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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明-释智旭-第36页

无上大乘。乃至处于法王之位。 理解者。凡外谤真。二乘谤俗。出假谤中。但中谤于二谛。 忏悔者。事谤作法。例前可知。谤真。于四无生。随用一忏。谤俗。于体观等三。亦随用一。谤中。于次第一心。亦随用一。谤二谛者。惟用一心无生。 修证者。藏不谤真。通不谤俗。别不谤中。圆不谤二。各于外内二凡永伏。分证永断。 性恶者。用事谤。如婆薮仙人。用理谤。四句即为四门。门门皆入道。
(己)三总结
善学诸仁者。是菩萨十波罗提木叉。应当学。于中不应一一犯如微尘许。何况具足犯十戒。若有犯者。不得现身发菩提心。亦失国王位。转轮王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佛性常住妙果。一切皆失。堕三恶道中。二劫三劫。不闻父母三宝名字。以是不应一一犯。汝等一切菩萨。今学。当学。已学。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八万威仪品当广明。
此十重戒。与璎珞经同。若善生经。单明在家六重。则无后四。若地持经。单明出家八重。则无酤酒说过二戒。又地持羯磨文中明受戒法。亦通在家。今此经及璎珞。去复存单。合成十重。然善生经意被界内。不制后四。犹之可也。地持被界外机。胡不制酤说二戒耶。若谓出家不妨酤酒说过。此决不然。若谓在家不妨赞毁乃至邪说。此尤不可。盖或各就僧俗易起过边制之。实则十戒皆通僧俗也。不得现身发菩提心者。直指此生为语。亦失国王位等者。现在既失其义。未来必并失其名也。问。犯前四戒。则一切戒体俱失。犯后六戒。止是失菩萨法。何云亦失比丘比丘尼位。答。此是一往乘势之语。又或如从高处坠。法尔至底。理无中止。所以身子六心中退。仍向五道轮回。亦其验也。
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卷四
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卷第五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明菩萨沙弥古吴智旭注
菩萨比丘温陵道昉订
(戊)二明四十八轻戒三。初总标。二别释。三总结。
(己)今初
佛告诸菩萨言。已说十波罗提木叉竟。四十八轻今当说。
初句结前。次句示后也。
(己)二别释四十八。第一不敬师友戒。(至)第四十八破法戒。
(庚)第一不敬师友戒
若佛子。欲受国王位时。受转轮王位时。百官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诸佛欢喜。既得戒已。生孝顺心。恭敬心。见上座和尚阿阇梨大德同学同见同行者。应起承迎礼拜问讯。而菩萨反生憍心慢心痴心嗔心。不起承迎礼拜。一一不如法供养。以自卖身国城男女七宝百物而供给之。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一切受佛戒人。皆应敬重师友。以有爵位者易生憍慢。故偏举王及百官为诫也。受戒则福庇幽明。所以鬼神救护。又能弘护法化。故诸佛欢喜。上座有三。一生年上座。戒腊在先。二福德上座。众所推敬。三法性上座。证入圣位。和尚。或云邬波驮耶。此翻亲教师。或翻力生。繇此人力。生我无漏妙戒身故。阿阇梨。或云阿遮梨耶。此翻轨范师。谓教授威仪。示我轨式。即下文所称教诫法师也。大德者。总叹具大功德。同学者。宗同一师。同见者。心同一解。同行者。身同一业。憍者。亢己。慢者。忽人。痴者。不知贤圣。嗔者。心怀忿恚。以自卖身等者。举重况轻。谓尚应如此供养。况迎拜之仪而不为耶。此四十八轻戒。准十重法。亦应有不敬因。不敬缘。不敬法。不敬业。饮因。饮缘。饮法。饮业。乃至破法因。破法缘。破法法。破法业等。但以众轻垢。成与未成。同称恶作。故不复委明耳。 此亦性遮二业。四缘成罪。一师友。谓上座及同行等。二师友想六句。二重。二轻。二无犯。三不敬心。戒本经云。若憍慢嗔恨。不起迎拜等。是染污犯。若懒惰懈怠。或无记心。或忘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重病。若乱心。若睡眠不知。若听法。若说法。若在说法众中。护说者心。若以方便令彼调伏。若护僧制。若护多人意。四应迎不迎。应供不供等。事成。随事结罪。 七众同。 大小共。 惟遮不开。或方便令调伏。亦得名开。 果报者。师友知识。是得道大因缘。是全梵行。不敬则永失法利。魔所摄持。敬则常遇善缘。成就佛法。 理解者。外道不敬真谛。二乘不敬俗谛。藏通不敬中谛。别教不敬二谛之友。 忏悔者。慢人。作法忏。慢法。如次用四种无生。 修证者。初果得不坏净。及净心地菩萨。永断事慢。四教分证人。如次断四种理慢。 性恶者。瑜伽法中作观音慢。是观行慢。十地品云。我当于一切众生中为首为胜等。是分证慢。天上天下。惟吾独尊。是究竟慢。
(庚)第二饮酒戒
若佛子。故饮酒。而酒生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亦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饮酒。况自饮酒。一切酒不得饮。若故自饮。教人饮者。犯轻垢罪。
故饮者。明非不知误饮。一切众生。指异类也。余如酤戒中释。 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是酒。谓饮之醉人。二酒想六句。二咽咽结罪。二轻垢。二无犯。三有饮心。四入口咽咽结罪。若教他饮。咽咽二俱结罪。不犯者。病非酒不疗。 七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