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所證之法。誰先誰後。
有名曰。非眾生無以御(控進也)三乘。非三乘無以成涅槃。然必先有眾生。後有涅槃。是則涅槃有始。有始必有終。(約人。則人先法後。約法。則法先人後)而經云。涅槃無始無終。湛若虗空。則涅槃先有。非復學而後成者也。
此難涅槃與人兩異。設難若先有眾生。是眾生證得。則涅槃有始終。若先有涅槃。則不屬修得。何言眾生得涅槃耶。此難似不易通。下答以涅槃無始無終。無古無今。浩然大均。物我無二。唯會物為己。即是聖人。亦無始得。
通古第十七
意謂涅槃之體。性自常然。無古無今。何有始終。萬法本寂。當體涅槃。三乘悟此。即為證得。亦無先後。但以智契理。理智冥一。唯心契會。故無始終。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造。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
言聖人一心寂滅。空洞無象。以隨緣成事。故三界萬法唯心所現。故云無非我造。以諸法寂滅之體。即是涅槃。若能了達萬法唯心。法法皆歸自己。是名聖人證得涅槃。但是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冥一。是為涅槃。豈有先後始終於其間哉。即此一語。盡破其疑。
何則。(徵釋理智一如)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不異理也。
理即萬法一真之理。聖謂照理之智。謂非契理不足以彰聖智。故云非理不聖。非智不足以證理。故云非聖不理。以證理而為智。故智不異理。平等一心。是為證得涅槃。
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離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
由上云一心成萬法。照萬法唯一心。名為涅槃。萬法境寬。今就五蘊中舉一色法以明。則法法皆然。故引天帝之問。乃大品經散華品文。謂般若乃能照之智。萬法乃所照之境。今但舉色法以例餘。言心境非一。故不可於色中求。以心境非異。故不離色中求。以色即是空。空即如如。無如外智能證於如。故云不離不即。不即不離。是為一心中道。又曰下。義引涅槃經文。緣起十二因緣也。見緣起性空。是為見法。見法即見佛。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又何有先後始終哉。
所以至人戢(止也)玄機(智也)於未兆。藏冥(寂也)運(動也)於即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此正出涅槃之體也。未兆。寂然不動之境也。謂聖人以真智照理。止於寂然不動之先。運即寂之動。潛於萬化之域。六合不離一心。故云總。古今不離一念。故云一去來。故十世古今。始終不離當處。故云通云同。窮本極末。究竟一際。浩然大均。乃曰涅槃。涅槃之道。如此廣大虗寂。豈可以先後始終而擬之哉。
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邊。
此引證諸法即真。故心境不二也。放光云。諸法無邊際。故般若波羅蜜亦無際。此證理智皆依諸法。以顯心境不二也。
以知涅槃之道。存(在也)乎妙契。妙契之致。本(因也)乎冥一。
依聖言量。因知涅槃之道。單在妙合心境。心境如如。因乎理智冥一。此外無可證者。
然則物(境也)不異我。(心也)我不異物。物我玄(冥也)會。歸乎無極。
理智一如。物我無二。忘心絕照。冥會一心。故曰歸乎無極。蓋寄無極之言。以顯一心廣大寂滅之體耳。
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謂三乘證之而弗先。六道迷之而非後。無古無今。前後際斷。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天女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
此引證久近也。淨名。身子問天女。止此室其已久如。曰如耆年解脫。身子曰止此久耶。天女云云。謂身子所得解脫。豈屬久近之時耶。
考得第十八
承上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因之稽考盡陰存陰。違教違理。當何得乎。所以末後辯者。謂從前決擇修悟已周。意顯極證故也。
有名曰。經云眾生之性。極於五陰之內。又云。得涅槃者五陰都盡。譬猶燈滅。(上引經定理。下申難)然則眾生之性。頓盡於五陰之內。涅槃之道。獨建於三有之外。貌然殊域。非復眾生得涅槃也。(陰盡無得違)果若有得。則眾生之性不止於五陰。必若止於五陰。則五陰不都盡。五陰若都盡。誰復得涅槃耶(存陰有得違)。
難意謂眾生得涅槃。然眾生之性止於五陰之內。且涅槃獨建於三有之外。此則內外本自相懸。今云五陰都盡乃得涅槃。然五陰已盡於內。又誰得界外之涅槃耶。此則陰盡無能得者也。若眾生果得涅槃者。則性不止於五陰矣。若止於五陰。則五陰不盡。若五陰都盡。誰復得涅槃耶。此則陰存而無得者也。未達五陰空寂。即是涅槃故耳。
玄得第十九
得無所得。無得而得。故云玄得。
無名曰。夫真由離起。(顯也)偽因著生。著故有得。離故無名。
謂涅槃真理。由超情離見而顯。分別妄偽。由執著名相而生。故執名相者為有得。離情見者故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