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 台宗十類因革論
宋 善月述
台宗十類因革論目次
卷第一 經體論第一 總論篇上 別例中法華開癈取體例 離合法相辨體例旁出涅槃五章例 諸經指體同異例 餘論下 經王論第二 總篇上 別例中法華釋王部教例 光明經王文旨例王體同異例 餘論下 □□□□□ □□□ 別例中隨緣生法大體例兼出二論立識生法不同例示隨緣文義所出論疏例約今別圓通示隨緣例 因生法言無住本例義涉性類二種例 餘論下卷第二 習氣論第四 總篇上 別例中三惑正使名相例 約大小乘言習氣不同例圓位斷習進否有無例 文指結習通別同異例示正習斷破文涉餘義例 餘論下 觀法論第五 總篇上 別例中三千大旨例上 三千論文例中三千釋疑例下 三種觀法例十乘觀相例 四種三昧行法例事理二觀例 □□□□□□□□□觀心觀佛例 勝別三觀兼餘觀相例□□□□□ 通相餘論上 通相餘論下境觀不二兼附餘義例 □□□□□□□□卷第三觀法餘論下 二空論第六 總篇上 別例中示性相生法觀相通別例對教明觀進否例 約觀對諦破顯不同例圓論性相兼涉三境例 總明二空餘義例 餘論下 被接論第七 總篇上 別例中通示接義有含中點示發習例言接不接并接會同異例對明玄及止觀三接一接例因辨涅槃被接可否例 兼出被接餘義例 餘論下 教證論第八 總篇上 別例中教證大體例 四種教證例初心知中例 圓修橫學例六種性習文涉教證例 散出諸文明教證餘義例 餘論下卷第四 壽量論第九 總篇上 別例中四佛身相機見體用同異例三身壽量身說不同例 諸身開合例六能四句釋量無量例 應相勝劣例教主應相例 身土感應例 餘論下 四土論第十 總篇上 別例中通示四土名相即離相攝例別論寂光體相例 土教相對橫竪例四土各有淨穢例 明方便土意生身例兼出土教餘義例 餘論下
台宗十類因革論(終)
台宗十類因革論卷第一
句推撿而後入故。次之以二空。二空亦觀法也。直藥病之加者耳。故曰佛世當機。何勞設此。雖宜於滅後。而亦通佛世故。有通教四性無生之幻。夫四性無生者即空也。以即空故含中。含中為被接之本。故次之以被接。然被接者。教道之所有也。故曰今前六重。仍存教道。於法華前。逗彼權機。權機宜乎教道也。教道必至於證道。故次之以教證。教證者自權而趣實也。至實則教道可捨。唯一圓實。真因之始也。而因必有果。故次之以壽量。壽量蓋果人之事。而必依於身。身必有土。故次之以四土。以三身必依四土故也。四土之極。本乎寂光。寂光理性。復宗經體。是則十類雖異。循環宛轉。逆順生起。相為始終。一道而已矣。一道者何道也。蓋究竟出生死。一清淨之道也。道果何在乎。即心是已。則又見諸法不離我心也。知諸法不離我心。而習斯文者。殆庶幾焉。不然費日力於此。吾未見其有得也。旨哉敘論。其可不先知而審思乎。
經體論第一(論各為三)
總篇上
論曰。夫一言盡諸法之本。一理極眾妙之源者。其唯經體乎。故經體之說。良未易言。然則言之者。必其絕心路泯思議。以無言之言者為能耳。蓋其為體。性一切法。非造作所得。詮之在經。匪名言可到。不得已強而目之。其唯中道。一實相印。以此一印。印定諸教。非魔外之所得同。尚不得而同。況得而異且壞乎。故經之有體。猶人有心。而民有主。文書有符印。治化有禮法。為百川之東海。實眾星之北辰。宗之極之。一而已矣。故曰體者。一部之旨歸。眾義之都會。又曰。法界實相。乃至法身。竝法性異名。通為諸經作體。所以經得是體。故名有實。而言有旨。教得是體。故解有詣。而行有歸。凡聖以之同遵。諸法以之歸趣。究竟還源。亦一而已矣。然言理猶通。體唯一性。性不徒性。性必有德。抑顯有宗。證有用。詮則為名。判則為教。故一言於體。必關諸五章三法以明之。極此理者。雖在於佛。而不專於佛。則又約十界諸法以言之。於是有修性焉。有離合焉。有開廢取體之義。有諸經異指之文。而莫能一之。故說者所以異也。異故宗極之道不著。此論所由述也。然則論之如何。必曰取天台荊溪四明。一家正傳之說。合乎文理當然者。以格彼異端。俾卒歸於至當。是亦今十類大體也。
別例中
右經體類文。總三十有五。(注釋文下者合為一。下去例爾)言法華開廢取體兼出餘義者十二。言今昔離合辨體者十。傍出涅槃五章者五。言諸經取體者八。凡四例。
法華開廢取體例(一。二。三。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論曰。實相之體。徧於諸法。離一切相。無在不在。未始開廢之異。尚何取捨之有。然則開廢之說。本乎法華經旨。有權實之義。此取捨所以異也。今論之為三。其一曰。借義釋訓。然經體之言一。而文或以禮釋體。或以體訓禮。先達釋之。以謂今昔部旨。融別不同。二釋甄分。無宜一混也。四明則曰。彼此互釋。不必求異。但於昔則取禮別尊卑意崇君父之義。或者謂有同異。釋訓雖同。用義則異。今謂互釋之說然也。異釋之義不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