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非後。故不縱。一即三。如三點。三即一。如細畫。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名不可思議。非三非一。秘密藏也。
【■備】辨訛曰。管標西方伊字。新舊猶此方草隸。轉變不同。準止觀明三點若橫。如走火。縱。如點水。後人輒以橫寫作川。豎寫作三。遂曰橫川縱三。非也。今文應去橫川二字。直云走火之橫。點水之縱為是。當知西方伊字。但約有細畫為新。無細畫[、/(、*、)]為舊。而分之。列火。點水。乃章安借況語。非以釋縱橫也。此中亦然。
△二明外化。
現身百界。八相成道。廣濟羣生。
【□註】八相者。華嚴云。或見入胎等。皆云或者。一一相中皆有八相故(文)。
【■記】華嚴云。菩薩於兜率下生時。諸人天。或見菩薩住兜率天。或見入胎。或見初生。或見出家。或見成道。或見降魔。或見轉法輪。或見入涅槃是也。一一相中皆有八相者。菩薩處胎中有十種微細。所謂在母胎中示現初發菩提心。乃至灌頂地。在胎中示現住兜率。示現初生。示現童子地。示現處皇宮。示現出家。示現苦行。詣道場。成等正覺。示現轉法輪。示現般涅槃等是也。然初住於百界現身成道利生者。仁王云。若菩薩住百佛國土中。作閻浮提王。王四天下。修百法明門。二諦平等心。化一切眾生。妙玄云。初住豎破一分無明。獲一分二十五王三昧。顯一分我性。論真實處。不可思議。橫則百佛世界分身散影。作十法界像。導利眾生也。正明竟。
△二引證二。初引經。
華嚴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
【□註】此下引經釋出。就斥他謬。
【■記】經云。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現前。初發心時。即得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又云。究竟離虗妄。無染如虗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是也。問。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云何復說後心菩提。答。非初非後。不離初後。大論云。若但初心得不以後心者。菩薩始發心。即應是佛。若無初心。云何有第二第三心。以初心為根本因緣。亦不但後心。亦不離後心者。是後心。亦不離初心。初心集種種無量功德。後心則具足。故能斷煩惱習。得無上道也。是則圓住已上。傳傳論初後。方得成菩提也。
△二解釋二。初明始成正覺二。初示法判位二。初正明。
解曰。初發心者。初住名也。便成正覺者。成八相佛也。是分證果。即此教真因。
【■記】此文斷定初發心者。圓初住也。此位中人。始破無明。即顯三德。倘住前行道時。結緣之眾。機宜湻熟。菩薩便可示現佛身。成正覺相。百佛世界。廣說諸法度脫眾生。故云便成正覺。此即成八相之佛也。是分證果即此教真因者。所謂他家之極果。是我國之真因也。
△二斥謬三。初以因為果。
謂成妙覺謬其甚矣。若如是者。二住已去。諸位徒施。
【■記】此斥以因為果之謬也。如妙玄云。有師謂。頓悟初心。即究竟圓極。籤云。然華嚴中。位兼圓別。人不通曉兩教位意。又復不達圓位始終。直指初心。以為妙覺。惟尚頓門。成佛速疾。乃成圓教後位徒施。豈非權實初後之濫乎。
△二引救重詰。
若言重說者。佛有煩重之咎。
【■記】此斥恐成轉計之謬也。意謂。若云二住已去。尚有四十一人之後位。而非徒施者。乃佛運大慈悲心。為鈍根人而重說也。若如是。猶不免佛有繁重之過也。以是而知。依舊判者。誠未可也。
△三引文勸審。
雖有位位各攝諸位之言。又云。發心究竟二不別。須知攝之所由。細識不二之旨。
【□註】雖云各攝諸位。須知攝之所由者。由理具故。雖云發心究竟不別。細識不二之旨者。旨在於即。即具之理雖爾。淺梁之事位那不分。即故。初後不二。六故。初後不濫。位位各攝諸位者。如大品初阿。後荼。中四十字。初阿字門。具四十二字。後茶字門。亦然。又如華嚴一地具諸地功德。
【■記】此明尚恐不達謬之所由。及引經句為證也。先明位位各攝者。如大品云。阿字門。一切諸法不生故。羅字門。一切法離垢故。波字門。一切法第一義故。乃至荼字門。入諸法邊竟處故。過荼。無字可說。大論云。四十二字中一字盡入諸字者。如阿字為定。阿變為羅。亦變為波。如是盡入四十二字。四十二字入一字者。四十二字盡入阿分。阿分還入阿中。是為具四十二字也。末句。指華嚴說。初地菩薩成就淨諸地法。文云菩薩如是成就十種成地法。所謂信悲慈捨。無有疲厭。知諸經論。善解世法。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依教修行。又云。此菩薩布施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又云。菩薩於此淨修十地。所作無障礙。具足不斷絕。故清涼疏云。一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德也。
【□註】大經云。發心究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發心即初住。究竟。即妙覺。
【■記】次正明引經為證也。其作證者。乃上句是。猶未識透下句之所以也。言二不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