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蓮臺。吾其往矣。遂瞑(佛祖統紀)。
孟氏
醴泉人。既嫁。得痼疾。有僧教以專持佛名。行之三年。忽謂夫曰。可急報諸親屬。吾將去矣。已而送者畢集。孟氏焚香。與眾唱佛名。頃之。見一沙門振錫空中曰。汝當往生。俄而旛葢翩翻。佛與菩薩。同時俱至。遂化去(佛祖統紀)。
陳氏
吳興人。受持齋戒。以禪誦為樂。持佛名者三十年。兼誦法華經五千部。金剛彌陀二經。各五千四十八部。一日不食。家人問何欲。曰。欲求見佛耳。遂右脅而化(佛祖統紀)。
胡媼
名淨安。會稽人。專修淨業。禮阿彌陀佛八萬四千相好。每一相好。各禮一拜。如是者四度。偶得微疾。見佛來迎。安痒坐逝。路人皆聞空中樂聲。隱隱西去(佛祖統紀)。
周氏
嘉禾人。適孫氏。與舅姑同修淨業。感室中佛像現光。香華盈案。或空中現諸佛菩薩。時聞天樂。或聞空中誦經聲(佛祖統紀)。
李氏女
江陵人。父名元宗。女年十三。夢一梵僧謂曰。汝有善根。何不持誦金剛經。世間人日誦是經一卷。陽間增壽。命終即生天。若能究竟般若。直到涅槃彼岸。即或未達經意。陰府亦不能拘錄。當受種種勝報。女信之。遂日誦金剛經三十卷。年二十四。不願有家。忽患傷寒。三日卒。冥王云。此女有般若功。即放還。臨去。王囑曰。汝父造業。已減壽二紀。緣平日好取生魚作鱠。今有魚七千餘頭。訴冤索命。歸白汝父。每夜夢落網中。晝則頭痛。此魚冤也。
女還白父。元宗大驚。遂偕往天甯寺。齋百僧。斷葷酒。手書金剛經四十九卷。書畢。元宗忽夢數千青衣童子。向之拜曰。我等負冤日久今蒙寫經功德。咸乘善力。出離苦趣。生善道矣。君既釋冤。又當益壽。元宗自此持誦益虔。壽至百二十歲。無疾沐浴坐逝(金剛證果)。
王迪功妻
奉佛甚虔。日誦金剛經。迪功好獵。一日獵罷歸家。值其妻誦經。要迪功同誦第十五分。未終卷。即舍去。後五年。迪功中風。經年臥牀。一日為二使者追去。見閻摩王。王怒責曰。汝受爵祿。不知修善。却好殺害生命。減算絕祿。不足蔽罪。令獄吏驅八鑊湯。鬼吏檢簿告王曰。此人殺業雖重。生前曾與妻同念金剛經一分。合免罪放還。王敕於鑊湯內取一杓湯淋其背。使知警戒。遂放還。而疽發於背。痛不可忍。呼妻佛前代誓。不敢再傷物命。且願手書金剛經。
終身受持其夜夢一僧手摩其背。三匝。天明。脫然而愈(金剛持驗記)。
蔣氏女
上海鶴沙人。生當元季。年十三。夢白衣大士摩其頂曰。汝有身毒國夙緣。當離塵八道。為授五戒。名曰道本。女覺。白其夢於母。即絕葷血。日誦梵經。越八年。告訣於母曰。某月日當逝。請薙髮。服比邱尼服。從之。至期。沐浴坐化。時至正十四年三月廿八日也。茶毗日。五色光起。舍利如凝脂。異香經日不散。送者千人。莫不歎異(五茸志異)。
鄭氏
名淨安。錢塘人。常持佛名。偶得疾。聞空中聲曰。汝西行有期。毋得自怠。已而佛現在前。身真金色。即起面西端坐。有子義修。已出家矣。召之。令諷阿彌陀經安然而化。其女夜夢母報曰。吾已得生淨土矣(佛祖統紀)。
周婆
鄞縣人。精修淨土遇歲首。常持不語戒。晝夜端坐。盡月而止。暑月則施茶湯。歷久不廢。一夕。夢大蓮葉徧覆市衢。己手執數珠。經行葉上。既而微疾。鄰人夜見寶葢幡幢自空中來。入其門內。黎明。婆合掌。唱佛而逝(往生集)。
張夫人者
不詳其里居。晚而長齋。日誦西方佛名。年七十九矣。每夜坐息燭。四壁放光。現諸纓絡。臨終。焚香案上。篆煙宛轉。結成佛像。須臾之間作真金色。眉目若畫。一手下垂。若接引狀。篆烟甫消。而夫人寂矣(淨土節要)。
三空道人
不詳其氏族。參天寗曇禪師。提趙州無字。閱三十年。一日。復見師。問生死到來時如何。師曰。生是誰耶。死是誰耶。道人低頭問訊。師問如前。道人又低頭問訊。師呵曰。切忌死在這裏。道人拈起念珠。曰數珠一百八。不數日。示微疾。說偈而化(續燈存稿)。
陳氏女
名妙珍。處州麗水人。父為神祠祝史。蚤夭。母更適他姓。妙珍依大母林氏以居。林疾病。妙珍刲股。雜淖麋以進。疾有閒或以告林。林悲泣自懟。疾復如初。妙珍則賣衣走佛寺。作諸禳禜事。皆不應。乃然香右臂上。稽顙籲天。乞以身代。至正四年四月壬申。夜夢一丈夫。冠烏紗巾。服青布袍。來告曰。爾勿憂。能剔肝以食大母。則愈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