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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天台宗-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清-性权-第30页

。令恥小慕大。故共說義稍疎。而般若正用別圓。則成共說也。三根解源者。妙玄云。三人入智不同。如大品。明非漏非無漏。初人謂非漏是非俗。非無漏是遣著。何者。行人緣無漏生著。如緣滅生使。破其著心。還入無漏。此一番二諦也。次人聞非漏非無漏。是非二邊。別顯中道。中理為真。又一番二諦也。又人聞非漏非無漏。即知雙非。正顯中道。中道法界。力用廣大。與虗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無漏。又一番二諦也。籤釋云。非無漏是遣著者。無漏無著。由行者著心緣之。今破其著。故名為非無漏也。又云。漏無漏。本是通法。為成接義。故云雙非。空不空。本是別法。一切法趣。本是圓法。於一一法。三人取解不同。故約漏等。以示解源也。為成接義者。以別接通。以圓接通也。解見七卷。
【■備】集註問答。問。般若既以但不但中法。與二乘說。故部名共。云何約教。唯通名共。答。約部。則二酥時。二乘亦聞但不但中名共。華嚴聾啞名不共。約教。則別圓菩薩法。故不共。通則三乘同行。故共。然約部名共。於教仍是不共。以雖聞而無心希取。故共猶不共也。又問。約部論共。雖通方等。既順彈訶。得名共否。答。被彈而生恥慕。由聞共說之功。即被彈處。全成共說。雖共義稍疎。得名共部。
  △三約時判。
  約時。則禺中時(第四時)。
  【□註】禺中。說文云。日在巳。曰禺中。
  【■記】此約時也。統紀言。禺亦作隅。日影在中之邊(隅故)。
  △四約味判。
  約味。則從生酥出熟酥。此從方等之後出。摩訶般若(四熟酥味)。
  【□註】約教。生熟二酥相生次第。約機。則二乘心漸通泰。自知螢火。不及日光。敬伏之情。倍更轉熟。如從生酥。轉成熟酥也。
  【■記】此約味以顯教之相生次第。機之漸漸純熟也。可以意知。
  △五準經判二。初引經徵起二。初引經。
  信解品云。是時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語窮子言。我今多有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
  【□註】長者。喻如來。世間長者。具十德。如來。具十號。
  【■記】此約法華判也。長者十德。文句言。一姓貴。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歎。十下歸。如來十號者。一。佛從三世真如實際中生。二。功成道著。十號無極。三。法財萬德。皆悉俱備。四。十力雄猛。降魔制外。五。一心三智。無不通達。六。早成正覺。久遠若斯。七。三業隨智。運動無失。八。具佛威儀。心大如海。九。十方種覺。所共稱譽。十。七種方便。而來依止。
  【■備】集註十號。正如來十德。非授記莂之十號。
  【□註】有疾者。法身無病。隨機權示也。自知將死不久。文句六(二十九)云。有機則應為生。機盡應謝為死。今化機將畢。應謝非久也。多有金銀。文句六(二十九)云。金。即別教理。銀。即通教理。大品所明真諦。不出此二。而言多有者。理則非多。約種種門亦得言多。(文)妙樂七(十九)云。大品有圓。何故但云不出通別。答。一者。但語通別理。已攝餘二。論能詮教。必須具四。今且從理。故云不出此二。二者。二乘至此。多成通別。亦且言之(文)。
  【■記】多有者。如如之理。一亦不立。但約種種能詮之門。故所詮之理亦不妨言多。如空非十八。約破十八法得名也。妙樂下問中。以經有圓難。答有二意。一約理。意明言通該藏舉別攝圓。教名分別。必當區分。無生。先論。生滅。無量。後演。無作。自漸至圓。必須具四。是則今文從理含攝也。二就機。意明二乘修得。類有舊新。若從豎來之眾。已經乳酪生酥。般若直成別益。若橫來機。未受彈訶。至此令得通益。雖說三教。今且從機得益邊也。
  【□註】珍寶者。文句六(二十九)云。勸學中明。一切法門皆是珍寶。(文)倉庫盈溢等。文句六(二十九)云。倉是定門。即百八三昧。庫是慧門。即十八空境也。通別兩種定慧倉庫。包藏一切禪定智慧。無所缺少。內充外溢。故云(盈溢)。
  【■記】百八三昧。十八空。大論。法數。廣載。輔行曰。破十八有。言十八空。對百八散。言百八定。此中通別定慧。配倉庫可知。內充約體。外溢約用。
  【□註】其中多少者。說於般若。則有廣略二門。略則為少。廣則為多。自行為取。化他為與(文)。
  【■記】大品云。知色如相。知受想行識。乃至知一切種智如相。如是能知一切法略廣相。大論云。廣者從八萬四千法聚已來。無量佛法。略者。乃至小品中一品。一品中一段。又略者。知諸法空。無相。無作。無生滅等。廣者。諸法種種。別相分別等也
  △二徵起。
  此領何義。
  △二答釋所領。
  答。明方等之後。次說般若。般若觀慧。即是家業。空生身子。受勅轉教。即是領知等也。
  【□註】般若觀慧。妙玄十(十八)云。大品或說無常無我。或說於空。或說不生不滅。皆歷色心至一切種智。句句回轉。明修行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