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不信阿赖耶识即是如来藏。别求真如理者。如离像觅镜。即是恶慧。以未了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之义而生二执。起信论云。以四种法熏习义。一净。谓真如。二染谓无明。三妄心。谓业识。四妄尘。为六尘。(驾字函第七卷)。
毗婆沙论。问曰。心意识有何差别。答曰。无有差别。心即是意。意即是识。皆同一义。如火名火亦名焰亦名炽。(仁字函第六卷)。
成唯识论伽他曰。藏识说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则字函第五卷)。
摄大乘论云。阿赖耶识。以为心体。由此为种子。意及识转。何因缘故。亦说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复次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名阿陀那识。由此深细境所摄故。所以者何。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于彼虽离此说。然智得成解脱成就。故不为说。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是故为说。若离此智。不易证得一切智智。颂曰。
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
(严字函第三卷)。
大毗婆沙论云。问。一身中有十二处。云何建立十二处耶。答曰。以彼自性。作用别故。谓十二处。虽在一身。而十二种自性。作用有差别故。非互相杂。如一室内。有十二人。伎艺各别。虽同一室。而有十二自性作用。(廉字函第三卷)。
利根即说五有蕴 钝者广谈十八界
大毗婆沙论。问。佛为何等。所化有情。说蕴处界。广略三法。答。为钝根者。说十八界。为中根者说。十二处。为利根者。说五蕴。(廉字函第一卷)。
众生菩萨皆心作 地狱天堂亦彼招
宗镜云。心能作佛。心作众生。心作天堂。心作地狱。心异则千差竞起。心平则法界坦然。心凡则三毒萦缠。心圣则六通自在。心空则一道清净。心有则万境纵横。善因终值善缘。恶行难逃恶境。蹈云霞而饮甘露。非他所授。卧烟焰而啖脓血。皆自能为。非天之所生。非地之所出。只在最初一念。(策字函第五卷)。
三际求心不可得 随缘应物岂非无
宗镜举金刚经云。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以因现在立过去。因过去立未来。现在既不住。过去亦无生。互检互无。彻底空寂。但有微毫起处。皆从识生。今推既无。分别自灭。分别既灭。境界无依。如依水生波。依镜现像。无水则波不起。无镜则像不生。故知非关法有法无。但是识生识灭。如金刚三昧经偈云。
法从分别生。还从分别灭。灭是诸分别。是法非生灭。如是洞达。根境豁然。自觉既明。又能利他。普照。
故经偈云。
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
(轻字函第六卷)。
略起有心而作解 还同在梦似非真
宗镜。问。无心者。为当离心是无心。即心得无心。答。即心得无心。问。即心是有心。云何得无心。答。不坏心相而无分别。问。岂不辩知也。答。即辩知无能所。是无心也。岂浑无用。始是无心。譬如明镜照物。岂有心耶。当知一切众生。恒自无心。心体本来常寂。寂而常用。用而常寂。随境鉴辩。皆是实性自尔。非是有心方始用也。只谓众生不了自心常寂。妄计有心。心便成境。以即心无心故。心恒是理。即理无理故。理恒是心。理恒是心故。不动心相。心恒是理故。不得心相。不得心相故。即是众生不生。不动心相故。即是佛亦不生。以生佛俱不生故。即凡圣常自平等。法界性也。纯一道清净。更无异法。当知但有心分别作解之处。俱是虚妄。犹如梦中。若未全觉。所见纤毫。亦犹是梦中事。但得无心即同觉。后绝诸境界。但有一微尘。可作修证。不思议解处。俱不离三界梦中所见。经云。无有少法可得。佛即授记。(驾字函第五卷)。
烦恼品
贪瞋愚痴三不善 报业烦恼三障因
般若经云。恶不善者。谓贪瞋痴。贪复有三。谓上中下。上品贪者。闻欲境名。举心踊跃。深心欢喜不观欲过。非理追求。心心相续。曾无暂舍。唯见妙好。不知过患。此类命终。当堕恶趣。中品贪者。离欲境时。欲心不起。下品贪者。但共笑言。欲情便歇。瞋亦有三。上品瞋者。愤恚若发。心惛目乱。或造无间。或谤正法。或复造余诸重罪业。中品瞋者。以瞋恚故。虽造诸恶。寻即生悔。下品瞋者。心无嫌恨。但口诃毁。即便追悔。痴亦三品。如理应知。虽作是观。而知诸法。皆如幻梦。虚妄不实。颠倒故见。灭外境界。内心寂静。不见能行及所行法。无二无别。自性离故。(果字函第六卷)。
阿毗昙心论云。有三种障。所谓业障。烦恼障报障。障碍圣道。及圣道方便。故名为障。业障者五无间业。所谓杀母。杀父。杀阿罗汉。破僧。恶心出佛身血。作此业已。必定次生无间地狱。杀母杀父。弃背恩义故。其余三种。坏福田故。烦恼障者。谓勤烦恼。及利烦恼。勤烦恼者。数行烦恼。利烦恼者。增上烦恼现行烦恼。名之为障。报障者。随所住报。非圣道器。报过恶故。(都字函第二卷)。
三毒三漏至七漏 五盖五欲并七慢
毗婆沙论云。三毒者三不善根。起十恶业。堕十恶处。答曰。杀生有三种。或从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