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7-藏外

3-二十四尊得道罗汉传-明-朱星祚-第12页

地生诸种,因事复生理。
  果满菩提圆,华开世界起。
  言毕,即于座上张舒两手,放出二十七道光明,旋化火自焚而逝。宋孝武大明元年也。
飞锡罗汉第十尊
  宝志尊者,本姓朱氏,不知何许人。少年出家,止道林寺,从悟玄比丘修禅习定。悟玄比丘谓曰:“即入丛林,当知解脱。”问曰:“解脱有几?”比丘曰:“解脱有八:一是观内有色,外亦观色解脱;二是观内无色,外亦观色解脱:三是内外诸解脱;四是空无边处解脱;五是识无边处解脱;六是无所处解脱;七是非非想处解脱;八是灭受想定解脱。能知数者解脱,则修习有所待循矣。”尊者问曰:“何谓五戒?”比丘曰:“不淫一也;不盗二也;不杀三也;不妄四也;不饮五也。弟子受此五戒,则周旋中规,折旋中矩,分毫不敢违犯。”有诗为证:
  八解脱诗:
  解脱修持戒妄机,色空内外想无非。能于数者知提醒,见性明心上乘师。
  五受戒诗:
  杀淫妄盗饮流连,五者如来有戒言。遵了沙门严约束,从容得道上西天。
  尊者曰:“解脱受戒则吾既得闻命矣,请问六根六尘条目何在?”比丘曰:“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者谓之六根。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六者谓之六尘。子既问及于此,毋谓细故,先斩断其根,次脱去其尘,则修持证悟无不了了矣。”尊者曰:“坐禅要术可得闻钦?”比丘曰:“坐禅之法,须于闭静处厚敷坐物,跏趺而坐。先以左足压右足,次以右足安左足;左掌安右掌,次以两手大拇指面相住;正身端坐,不得左偏右侧,前躬后仰;令腰脊颐,顶骨节相住,状如浮居,又不得耸身太过,令人气急不安,务要耳与肩对,鼻与脐对;舌住上腭,唇齿相着;目须微开,免致昏眊。若得定气,其力最胜。”
  领了尘根问坐禅,清规要求为君言。
  足安左右身端坐,气息调和失妄缘。
  尊者得了修持大要,即高师出外游方。居止无常,饮食无定,飘泊数年,发长数寸,不资展履,徒跣足而行,手中执一锡杖,杖头环或挂剪尺铜鉴,或挂数尺缯帛。声声不辄弥陀,念念劝人为善。虽旬日不食,亦面无饥容。或长篇短篇歌,或为五言七言吟,歌吟中词语历历皆未来谶记士庶先以其跣足漂蓬,不甚着意,及闻其歌吟古雅,谶记不诬,始敬事之,知其为笑傲烟霞、方外不羁之士。有诗为证:
  徒跣而行锡杖持,鉴铜剪尺帛缯随。
  歌吟词内多遗谶,士庶寅恭异昔时。
  士庶既翕然敬事尊者,维持世道君子一则恐其叛正,一则恐其生非,极力排之,又上章疏弹劾之。梁武帝素称好佛,此时亦钳于正议,谓尊者邪说诬民,左道乱众,捕下建康狱中。尊者不为辩,服法受治械。狱中数年,人有见其时常在市提化者,词控有司。有司曰:“惑众僧予心痛恶,严拘锢禁,安有在市上之理?”试检狱中,尊者安坐如故。未儿,市中人俱上执结,云:“志公僧逐日街心劝缘提化。”有司亲行按验,止见尊者正在狱中坐禅习定,询问同拘囚犯,对曰:“此僧自晨至夕,非诵念经文即跏跌坐禅,无时无息不在狱中居住。”有司曰:“人言误也,或相貌同也。”命狱卒械之、钳之。次日,卿士大夫来见曰:“志公僧超悟性灵,证果得道僧也。公所拘者,形也,非神也。昨日抵某等家持疏提化,某施若干,某施若干,凿凿俱有证验,市人执结不诬也。”有司曰:“昨命狱卒严为械钳,今闻诸公复有是言,则无疑之,衷不得不投抒矣。今日携诸公同至狱中一检何如?”尊者见卿士大夫同来捡狱,脱下械钳,不觉大言曰:“昨日承诸公提缘施予,容贫僧结缘日再来领受。”有司此时始信此僧修持得道,能幻形脱化,当为豁释。有诗为证:
  梁武拘提下狱中,市心募化有形踪。
  械钳不足为身累,当为条陈疏一封。
  尊者自建元中械狱至武皇晏驾,拘禁亦自有年。及高帝即位,建康有司为彼条奏一本云:“志公得道,能幻形脱化,非平常一等僧人,合行豁释,请旨钦裁。”高帝览表,即下诏曰:“志公迹拘尘垢,神通冥叙,水火不能焦濡,蛇虎不能侵害,岂以俗士常情空相拘制。仰建康有司即为豁释。自今已后,听其自居止。”有司得了明诏,狱中取出尊者,赐以衣食,慰问再三,听其居止。有诗为证:
  高帝承乾阅奏章,志公械禁非受殃。
  虎蛇水火无能害,释放须臾听主张。
  高帝下诏放了志公,复诏建康有司送得道志公进京,备左右顾问。志公缘此得面君谢罪。高帝下阙接见志公,待为上宾,赐坐,从容讲谈释道,自执弟子礼。左右侍臣,以国师称之。一日,帝问尊者云:“弟子一日万几,方寸内不能无扰无疑,多扰则烦,多疑则惑,莫说明心向佛,只此烦惑二字,何以治之?”尊者对曰:“陛下欲去烦惑,惟在十二,知此十二,则烦恼摇惑举不足为圣衷累矣。”尊者但浑言十二,未曾析言十二之实,高帝又不知复请,此十二所以终未解也。后世有识者曰:“志公当年答高帝十二乃释家十二因缘,治惑药也。”未知是否,有诗为证:
  志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