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條式。務依法教。違制之事。悉宜停斷。京城留寺三所。觀二所。其餘天下諸州。各留一所。餘悉罷之。事竟不行。
  太宗貞觀五年詔。僧道致拜父母 按唐書太宗本記。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高宗龍朔二年詔。釋老致拜君親。以令狐德芬議。復詔不拜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龍朔二年。六月乙丑。初令僧尼等。並盡禮致拜其父母  按佛法金湯編。令狐德芬。武德初為祕書丞。高宗龍朔二年。詔釋老。致拜君親。勅羣臣議之。德芬時為司成館大司成。議曰。竊以。釋老二教。慈敬弘深。有國因循遂開崇尚既久。其法須從其道切為拜伏。理恐未通。何者。削髮異冠帶之儀。持盋豈罇爼之禮。申恩方祈定慧。無勞拜跪嚴親。報德有冀真如。何必屈膝慈后。山林既往。非無廊廟之賓。朝野裁殊。理宜高尚其事。今使責以名教有虧其旨。臣等愚昧。請從不拜為宜。時眾議請拜者。三百餘人。請不拜者。五百餘人。六月八日。詔曰。朕商榷羣議。沉研幽[(厂-一)*臣*責]。然箕潁之風。高尚其事。遐想前代。固亦有之。今後不宜拜跪。
  乾封元年。詔兖州置觀寺各三所。天下諸州。置觀寺一所。各度七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乾封元年正月。兖州界置紫雲仙鶴萬歲觀。封巒非煙重輪三寺天下諸州置觀寺一所 按續文獻通考。兖州置觀寺各三所。各度七人。天下州一觀一寺。各度七人。
  中宗嗣聖八年。(即大后天授二年)夏四月。令釋教在道法之上。僧尼處道士女冠之前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云云)。
  神龍元年。正月丙子。諸州置寺觀一所。以中興為名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中宗本紀(云云)。
  神龍二年。僧會範道士史崇元等。授官封公。詔釋道齊班並集。永為定式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中宗本紀。神龍二年。二月丙申。僧會範道士史崇元等。十餘人。授官封公。以賞造聖善寺功也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七月。詔曰。初太宗以老子為皇宗。升於釋氏之上。至則天朝。復在釋氏之下。今此已往。遂為定式。令齊班並。集。
  睿宗景雲二年。詔遇法事僧尼。與道士女冠。齊行進集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睿宗本紀。景雲二年。夏四月癸未。詔以釋典元宗。理均跡異。拯人化俗。教別功齊。自今每緣法事。集會僧尼道士女冠等。宜齊行進集。時天下濫度僧尼。道士女冠並依舊。
  元宗開元二年。令道士女冠僧尼。致拜父母。
  開元二十五年正月。制道士女冠。直隷宗正寺。僧尼令祠部檢校 按以上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書元宗本紀(云云)。
  開元二十六年。詔天下寺觀。各度十七人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開元二十六年正月。詔道釋二門。皆為聖教。其天下寺觀。大小各度十七人。簡用灼然。有經業戒行。為鄉里所推。仍先取用年高者。
  開元二十七年。詔寺觀轉讀經典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開。元二十七年二月。制曰。天下寺觀。每一齋日。宜轉讀經典。懲惡勸善。以闡文教天寶三載。勅鑄天尊及佛像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三載。夏四月。勅天下州郡。取官物。鑄金銅天尊及佛各一軀。送開元觀開元寺。
  天寶四載。法師神邕。與道士吳筠。面論邪正。以邕勝筠。命為僧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寶四載。召中岳道士吳筠入見。問以道要。對曰。深於道者。無如老子五千文。復問神仙冶煉之法。對曰。此野人事。積歲月以求之。非人主所宜留意。時內侍高方士素事佛。毀於上前。遂辭還茅山。筠以見斥造論以毀釋氏。浙西觀察使陳少遊。請法師神邕決之。邕約面論邪正。旗鼓纔臨。筠竟敗北。邕遂著翻邪論。以攻餘黨。少遊聞於朝。命邕為僧統。
  肅宗上元二年。詔講論二教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上元二年四月。詔於興善寺。設高座。講論元教。七月於景龍觀。設高座。講論二教。
  寶應二年八月。詔寺觀不許褻瀆弛慢。其僧尼道士。不得妄托事故。非時聚會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代宗廣德元年。制偽度僧尼道士女冠。並與正度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大曆八年。勅度僧尼道士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大曆八年正月。勅天下寺觀。僧尼道士。不滿七人者。宜度滿七人。三七以上者。更度一人。二七以下者。度三人。
  大曆十四年。德宗即位。勅不得奏置寺觀及度人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大曆十四年五月。癸亥帝即位。六月。勅自今更不得奏置寺觀及度人。
  德宗貞元九年六月。詔定國忌日。寺觀齊僧道人數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貞元十二年。命沙門道士與儒官。討論三教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二年四月庚辰。上降誕日。命沙門道士。加文儒官。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