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彌勒天宮一所并彌勒像常。誦法華經。每聞空中彈指及稱善哉聲。至天監年中奏啟梁武請欲焚身。頻煩再三。方蒙聞許。乃於彌勒宮前方石上遂其先志。身並灰燼。唯餘一甲。燒訖。其氏方四五尺。忽陷成池。信宿花生鮮榮絕代。諸飲池者疾病皆愈。後人造一小像重燒此甲。以灰塗之。人或玷汙像即移去。其行道之處皆悉生花。大如梨棗。數過千百。現有表塔。具旌其事。 出弘贊第五。

  癩瘡即愈

  唐絳州孤山陷泉寺。有法轍禪師。山行見一癩人在土穴中從師乞食。師憫之。引歸寺中。仍鑿土穴安之。授與衣食。教誦法華經。其人素不識字。加又凡鄙。師句句授之。終不辭倦。誦之將半。忽夢一僧指教。自後漸覺聰慧。及五六卷。身瘡漸安。一部通利。四大專蘇。佛言病之良藥。斯言驗矣。 出靈瑞集.弘贊第八及現應錄。

  氣力鬱增

  釋僧歡。出家住金陵治城寺。本羸病。乏氣力。乃志心於寺塔下懺悔。祈請懇到。誦法華經不輟。於小時間鬱然旋力。寺塔前有兩石獅子。形甚重大。歡忽以兩臂各貫獅子腹下。擎之而走。行十許里。都不覺倦。 出弘贊第六。

  急疾乃瘳

  趙仠。受性貞固。不幸遭急發之疾。雖種種治。無一驗効。遂秉志誦蓮經。厥疾頓愈。仠自是常誦不怠。乃與陰陽僧日資.演源并緇素若干人結法華徒。同修佛慧。

  大風亦利

  釋亡名。不知何許人也。不幸遭黑癩。萬方無効。忽聞法華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誓志全誦。厥疾乃瘳。又有南臺錄事劉氏。亦感此疾。雖種種治。無驗。一日亡名路逢劉氏曰。我亦曾得此病。賴誦蓮經即得除愈。劉氏於是生決定信。即覔蓮經。手不釋卷。一部乃畢。忽夢有異僧以手摩挲身已。即以艾炷渾身灸之。驚駭即覺。白汗如流。身心豁然。如雲霧撥。平復如舊。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亡母脫苦  神人住空  水不能漂  屍不生臭  虎吼退賊  字化為金

  亡母脫苦

  長安通輙坊劉公信。妻陳氏之母因病先卒。後陳氏暴亡。見一人引入地獄。備覩諸罪相。後見一獄。石門忽開。母在其中受極重苦。母見女曰。汝可為吾寫法華經一部。使吾脫免。言已門閉。陳氏再蘇。說之。公信。即憑妹婿趙師子寫是經。忽有經生持新寫蓮經一部來貿錢。趙言幸有此經可贖之。不必寫也。劉從之授與陳氏。陳氏一日設母食。乃夢母曰。吾先令汝寫經一部。何不為之。女曰已為贖一部訖。母曰吾為此經增受重罪。獄卒打吾脊破。以不合取范家經為己有故。女夢覺。急請人書之。經成。又夢母報曰。吾承經力。已脫冥司。好處安身。今來報汝。汝當信心。好住世間。及詢前經。果是姓范人寫。唐龍朔中也。 出法苑珠林傳。釋道世撰。也有一百卷入藏本。

  神人住空

  釋玄真。壽春人也。居永福寺。誦法華經無時懈息。時於秋天月夜持誦此經。至第七卷方半。比房有一沙門忽起如廁。乃見庭中有大人形影。因舉頭四望。即觀空中有一神人嶷然而住。此沙門因立足瞻仰。更不移步。久之經文亦了。神忽不現。其僧從此始學誦持。終身不懈。 出弘贊第八。

  水不能漂

  唐武德中蘇長授巴州刺史。帶家族赴官。因渡嘉陵江。中流風作。船帆傾沒。男女六十餘人一時喪失。唯一女使常讀法華經。浪入船中。女乃頭戴經函。誓與俱沒。既而女即不沉。隨波泛泛。頃刻至岸。捧函而上。開視其經。了無霑濕。此女後嫁於楊州某。篤信讀誦。愈於舊也。 出法苑珠林傳又出弘贊第九及現應錄。

  屍不生臭

  道士史崇。長安郊南人也。小屬道流。早預黃巾。住玄都觀。後忽發心誦法華經。日恒一徧。私立佛像六時禮懺。每為諸道所嫉。因茲返俗。彌精諷誦。後忽染患身亡。時在盛夏。一無變壞。唯聞香氣。親里敬之。鑿龕安。堵側時時常聞妙香。後經年。餘筋肉都盡。唯舌形顏色與常人不異。或有疑駭之者。乃火燒不變。斧斫無損。遠近見聞。信倍恒百。 出弘贊第八。

  虎吼退賊

  釋法愛。長沙人也。誦法華經。因緣往交趾。值交人反亂。愛隨例藏避。忽為五賊所得。置在一處。口云待我食竟殺却道人。愛乃見壁邊有一槊子。挾將出外。向北直走。賊食竟起。遙以見愛。奔馳競往。愛到一棘林即投中隱避。乃遇兩虎相抱而臥。虎見愛來。並舉頭看愛。愛轉惶懼。口云。二檀越。貧道被賊逐。急投檀越。願將接救護。二虎即出外奮迅驚吼。賊便退散。愛又北走。虎隨送之。到一水邊。見人持數片飲食授與愛。愛而食之。氣味甚美。即便渡水上洲。虎亦捨去。仍宿洲上。又遇二人亦同在宿。大設異味。至曉方別。仍又囑云。但北向行。自當得脫。於是北出三十餘里。乃逢舊知。相見歡喜。始得免脫。愛後向道俗說之。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七。

  字化為金

  張萬福。貞觀中為洛州刺史。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