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謂第八識中具有三乘種子。遇緣即修。故云不定。五無種子性。此謂第八識中無聞熏種子。非如瓦石之無也。如善戒經云。無種性人。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
  小乘而分[疊*毛]析金上座大眾元其部。
  小乘教者。佛為鈍根方便施設。元無別本。至佛滅後。師資相授互相予盾。派流遂別。出三藏記云。佛在日。有長者夢一貴[疊*毛]。忽自分為五段。怖以問佛。佛言。此表我滅後律藏分為五部。又有因緣經說。頻婆娑羅王夢一枝金杖斬為一十八段。以白佛。佛言。表我滅後小乘教分為十八部。言上座.大眾者。二根本部也。
  或十支宏闡。
  此序聖弟子造論破邪立正也。言十支者。一略陳名數支。即百法論。二粗釋體義支。即五蘊論。皆天親菩薩造。三總色眾義支。即顯揚論。四總攝大義支。即攝大乘論。皆無著菩薩造。五分別名數支。即雜集論。無著.師子覺.賢慧等三菩薩造。六離僻處中支。即辨中邊論。無著菩薩造。七摧破邪山支。即二十唯識論。八高建法幢支。即三十唯識論。皆天親造。九莊嚴體義支。即大莊嚴論。十攝散歸觀支。即瑜伽論。皆慈氏菩薩造。
  或千部鬱興。
  天親菩薩是無著菩薩俗中親弟。法中小師。始宗有部。造五百論。明小斥大。天竺無敢敵者。無著是初地菩薩。觀其弟大乘根緣將熟。乃假疾召歸。甫近一驛。遣一弟子往接。至夜同館宿。其弟子夜誦大乘一偈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天親聞之。豁然悟解大乘正理。且悔昔誹斥深咎何補。元其罪本但是舌根。乃起手執利刀欲截其舌。無著遙知。伸臂捉住。諭之曰。汝悟大乘。蓋其時矣。昔以舌毀。宜以舌讚。可補其過。苟斷舌不言。其利安在。天親受教乃止。戴星而行。洎覲本師。諦聽慈旨。便造大乘論。累五百部。故天竺呼為千部論師焉。
  馬鳴龍樹繼其芳。
  此二菩薩。始事外宗。皆迴心正法。出家宣揚大乘。俱為論師。
  無著天親播其美。
  此乃賢師哲資。俱大論師。已見前註。
  或提婆鑿眸而作器。
  提婆菩薩是龍樹弟子。才敏辨義。擅名五印。住南天竺。初得法已。人未歸信。其國有大自在天廟。鑄金為像。高二丈。以頗黎寶為眼。用機能動。凡人不敢正視。提婆入廟驗之。從觀者眾。時天像動眼向提婆。提婆語曰。神則神矣。何斯小哉。當以精靈感人。智德伏物。而假黃金自多。頗黎熒惑。非所望也。乃登梯鑿出其眼。神遂無靈。由是提婆聲化大振。今詳器合是氣字。緣本傳無作器事。蓋提婆欲揚正法。鄉人未信。故作氣驗神。
  陳那吼石以飛聲。
  陳那菩薩。大論師也。初劫有外道伽毗羅。修世定。得五神通。造論名僧佉薩怛羅。此云數論。恐後人破我此義。乃往大自在天求長生術。天曰。我化汝為一物。最極長壽。無越石也。乃遍告門徒。我將化石。若有人難我論。令書於石上。我自通答。洎陳那造因明論。將破邪解。知此石是彼外道。乃書比量於上難之。斯須答文隱出。陳那再立量答文。經宿方出。至第四量難之。石不能答。忽大吼一聲。震烈迸碎。故天竺云陳那有吼石之能。
  或百偈齊祛於外宗。
  論師名比羅。是馬鳴菩薩弟子。造無我論百偈。到處執我外道無不摧伏。
  或十而翊贊於遺頌。
  天親造三十唯識頌。後有護法菩薩十大論師共造釋文贊成之。今唯識論是。
  或聞經而夜升兜率。
  無著菩薩入法光定。夜升兜率天。請問慈氏金剛經義。慈氏說八十頌申明大義。無著約十八住處造論二卷。天親約斷二十七疑造論三卷。
  或待佛而窟寄修羅。
  明辨論師欲求長生。待慈氏下生。乃往南印度修羅窟前誦金剛呪呪白芥子。擊其石門。石門遂開。明辯攝衣奮入。相隨入者六人。石門乃闔矣。梵云阿修羅。華言無端正。神也。
  或劒誓首以要期。
  提婆菩薩受出家法已。於天竺國四衢道中敷高座。作三論云。一切聖中佛為第一。一切法中佛法第一。一切救世僧為第一。八方論士有能破此義者。我當斬首謝屈。既鳴皷已。八方論士皆集場中。亦各立要。若我不能破此義者。亦斬首為謝。如是賓主敵論涉于三日。八方論士辭義皆墮。各請斬首。提婆告曰。我所宗法仁治萬物。不斬汝首。但斬汝髮。與死無別。於是八方論士皆剃髮出家。
  戒象駄金而請釋。
  天親菩薩為眾講婆沙論。以一日所講之義乃造一頌攝之。用赤銅葉刻字置象頭上。出金五十片置象尾上。自坐中間。擊皷唱言。有能破此義。當奉此金。諸國無人能破。乃將頌并金寄與罽賓國。諸婆沙師亦不能盡解。彼諸師却加金五十片迴餉天親。請作釋文。天親由是自造長行釋頌。即今俱舍論是。
  或賞能而食邑。
  論師摩陀那。才辯縱橫。因論義得勝。頻婆娑羅王割一邑以賞之。
  或得勝而建幢。
  付法藏傳云。馬鳴菩薩於富那夜奢處得勝法已。乃建大法幢。
  或論般若之理也名燈。
  南天竺國論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