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義。法無有無之相。聖無有無之智者。境無境相。智無智相也。聖無有無之智無心於內者。智相絕於內也。法無有無之相即無數於外者。境用相絕於外也。於外無數於內無心者。遣內外也。此彼寂滅物我[穴/俱]一者。境智泯能所。一歸于無二。故注云。觀生於緣。離緣故無觀也。泊爾無朕乃曰涅槃者。指言有在也。理既如此。豈可徵在有無而可責出有無耶。

  ○折難差第四

  上已明果。此下四折難三乘行。理既無二。悟不應異。故曰難差也。
  文有三義。一就理領宗。六境者。六塵也。窮理盡性者。窮萬物理。盡心神性。
  第二義。放光曰下。就行作兩關難。初就小乘難三乘差別。次就大乘明三位不同也。初獲無生者。肇師執小頓悟。七地始悟無生。又三乘得道有聲聞義。第三義答。涅槃一也下。雙結兩難。眾經殊言何以取正。

  ○演弁差第五

  理雖無二。約理教悟異。故曰弁差也。
  文有三義。一述經意。二而難下答。三夫以下結答也。大道無二。而隨根性於一說三。然其所證無為無二也。法流漢地賢者不少。今言盛者。支道林.竺僧弼.竺法汰.釋道安.鳩摩羅什等。皆無三六說。唯竺道生執大頓悟云。無量三乘有因三乘。肇師.[王*垂]師等執小頓悟。非但無小行得道。其登地以上六地以還亦非真理。即不言有菩薩而無聲聞也。開善曾用此義。會稽東山寺名法花山寺。從此出於興皇寺講導有聲聞義。上入堂言業靳都亭頭。業靳者謂語事也。都亭契頭有寺名靈喜寺。開善曾在彼寺噵有聲聞。與學士論志。上雖不在彼而云知其事爾者也。明三乘同觀義。都喜賓奉法要云。二乘著無以捨有。大乘同志以即真。此明同觀義。遠法師執異觀為問。什師以同觀為答。即同觀之說與肇師不異也。而不遷論云。聲聞聞無常以成道。緣覺覺緣離以悟真者。此是從詮為言也。但樂小功德。厭畏生死。即為聲聞。樂獨善寂。少多濟物。即為緣覺。志安生死。不求自出。名為菩薩。即七地以上過於二乘。此不須論。今六地以下與三乘同。同爾許空智斷見思義盡。俱出火宅。更不受三界。出火宅義也。故釋論云。羅漢出三界。於淨土中聞法花經。具足佛道。此明羅漢生中間淨土也。於義必須中間出者。二乘改小學大多用其功。若上受變易。都無聲教受悟。良難報身親承質也。
  第二義正答難。此中但答三乘差難三位不同問。第八章中自當釋也。此以人三三無為非無為有三者。以人約法故有三無為也。放光曰下。引證及譬。文可解。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習未盡者。什師實相論云。大乘中論結有二。一凡夫結使三界所繫。二諸菩薩聞法實相義。三界結使唯有甚深佛法愛慢無明等等細微之結受法身也。深著佛身不借身命也。無明者。於深法中不能達通也。慢者。得是深法不在無生忍。或起高心。我於凡夫聞殊異之法。以人不識。此言殘氣。是殘氣不生三界。唯受法身教化。眾生具足佛道也。譬釋可見也。
  第三義。夫以下結答。根性不同故昇降不一。而無為無二。然即教雖不一致歸寧異。

  ○折責異第五

  就人法異為難。故曰責異之也。法即無為。人是能體無為者也。若所證無為無二。能證之人亦應無差。若言無為無異異自我者。即失三乘得道義也。
  文有三義。領宗定義。
  第二義。請問下。正作兩關。若一。不應言異自我耳。若異。即失冥會之道也。
  第三義。然即下。結。一亦無三者。以法即人。法既無三。人亦無三。異亦無三者。若人法異。即人雖有三。無為無三。然即三乘之人。非因無為而有差別也。

  ○演會異第六

  三乘不一。而俱證無為而為一。故云會異之也。無為即乘。乘即無為。人法恒即而未盡無為。故有三名。文有三義。一引古況釋證人法不異。二譬喻下。以譬合釋。三。然即下。歸宗結答也。夫止此而此適彼而彼者。理無彼此。唯反所適也。所以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失之者。無為無形成濟萬物。故得其道者與道同體。失其道者亦同體。我適無為下。人法為即也。
  第二義。初出鳥譬。然即下。牒譬合釋可釋。
  第三義。然即下。歸宗結答。法有二種。一無為法。二乘法。乘法者智也。無患雖同而有高下之飛者。譬也。無為雖一而有深淺之賢者。合也。舉乘法有三也。無為乘也者。有無法相即也。乘即我也者。以乘法而即人也。此非我異無為者。以人即無為法也。以未成無為故者。舉人有三明無為不一也。

  ○折詰漸第六

  詰。治也。問其罪也。責也。讓也。漸也。近也。此中難意。執頓悟義難三乘無為有淺深及位有上下。而頓悟者兩解不同。第一。竺道生法師大頓悟云。夫秤頓者。明理不可分。悟語照極。以不二之悟。苻不分之理。理智惠釋謂之頓悟。見解名悟。聞解名信。信解非真。悟發信謝。理數自然。如菓就自零。悟不自生。必籍信漸。用信偽惑。悟以斷結。悟境停照。信成萬品。故十地四果盖是聖人提理。今近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