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04-佛藏 -01-史传部

123-中国撰述史传部编年通史-古今图书集成释教部汇考--*导航地图-第37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附入大藏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六年十一月。臨安明慶聞思律師奏。南山澄照律師。戒疏。業疏。事鈔等。并大智律師述三部諸記。共七十三卷。乞附入大藏。制可。續據省部。下諸郡經坊。鏤板頒行。
淳祐十年。勅指占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者。並與追正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按佛祖統紀。淳祐十年三月。臣寮上言。國家優禮元勳大臣近貴戚里。聽陳乞守墳寺額。蓋謂自造屋宇。自置田產。欲以資薦祖父。因與之額。故大觀降旨。不許近臣指射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及紹興新書不許指射有額寺院。著在令甲。凡勳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賜額。蠲免科敷之類。聽從本家請僧住持。初非以國家有額寺院與之。邇年士夫一登政府。便萌規利。指射名剎。
改充功德。侵奪田產。如置一莊。子弟無狀。多受庸僧財賄。用為住持。米鹽薪炭隨時供納。以一寺而養一家。其為汗辱祖宗多矣。況宰執之家。所在為多。若人占數寺。則國家名剎。所餘無幾。官中一有科需。則必均諸人戶。豈不重為民害。臣愚欲望睿旨申嚴舊制。應指占勅額寺院。並與追正。仍從官司請僧。庶以杜絕私家交通寺院賄貨之弊。制可。
  度宗咸淳九年。五月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經會。私剏菴舍。以避征徭。保伍容庇不覺察坐之 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金
  太宗天會元年。十月己亥。上京慶元寺。僧獻佛骨。却之 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海陵貞元三年。以張浩張暉見僧法寶失大臣體命各杖之 按金史海陵本紀。貞元三年三月壬子。以左丞相張浩。平章政事張暉每見僧法寶。必坐其下。失大臣體。各杖二十。僧法寶妄自尊大。杖二百。乙卯命以大房山雲峯寺為山陵。建行宮其麓。
正隆元年。二月庚辰。御宣華門觀迎佛。賜諸寺僧絹五百匹。綵五十段。銀五百兩。十一月癸巳。禁二月八日迎佛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世宗大定二年。正月甲戌。除迎賽神佛禁令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大定十四年。諭民無建佛寺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四年四月乙丑。上諭宰臣曰。聞愚民祈福。多建佛寺。雖已條禁。尚多犯者。宜申約束。無令徒費財用。大定二十六年。幸諸佛寺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六年三月癸巳。香山寺成。幸其寺。賜名大永安。
給田二千畝。粟七千株。錢二萬貫。九月辛丑幸仙洞寺。壬寅幸香林淨名二寺。甲辰朔幸盤山上方寺。因徧歷中盤天香感化諸寺。章宗承安四年。二月庚午。御宣華門觀迎佛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宣宗貞祐三年。五月壬戌。降空名宣勅紫衣師德號度牒。以補軍儲。八月丙申。諭樞密院。撒合輦所簽軍。有具戒僧人。可罷遣之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卷第四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卷第五  元
元設宣政院。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置院使。同知副使。參議。經歷。都事。照磨之屬。諸元帥府。招討司。安撫司。萬戶府。皆隸焉按元史百官志。宣政院秩從一品。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隸治之。遇吐蕃有事則為分院往鎮。亦別有印。如大征伐。則會樞府議其用人則自為選。其為選則軍民通攝。僧俗並用。至元初。立總制院。領以國師。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來朝。見於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參議二員。
經歷二員。都事四員。管勾一員。照磨一員。二十六年。置斷事官四員。二十八年。增僉院。同僉各。一員。元貞元年。增院判一員。大德四年。罷斷事官。至大初。省院使一員。至治三年。置院使六員。天曆二年。罷功德使司。歸宣政。定置院使一十員從一品。同知二員正二品。副使二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三員正四品。院判三員正五品。參議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三員從七品。照磨一員。管勾一員。並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闍赤二人。
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斷事官四員從三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五人。知印奏差。譯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始置 客省使秩從五品。大使二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規運提點所。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八年。置 上都規運提點所。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知事一員。至元二十八年。置 大都提舉資善庫。秩從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