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薝蔔等者。薝蔔。翻黃華。觀眾生品。天女訶身子之文。淨名空室。表常寂光。
【■記】薝蔔。西域近海岸樹。金翅鳥來即棲其上。維摩經云。舍利弗問天女。汝於三乘。為何志求。天曰。以聲聞法。化眾生故。我為聲聞。以因緣法。化眾生故。我為辟支佛。以大悲法。化眾生故。我為大乘。舍利弗。如人入薝蔔林。不齅餘香。如是若入此室。但聞諸佛功德之香。不樂聲聞辟支佛功德之香也。末句是輔行文。引表經旨。如輔行云。淨名空室。表常寂光。是故入者。唯齅佛乘。
【□註】入不二法門者。彼經三十一菩薩。各說入不二法門已。問文殊師利。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文殊云。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我等各自說已。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嘆云。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文)須知三十一菩薩。乃以有言言於無言。文殊乃以無言言於無言。淨名乃以無言無言。故文殊歎云。是真入不二法門也。
【■記】華嚴疏云。然此經意。前後相成。共顯經旨。若辨優劣。或三重四重。三重者。一。諸菩薩以無二遣二。以言顯說。似有不二可說。對二明不二。非絕待也。二。文殊以言遣言。明無不二可說。令忘言會旨。三。維摩無言顯理。謂本自無言。不待更遣。是為三也。言四重者。文殊以言印彼。又明言即無言。若欲合者。前後三段反覆相成。但為一義。初文殊以言顯無言。次淨名無言印無言。後文殊以言印無言。三段。二人共顯絕言之理。前三十一菩薩。以無二遣二。後二大士以無言遣言。但有二節。若更合者。若無諸菩薩以言遣二。空有絕言。何由顯理。是則前諸菩薩假言顯理。後二大士以無言顯理。言與無言雙忘。皆真不二矣。故雖三節。一致無違。是則皆成圓教法門也。
【□註】般若明最上乘者。金剛經云。如來為發最上乘者說。涅槃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佛性之理。
【■記】言最上乘者。謂四教有十六門。門門有無量行。所謂藏不如通。通不若別。別何似圓。是以圓教法門。為最上乘也。言一心五行者。聖行品文。疏標不次第行。為三。一標行名。謂復有一行。二人。謂如來。以如來因行。即因人也。三法。謂大乘大涅槃經。大乘即圓因。涅槃即圓果。即因而果。具足無缺。是為一行一切行也。
【■補】大論云。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當知亦不出一心照十法界。即空假中。即空聖行具足。即假梵病嬰兒行具足。即中天行具足。是為一心五行。一行一切行也。
【□註】又經云者。大經云。譬如有人。在大海浴。當知是人已用一切諸河之水。輔行一上(二十七)云。理具諸法。如海水。修觀行者。如在浴也。行攝一切。名為已用(文)。
【■記】大經云。菩薩亦如是。修習如是金剛三昧。當知已為修習其餘一切三昧。輔行下。引釋經譬。意明修習即理之圓行。具足一切諸行。猶如浴海。已用諸河水也。
【□註】娑伽羅。此翻鹹海。如來龍王。圓頓教雨。為上根性。不雨三教下類之地。
【■記】此釋重引華嚴雨車軸雨等文。法譬俱可知也。
【□註】首楞嚴云。擣萬種香為丸。若燒一塵。具足眾氣。(文)輔行一上(二十七)云。理性如丸。觀行如燒。諸法頓發。名具眾氣(文)。
【■記】此引經以譬圓教之行門。所謂一行一切行。一修一切修。一成一切成也。輔行下。引法合譬可知。
△二結成。
如是等類。並屬圓教。
【■記】此結文之所歸屬也。言如是者。指確之辭也。等類者。猶言同流也。謂承上法華。華嚴。淨名。涅槃。及首楞嚴等文義。莫不同歸圓教之所攝也。
△二別依二經二。初標名顯位。
今且依法華瓔珞。略明位次有八。一五品弟子位。(外凡出法華經)二十信位。(內凡)三十住位。(聖初)四十行。五十迴向。六十地。七等覺。(是因位末)八妙覺(是果位)。
【□註】法華但有五品六根。瓔珞具明五十二位。妙樂三(四)云。若云圓位。六即亦足。何須更列四十二耶。以分真位長。故借別位分其品秩。(文)或者據此。謂圓教本無位次。但借別顯圓。然妙樂意以五十二位。在經論中。多被別人。祖師用釋圓位。故云借耳。又有云五十二位名雖在別。圓亦同用。以分淺深。豈可圓教全無位次。大品四十二字。華嚴初住八相。法華五品六根。皆圓義也。故曰顯一理。則始終無二。存諸教。則因果歷然。既稟教修行。安得無位耶。
【■記】妙玄云。平等法界。尚不論悟與不悟。孰辨淺深。既論悟不悟。何妨辨淺深。籤云。約理。則證法無名。約事。則不無諸位。故知悟即初住。未悟即住前。既許有悟不悟。何妨論於淺深。成五十二位耶。是則圓教亦有淺深。何言本無位次。四十二字者。補註頌云。阿囉波遮那邏陀。婆茶沙和多夜吒。迦娑磨伽佗闍簸。馱奢呿叉哆若拖。婆車魔火嗟伽佗。拏頗歌醝遮吒荼。華嚴初住八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