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觀音。有頃得眠。夢人謂曰。今事極矣。何暇眠乎。義便驚起。見守衛人並疲而睡。義乃奮動。手髮既解。足亦得脫。行百餘步。隱草叢中。便聞賊追。火炬星陳。竟無見者。天明賊散。遂免之。 出謝敷傳。

  求男得男

  晉時益州孫道德。年過五十未有子息。有僧令其至心稱誦觀世音經。其即依之。少日之中而自得夢。婦即有孕。遂生男也。 出謝敷傳。

  現身說法

  唐大和中。文宗嗜蛤蜊。沿海官吏先時遞進。人亦勞止。一日[銜-金+缶]饌中有擘不張者。帝以其異。即焚香禱之。俄變為菩薩形。梵相具足。即貯以金粟檀香合。覆以美彩。賜興善寺。令眾僧瞻禮。因問群臣斯何祥也。或言大一山有惟政禪師。深明佛法。博問強識。帝即令召至。問其事。師曰。臣聞物無虗應。此乃啟陛下之信心耳。故契經云。應以此身得度者。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帝曰。菩薩身已現。且未聞說法。師曰。陛下覩此為常非常耶。信非信耶。帝曰。希奇之事。朕深信焉。師曰。陛下已聞說法了。時皇情悅豫。得未曾有。詔天下寺院各立觀音像以答殊俗。 私云。菩薩以身為舌而說。文宗以心為耳而聽。

  顯童女身

  馬郎婦。不知出處。大唐隆盛佛教。而陝右俗習騎射。篾聞三寶之名。婦憫其愚。乃之其所。人見少女風韻。單子欲乞為養。女曰。我無父母。亦欲有歸。然不好世財。但聰明賢善人能誦佛經則願事之。男子眾皆聚觀。女即授與普門品若。能一夕通此則歸之。至翌日。誦徹者二十餘輩。女曰。女子一身。家世貞潔。無以一體事多人也。可更別誦。因授以金剛般若。至旦背者十數。女更授與法華經七軸。約三日通之。至期獨馬氏子能徹。女曰。君既能過眾人。可白父母。具媒娉送禮。然後成姻。乃馬氏以禮迎之。女將至門且白。適以應接體小。少不佳。願求別室。俟安與君相見。因頓止他房。筵客未散而女命終而壞爛。乃卜葬之。未數日。有僧紫伽梨。姿貌古野。來尋女子。馬氏引之葬所。僧即以錫杖撥開沙土。見屍已化。唯金鏁骨存焉。僧取就河浴洗。挑於錫上。謂眾曰。此聖者憫汝等不信正法。方便諭化。當思善因。免墮苦海。忽然凌空而去。眾見。悲泣瞻禮不已。自爾一境奉佛誦經。由女之力也。山谷道人觀音讚云。
  若欲真見觀世音  金沙灘頭馬郎婦
  平江萬壽體禪師頌曰。
  十分美貌誰家女  百倍聰明是馬郎  堪笑金沙灘畔約  始終姻婭不成雙

  顯比丘尼身

  新羅憬興國師。住京師三郎寺。病久不瘳。有一尼請看門人引視之。尼曰。師雖悟大法。合四大為身。豈能無病。病有四種。從四大生。一曰身病。風黃痰熱為主。二曰心病。顛狂昏亂為主。三曰客病。刀杖所傷動作過勞為主。四曰俱有病。飢渴寒暑苦樂憂喜為主。其餘品類展轉相因。一大不調。百病俱起。今師之病非藥石所療。若觀戲謔事則理矣。於是作十一樣面而舞之。師視詭譎之態。頗歡悅。不知病之去也。尼出。師使跡之。入南花寺佛殿而隱其所。持竹杖在十一面觀音像前。 出海東高僧傳第五。

  第十五段 陀羅尼品 妙莊嚴王品 普賢勸發品

  崇自出竇  鬼乃扣頭  閻王指送第四天  菩薩來乘六牙象

  崇自出竇

  宋建初中。有僧普明。少出家。性純素。常蔬食布衣。以法華為日課。誦時有別衣別座。未甞混雜。每誦至勸發品。即見普賢乘象前立。鄉人王道真妻病革。請師持呪。方入門。病者悶絕。忽見一物如狸。長數尺。從狗竇出。其病即愈。又甞行水旁。有巫者云。神明見明法師悉皆奔走。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鬼乃扣頭

  寶通。梵行精修。長誦法華陀羅尼品。稍有靈異。時楊橋村有趙氏家。妻為神所魅。請通持呪。通既至。神即現形。通告曰。神在村中。合當興福。如何反魅於人。神曰。非弟子事。此乃部下小鬼耳。遂呼小鬼至前嘖罰。趙妻因此得差。續後趙妻之病仍發。歌吟竟日。又來告通。通又至。見所責鬼在病床前。通曰。前曾誡治。那得再來。汝若不去。吾當誦呪。令汝頭破作七分。如阿梨樹枝也。鬼乃扣首求哀。不煩呪也。從此病差。鬼不復至矣。 出靈瑞集及弘贊第七.現應錄。隋開皇年中事。

  閻王指送第四天

  釋道璡。荊州人也。諷誦茲典。布衣一食。殆有遇人之量。止辨才寺。忽體仆息微。經數日。自見冥官追錄。將至王前。王曰。師誦法華。律行清淨。應生第四天中。慈尊眾所弟子。罪惡之身。恐不復相遇。故欲見師。願垂救也。璡遂暫蘇。向諸僧具說。言訖而卒。 出弘贊第八。

  菩薩來乘六牙象

  高麗時有僧。失其名。在靈岩寺東林誦法華經。每精誠懇到。中表潔淨。焚香禮佛。以求證驗。初有大虵及雉鹿俱來立聽。誦訖乃散。中時山神將食自來供養。後忽見光明從東山而下。有大菩薩乘六牙白象。大眾圍繞。直至其前。僧望光拜。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