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業。故來聽誦。願助方便。使免斯累也。明即說法勸化頓解方隱。明以齊永明四年卒於栢林寺。春秋八十四。 出弘贊第六。

  仙鶴來儀

  釋玄璧。蘇州吳縣人也。住流水寺。常講法華。猛獸毒虫妖精惡賊頻繁遘遇。未甞忤其情守。常坐一床。方四尺。未甞倚臥。每講法華二十餘徧。州咸來聽受。忽有一鶴從外飛來。於殿下池中三度含水噴洒於地。徑詣佛邊聖僧座上一立不動。直至講了然始飛去。如此經年。後乃恒住。上堂即皷翼引前。下講即傾身隨從。法師或令其舞。即振翮頓足顧影仾頭乍起乍仾。或來去變態殊絕難以具名。數州文翰之士。莫不偉而同詠。璧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三。

  野鷄轉報

  桂府城五里有雉山寺。其始者昔有一僧卓庵此地。日誦法華經。仍能講說。忽有一雉常來伏翼聽受。終第五卷雉即不來。後八年。山下民家生一男子。年始八歲不葷不戲。堅欲投其師出家。父母聽之。一日僧浴。令兒淨背。堅不肯袒衣。僧問其故。答曰。某前身即雉也。因聽師講誦故報為人。今腋下猶有雉毳。故不袒也。僧因授是經前五卷。覽同舊習。後二卷則不能也。從此山以雉名。因山置寺。寺猶存也。 此本出戒殺類見現應錄。

  瓶水自滿

  釋僧定。不知何許人也。住江陽禪眾寺。誦法華經。甚好聲韻。不能謹節。流宕塵俗。然每感諸天童子為之給使。有時醉臥。法衣離身。自然卷襞引被整覆。衣服塵垢未暇浣治。乃復取之久以香潔。或瓶水自滿。或地恒掃淨。定眠喜唾。一時酒醒。見天童子在前。徧身咕唾。自爾折節。遵修戒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異香普熏

  清信士央呵擔。住京城西南豐谷鄉。少懷善念。常誦法華。行安樂行。慈悲在意。不乘畜產。虗幻為心。名霑令史。往還京省。以誦業相仍。恐路逢相識。人事暄凉。便廢所誦。故所行必由小徑。仾聲怡顏。緣念相續。及終之時。感異香殊氣充於村曲。後十年妻亡重發。唯舌鮮好。餘皆朽盡。 出弘贊第八。

  經字放光

  後魏太子中庶子御史中承陸載。本吳人也。仕魏。有才調。善談謔。而性愛虗淨。常以佛法為意。誦法華經。末年精到。經字放光。頻感舍利。 出弘贊第六。

  鴆毒無驗

  釋法相。河南人也。東晉義熈中忽悟無常。超然出俗。廓爾幽閉。不偶朋執。誦法華經。日夜不懈。曾因經行泰山祠。日暮因宿廟側民家。夜起誦經。忽聞扣門聲。相時出看。見有一人玄衣武冠。見相致敬云。是泰山府君。聞師誦經。故來參聽。弟子廟中一石函在。多有財物。以布施師。師可開取。其石蓋重過千鈎。人莫勝舉。相試提之。飄然而開。於是取得絹一百匹許。錢百餘貫。以施貧人。濟諸窮者。後渡江止越城寺。忽然失志。遊宕無度。時鎮北將軍司馬恬惡其無度。招而鴆之。頻傾三鐘。神色不變。湛然無擾。括大異之。慚懼悔愧。每加供養。 出弘贊第六。

  第九段 從地涌出品 如來壽量品 分別功德品

  冥授補闕  帝親試通  賜壽題肩  應病授藥  相師已定豈期延壽  天帝相邀却向西方

  冥授補闕

  竟陵王蕭子良。齊永明七年請僧雲副為善知識。副共王造法華經千部。王亦澡潔中表手寫法華經一部。永明十一年四月末。副夢一人送經一卷云。言有誤。明日偶得一部法華。試略披看。遂見第五卷壽量品有一句異。云一塵一劫。于時募集數十部經。悉無此句。即言推義。乃是法華之極致。是以即[撗-(由/八)+早]經文。便有白鶴來翔以應嘉瑞。副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十。

  帝親試通

  權適。字持正。安東府人也。少業文才。政和年中以賓貢入宋。配國學。擢為甲科第一人。將還本國。相者曰。君才高命短。年不過四十。位不過五品。宜誦大乘經以資笇祿。公心然之。約三日了誦法華經。皇帝聞之。呼令前誦。無一字錯。皇情大悅。賜觀音像.法華塔各一軸。及還本國享壽攸久。歷盡清華。拜為雙學士。 出海東傳弘錄及適本傳。

  賜壽題肩

  釋法朗。河北武城人也。住彭城淨道寺。為沙彌時。誦法華經。自少至老誦習無懈。至年五十三。開皇十三年。死經七日。見閻羅王。王前有六道人。王問初一僧何德業。初人答誦維摩經。王曰度南邊立。問第二僧有何德業。答誦涅槃經十卷。王曰亦南邊立。問第三僧有何德業。答誦金光明經。王曰亦南邊立。問第四僧答講涅槃經。王曰度西行立。問第五僧。答講十地論。王斂眉而言度北行立。第六問法朗云有何行業。答誦法花經。王曰度東行立。王問第六僧竟。遣人領北行立者向地獄道。領西行立者向畜生道。領南行三僧向人道。次語法朗領往天道。令見其生處。可放還家。賜壽八十五歲。朗從天宮還。忽然而活。看左臂上隱隱有赤字。作八十五歲字。 出弘贊第七。

  應病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