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皆沾其法味。幸何如哉。大師領而授之。來命跋於不肖。因贊之曰。向之於此論也。但登其枝而忘其本。咀其華而不食其實者眾矣。今得大師信筆注成。又爾居士信心刻之。今而後之於此論也。可括目矣。必能達其本根矣。此其論之中興也歟。 萬歷歲次丁巳孟秋 華山法姪慧浸識
友情链接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