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約智。即般若無知論。權智涉有緣會智實智。觀空性空智。權實不二。則本無實相法性中道智。故曰一義。三約證。即涅槃無名論。應化之身不泯理事境智相故。緣會性空也。真實之體不存能所理智故。法性實相本無矣。存泯無礙。真應不二。故曰一義。以斯教義被機。則令三乘同歸一佛乘。五性同會一佛性。行則悲智相導。因則空有雙修。心則寂照同時。觀則理事齊照。故曰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故立一義之宗。以究如來出世大事。所以淨名宗於不二。
法華本於一乘。楞嚴究常住一心。涅槃明羣生一性。故知一義之旨。足以統大乘終極之宗矣。然此亦由對五名。故號一義。名既混融。義亦無一。能一能五。非一非五。方盡玄微。故經亦云。一亦不為一。為破諸數故。此上總義通為四論宗本矣。
△三推釋二。先推。
何則。
推也。既有五名。何成一義。
△二釋成一義二。初指事釋緣會二。一指所詮事。 一切諸法。
俗諦事法也。謂該世間出世間。故云一切。各有色心依正。故云諸法。即緣會名下所詮事法也。然前列名約從本以起末。則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法本如是。今此釋成約推末以顯本。教理如斯。故下四論詮理。但依教道前前則淺。後後則深。不過今推釋之意。欲使行人自淺之深。即末契本。是故釋成特反前列中之次也。
△二釋能詮名。
緣會而生。
釋緣會名詮事之意。染緣會則六凡依正興。淨緣會則四聖依正現。故十界依正必由染淨緣會而生。故欲詮俗諦事法。不過上緣會之名矣。 △二顯理明一義四。一顯性空理分二。一推窮其性。又分三。一推前際空。 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
上句牒前。下句正推。生者起也。謂觀諸法前際。緣未起時。無有法之性相。故曰未生無有。足知現有定屬緣生也。 △二推後際空文二。初正推也。 緣離則滅。
滅謂滅盡。又觀諸法後際。緣若離散。性相皆滅。故將緣散之盡。以了緣會非真。 △二縱推。
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先縱後推。如其者若彼也。若彼緣會之事真實有者。則後際無滅。今既有滅。定了非真也。 △三正推現空。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 以用也。用二際不有以推之。方了現今萬有自性依他故空。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上句屬物不遷論。下句屬不真空論。言依他有二。一依真理之他。二依眾緣之他。如波依水。又復依風。今取後義。顯緣會故。諸法自性空也。 △二結顯性空。
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結成也。即事顯性空理故。然此性空。愚法教謂之生空。始教謂之二空。猶未能即事而顯。今即緣會而性空理現。故異權小也。 △二顯法性理。
法性如是。
此即就緣會性空顯真法性也。如是者指上緣會諸法。由性空故本性常寂。法性是如是矣。又如謂真常不改。是為離過絕非。法性有如是之義。意令達事本真。故云法性如是。然此觸事契理。約機有二。若由達事法性空方了法性。即是權機入實屬漸來也。若於事直見法性。唯終教機屬頓入也。起信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
△三顯實相理。
故曰實相。
前則即事顯真性。此則即事顯真相。非唯緣會性空本即真性。亦了緣會無相本即實相。此乃即事見實相理也。下云。諸法實相謂之般若。法華云。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故今直於緣會性空立實相名。乃云故曰實相。然法性實相二名同出。以真性無相故。實相性寂故。
△四顯本無理。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此即事顯本無理也。實相本無說有前後。義亦同時。前但會事歸理以顯實相。今明實相之理。非由推事見無。本來自無。故曰本無也。前則有理可歸。事必會理。義當終教。今顯理本自寂。事理雙亡。是頓教義。既從淺之深。至此之深深。故此本無特躡實相而釋。又法性顯真性。實相顯真相。本無顯真體。本絕性相。此三顯理不無深淺。又上五名達緣會。則離徧計。推性空則了依他。顯法性實相本無。則證圓成。圭山云從緣有故依他無性。
即圓成故。故一義也。上辨推釋之文。已見論主但會事顯理以釋一義。餘一之義皆可意求。竝如前說。釋總義竟。
△二別開義門三。一約境雙破有無顯一義。二約智雙融權實顯一義。三約證雙泯理事顯一義。此三節皆總中開出。乃全總以成別。即為下四論之所宗。謂物不遷不真空二論。宗境一義。般若無知論宗智一義。涅槃無名論宗證一義。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