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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老子校释--朱谦之*导航地图-第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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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云曰:傅本「圣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纯无「之治」二字。  谦之案:有「之」字是。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作『强』。」敦煌本作「强」。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强」。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缺「虚其心」四句。常使民无知无欲,
  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罗振玉曰:御注本避讳作「人」。  谦之案:王羲之本无「常」字,遂州本无「民」字。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下有「为无为」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为」下均无「也」字。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罗考异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英疏:「前既舍有欲无欲,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遣无欲也。
恐执此不为,故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也」,脱此「不」字。今案「不敢」、「不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无欲」相对而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于不敢则活」,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子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欲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货,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无知无欲,则自然泊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为。至德之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游。
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无物不治者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欲为韵,陈柱同。陈又以为、治韵,云:「盖歌之音变也。」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欲」「腹」均入幽部,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诗经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楚辞天问育、腹为韵。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阳声二十出「坚」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贤。』案『坚』从『○』,『○』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贤』声正读也。
」又出「贤」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行苇见『坚』下。」案「贤」与「争」音近,印度旧译「贤豆」,可为旁证。王念孙古韵谱与「坚」同入真部,「争」(音真)入耕部,此为真、耕通韵之证。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章」,范本题「不尚贤章第三」。四章
道冲,而用之久不盈。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器虚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上之二)「冲」字,引古老子作○。毕沅曰:「说文解字引本书作『盅』,诸本皆作『冲』,淮南子亦作『冲』,并非是。」盖器中之虚曰盅,盅则容物,故庄子应帝王篇曰:「太盅莫胜。」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训虚,与「盈」正相对,作「冲」者,假字也。第四十五章「大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龙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训或为常,古无此义,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