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其遠也。其風氣習俗。不能無殊越也。而震旦中西方聖人之徒。實能見西方聖人之書之真。震旦中震旦聖人之徒。讀震旦聖人之書。萬不及震旦中西方聖人之徒者。此其故何也。嬴秦氏則震旦之一大界限也。震旦國自秦焚書已前。則猶之大河已北也。自秦焚書已後。則猶之大河已南也。震旦歷代聖人之書。非不詳且備也。李斯孽作。載籍一空。至漢始除挾書之律。而名書間出。夾雜真偽。後來唐宋諸家。各繹其說。以為震旦聖人之書。而聖人之大經大法。往往雲埋霧塞而不可問。而西方聖人之書。自白馬駝經已來。雖音言傳譯。而聖人之旨。未有改也。故震旦中震旦聖人之徒。不能見西方聖人之書之真。而震旦西方聖人之徒。能見西方聖人之書也真也。
己丑三十五年。
祖付法於迦那提婆 入月輪三昧示寂。
南印度人多信福業。祖為說法。遞相謂曰。人有福業。世間第一。徒言佛性。誰能覩之。祖曰。欲見佛性。先除我慢。彼曰。佛性大小。祖曰。非大非小。非廣非狹。無福無報。不死不生。彼聞理勝。悉回初心。祖於座上。見自在身。如滿月輪。一切眾惟聞法音。不覩祖相。彼眾中有長者子。名迦那提婆。謂眾曰。識此相否。眾曰。目所未覩。安以知之。提婆曰。此是尊者。見佛性體相。以示我等。葢以無相三昧。形如滿月。佛性之義。廓然虗明。言訖。輪相即隱。復居本座。而說偈言。身見圓月相。以表諸佛體。說法無其形。用辨非聲色。彼眾聞偈。頓悟無生。咸願出家。以求解脫。祖即為剃髮。命諸聖授具。乃付法於迦那提婆。而說偈曰。為明隱顯法。方說解脫理。於法心不證。無嗔亦無喜。付法已。入月輪三昧。廣見神變。復座凝然入寂。及七日。天雨舍利。尊者復於座。指空語眾曰。昔拘那含佛弟子。摩訶迦尊者。有三願。一為佛時。凡有聖士化度。則天澍雨。及其身。皆為舍利。二大地所生。皆堪為藥。療眾生病。三凡有智者。皆得所知微妙。以通宿命。今雨舍利。摩訶迦神力也。言已復寂。迦那提婆與眾建塔。閟其全身。
祥符蔭曰。祖證實相般若。才辯無礙。故於座上。見滿月輪。使一切眾。唯聞法音而不覩相。復住月輪三昧。凝然入寂。葢定慧等持。達佛體性者矣。
祥符蔭曰。別傳之道。不立文字。非棄文字也。昔尹焞問朱晦菴曰。易。乾坤二卦。斯可矣。晦菴曰。聖人設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後世尚不能了。坤乾二卦。豈能盡也。既而曰。子以為何人分上事。對曰。聖人分上事。曰。若是聖人分上事。乾坤二卦亦不須。況六十四卦乎。是知道非語言文字。詳明辨別。孰從即會其真而領其全乎。馬鳴龍樹諸祖。豈非傳佛心印。而悟正法眼藏者乎。各著論辯。摧邪顯正。非不能忘言也。救世之心切也。今之昧昧固陋者。謬扯不立文字之名。以葢己之粗鄙。而且不識語言文字為何等。槩以一言蔽之曰文字禪。噫。文字禪豈易言哉。是猶貧兒傭丐。欲博一餐之利且無從。而詫笑大富長者之揮金濟眾為虗費。則亦不自知其量也已。
第十五世祖
迦那提婆尊者。南天竺國人也。姓毗舍羅。初求福業。兼樂辯論。後謁龍樹祖。將及門。祖知是智人。先遣侍者。以滿鉢水置於座前。尊者覩之。即以一針投之而進。欣然契會。祖即為說法。不起於座。見月輪相。語具龍樹祖章。
秦始皇庚寅三十六年。
第十五世祖迦那提婆尊者嗣宗統(五十一年)。
辛卯三十七年。
祖住世傳法。
二世(諱胡亥始皇子在位三年)。
二世壬辰元年。
癸巳二年。
甲午三年(是年二世為趙高所殺)。
漢(都長安姓劉氏)。
高帝(諱邦字季以布衣起兵破秦滅楚而成帝業在位十二年)。
漢高帝乙未元年丙申二年(十月五星聚東井)。
丁酉三年。
戊戌四年。
己亥五年。
庚子六年。
辛丑七年。
壬寅八年。
癸卯九年。
甲辰十年。
祖折伏外道。
祖至巴蓮弗城。聞諸外道欲障佛法。計之既久。祖乃執長旛。入彼眾中。彼問祖曰。汝何不前。祖曰。汝何不後。彼曰。汝似賤人。祖曰。汝似良人。彼曰。汝解何法。祖曰。汝百不解。彼曰。我欲得佛。祖曰。我灼然得佛。彼曰。汝不合得。祖曰。元道我得。汝實不得。彼曰。汝既不得。云何言得。祖曰。汝有我故。所以不得。我無我我。故自當得。彼辭既屈。乃問祖曰。汝名何等。祖曰。我名迦那提婆。彼既夙聞祖名。乃悔過致謝。時眾中猶互興問難。祖折以無礙之辯。由是歸伏。
乙巳十一年。
丙午十二年。
惠帝(諱盈高帝子在位七年)。
惠帝丁未元年。
戊申二年。
己酉三年。
庚戌四年。
辛亥五年。
壬子六年。
癸丑七年。
少帝(呂高后臨朝稱制共八年)。
少帝甲寅元年。
乙卯二年(是年少帝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