度。常在其中。不能觉察。甚为可愍。
此即道谛观也。若能觉察无明因果。便是出要度脱之道。愍物迷此。即为下文弘愿观本。正治凡外不知出要。兼治二乘不起大悲。初四谛观竟。
【(子)二弘愿观】
如是观已。生决定智。起广大悲。发大勇猛。立大誓愿。
此总明依四谛境。发四弘誓。上求佛道。名决定智。下化众生。名广大悲。弘能任重。名大勇猛。毅能道远。名大誓愿也。
愿令我心离诸颠倒。断诸分别。
此即烦恼无尽誓愿断也。自未度脱。欲度他人。无有是处。故首明之。其实四弘在一心中。非有先后。
亲近一切诸佛菩萨。顶礼供养。恭敬赞叹。听闻正法。如说修行。尽未来际。无有休息。
此即法门无量誓愿学也。不离颠倒分别。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