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知。
思益經也。能修之智。無知而知。此即根後二智。此四句經。古人多配六度。唯初後義現。二三兩句文引難對。今但隨文釋之。此皆即真之行。行行全真。菩薩造修必當如是。故起信發心。先信真如及三寶故。
△四責非玄悟。文二。初責其所執。
聖旨虗玄。殊文同辨。
聖教旨趣。虗寂玄微。唯智可了。非情所測。動寂之文有殊。不二之義同辨。
豈可以有為便有為。無為便無為哉。
責前聞動執有為。聞寂執無為。
菩薩住盡不盡平等法門。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即其事也。
此引淨名經。香積諸來菩薩向佛求法。當還本土。佛告曰。有盡不盡。平等法門。汝等當學何。謂盡。謂有為法。何謂不盡。謂無為法。則菩薩當住平等。不住二邊。不盡有為即有而無。不住無為即無而有。即菩薩動寂不二之行。故云即其事也。
△二斥其非喻。
而以南北為喻。殊非領會之唱。
南北之方定異。寂動二行常一。將定異而喻常一。豈能領解也。已上顯等行畢。
△後二就人法示等證。文二。初明人法同異。文二。初先後窮源問。文二。初章名。
窮源第十六
窮謂推窮。源謂本源。前章已知一乘正行動寂同時。今則行成必證未曉。證法之人。人法誰先誰後。先者為源。二俱有過。故推窮之。
△二正問二。初先人。後法過。
有名曰。非眾生。無以御三乘。
御者進也。先有人方可進。御三乘因。行理合云御一乘。今約從凡入漸。漸必歸實。據昔曰三乘也。又問者多約權難實故也。
非三乘。無以成涅槃。
非三乘行人。無以成就一無為法。
然必先有眾生。後有涅槃。
此則人在先法在後。以人為源也。下出過去。
是則涅槃有始。有始必有終。
有為有始終。無為無三世。豈容有始終耶。
△二先法後人過。
而經曰。涅槃無始無終。湛若虗空。
豎窮三際。故無始終。橫徧十方。故湛若虗空。
則涅槃先有。
涅槃體常。故先有。下出過云。
非復學。而後成者也。
無為既本有。何假學者解行。成就此果耶。難者謂。人在先則違經旨。法在先則壞前解行。故今窮之。
△二平等同時答。文二。初章名。
通古第十七
通謂融通。古即時分。上因以人證法。故窮先後之源。蓋未明法性甚深之旨。猶以三乘滅妄證真。問之。今明法性真常。融通今古。由此隨緣方成萬法。今行人了萬法。以會真常。乃名證入。豈同三乘先人後法。而有得證耶。又真理雖則本有。既能隨緣成事。何礙事。能顯理之解行耶。以法性真常。融通古今。諸法即事顯理而答之。故曰通古。
△二正答三。初明人法不異。文三。初正明。
無名曰。夫至人。
寄極證人。顯深玄法故。
空洞無象。
無為妙性。寂而空洞。體絕諸相。故曰無象。此約至人體性寂之又寂。即明不變義也。
而萬物無非我造。
造者作也。聖凡依正。心境萬物皆由真理。隨緣而有。即不變而以顯隨緣。全法成人。依理成事。義法本真常。故經曰。無始無終也。
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
會契也。凡夫不能即事契真。故輪迴不息。三乘滅妄求真。故積行不息。今即諸法而契不變真常者。故曰一乘。聖凡一源。唯獨聖人能即事契理。不歷僧祗而成道。以顯全人即法。法雖本有。不廢解行。契會之相。既非新得。故異三乘也。
△二推釋。
何則。
推也。何以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耶。下釋。
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不異理。
釋上即事聖理方為聖人也。先反釋。後順明。然雖人法無二。要由即事契真。方證不二之道。故由前解行。成此證入也。
△三引釋。又三。初釋智由理起。
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
大品經。釋提桓因此云能天主。問須菩提也。般若聖智。如何可求也。
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離色中求。
色是法相之首。今舉例一切也。於一切法不即不離之間。而妙契真常。為般若故。此則契理。方為明智。釋上理而為聖。
△二釋理由智顯。
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
見竝證見為者是也。緣起是事。由見事體空。是了法之真實。故云見法。真法即真覺體。故曰見佛。此則由智方即事契真。釋上聖不異理也。
△三結理智不二。
斯則物我不異之効也。
結上也。物即理也。我者智也。以上二經證之。則理智相。由不異之効。可見此結成。即事會理。唯在聖智。故須解行之人證人法融通之性也。
△二顯妙契即真三。初正顯。
所以至人。
躡上物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