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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三论宗-肇论略注-明-德清-第1页

續藏經 肇論略註
 明 德清述
肇論序
慧達率愚序長安釋僧肇法師所作宗本不遷等四論曰。有美若人。超語兼默。標本則句句深達佛心。明末則言言備通眾教。達。猥生天幸。逢此正音。每至披尋。不勝手舞。誓願生生盡命弘述。夫神道不形。心敏難繪。聊寄一序。請俟來哲。蓋大分深義。厥號本無。故建言宗旨。標乎實相。開空法道。莫逾真俗。所以次釋二諦。顯佛教門。但圓正之因。無尚般若。至極之果。唯有涅槃。故末啟重玄。明眾聖之所宅。雖以性空擬本。無本可稱。語本絕言。非心行處。然則不遷當俗。俗則不生。不真為真。真但名說。若能崇茲一道。無言二諦。斯則靜照之功著。故般若無知。無名之德興。而涅槃不稱。余謂此說周圓。罄佛淵海。浩博無涯。窮法體相。洪論第一。肇公其人矣。
肇論略注卷一
明匡山沙門憨山釋 德清 述
  肇論
  肇。乃作者之名。曰僧肇。時稱肇公。論。乃所立之論。蓋以人名論也。公為什門高弟。從譯場翻譯諸經。久參什師。深達實相。比因佛法西來甚少。大義未暢。時人多尚老莊虗無之談。而沙門釋子亦相尚之。多宗虗無以談佛義。各立為宗。如晉道恒。述無心論。東晉道林。作即色遊玄論。晉竺法汰。作本無論。皆墮相言無。都墮斷滅。公愍大道未明。故造此四論。以破邪執。斯立言之本意也。論者。謂假立賓主。徵析論量。以顯正理。摧破邪執。人法雙影。故曰肇論。
  後秦長安釋僧肇作
  苻堅有國。據關中。號為大秦。暨姚萇篡立。亦號為秦。故史以前後別之。萇崩。其子興。嗣國。什師譯經。當興之時。故公稱後秦。按公傳略云。法師僧肇。京兆人。幼家貧。為人傭書。遂博觀子史。志好虗玄。每以老莊為心要。既而歎曰。美則美矣。然其栖神冥累之方。猶未盡善。後見舊維摩經。歡喜頂受。乃曰始知所歸矣。因此出家。年二十為沙門。名震三輔。什公在姑臧。肇走依之。什與語。驚曰法中龍象也。及歸關中。詳定經論。四方學者。輻輳而至。設難交攻。肇迎刃而解。皆出意表。著般若無知論。什覽之曰。吾解不謝子。文當相揖耳。傳其論至匡山。劉遺民以似遠公。公拊髀歎曰未曾有也。復作物不遷等論。皆妙盡精微。秦主尤重其筆札。傳布中外。年三十二而卒。當時惜其早世云。
  宗本義
  宗本者。示其立論所宗有本也。以四論非一時作。論既成。乃以宗本義統之。蓋所宗本乎一心。以窮萬法迷悟凡聖之源也。如起信以一心為宗。有法有義。故曰宗本義。
  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一義耳。
  此標宗揀法。以為四論之本也。本無者。直指寂滅一心。了無一法。離一切相。逈絕聖凡。故曰本無。非推之使無也。以一切諸法。皆一心隨緣之所變現。心本無生。但緣會而生。故曰緣會。以緣生諸法。本無實體。緣生故空。故曰性空。以全體真如所變。故曰法性。真如法性所成諸法。真如無相。故諸法本體寂滅。故曰實相。是以本無。為一心之體。緣會。為一心之用。實相。法性。性空。皆一心所成萬法之義。故曰一義耳。依一心法。立此四論。不遷當俗。不真當真。二諦為所觀之境。般若為能觀之心。三論為因。涅槃為果。故首為宗體。
  何則。(此徵起四論。各有所宗)一切諸法。緣會而生。
  此下標顯不遷宗體也。寂滅一心本無諸法。本無今有。故曰緣會而生。
  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緣離則滅。
  此顯心本不生。但是緣生。非心生也。以生本無生。故滅亦緣滅。非心滅也。不生不滅一心之義。於是乎顯矣。
  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此返顯緣生諸法非實有也。真。實也。若諸法果是實有。則不應隨緣散滅。今既隨緣滅。則法非實有矣。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以此緣生緣滅而觀諸法。則知雖今現有而非實有。以體常自空。體常自空。故義說性空。
  性空故。故曰法性。
  諸法實性即是真如。真如性空。以真如性現成諸法。法法全真。良由真如性空。故諸法性空。稱為法性。
  法性如是。故曰實相。
  諸法之性全體真如。真如之相本自無相。法性如如。寂滅離相。故曰實相。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
  實相乃真如實體。今既隨緣成一切法。則法法皆真。若觀法法全真。則了無一法可當情者。斯則不待推測使無。則法本無也。萬法本無。又何有一毫可轉動哉。以此而觀諸法。則不遷之旨。昭昭心目矣。上明不遷宗本。
  言不有不無者。(此標不真空宗本也)不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無耳。
  此標立論所破之執也。不如。猶不比也。凡夫外道。定執諸法是實有。確執諸法為斷滅之無。政在所破。但以不字破之。故曰不有不無。
  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
  此出計也。若以諸法為實有。則墮常見。若以諸法為實無。則墮斷見。
  夫不存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