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指略》王弼着
  
  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
  
  不温不凉,不宫不商。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故其为物也则混成,为象也则无形,为音也则希声,为味也则无呈。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弥使不经也。
  
  若温也则不能凉矣,宫也则不能商矣。形必有所分,声必有所属。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
  
  然则,四形不象,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已至。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适焉,则大音至矣。故执大象则天下往,用大音则风俗移也。无形畅,天下虽往,往而不能释也;希声至,风俗虽移,移而不能辩也。
  
  是故天生五物,无物为用。圣行五教,不言为化。是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五物之母,不炎不寒,不柔不刚;五教之母,不皦不昧,不恩不伤。虽古今不同,时移俗易,此不变也,所谓「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者也。
  
  天不以此,则物不生;治不以此,则功不成。故古今通,终始同;执古可以御今,证今可以知古始;此所谓「常」者也。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之常曰明」也。物生功成,莫不由乎此,故「以阅众甫」也。
  
  夫奔雷之疾犹不足以一时周,御风之行犹不足以一息期。善速在不疾,善至在不行。故可道之盛,未足以官天地;有形之极,未足以府万物。
  
  是故叹之者不能尽乎斯美,咏之者不能畅乎斯弘。名之不能当,称之不能既。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
  
  夫「道」也者,取乎万物之所由也;「玄」也者,取乎幽冥之所出也;「深」也者,取乎探赜而不可究也;「大」也者,取乎弥纶而可及也;「远」也者,取乎绵邈而不可及也:「微」也者,取乎幽微而不可赌也。然则「道」、「玄」、「深」、「大」、「微」、「远」之言,各有其义,未尽其极者也。然弥纶无极,不可名细;微妙无形,不可名大。是以篇云:「字之曰道」,「谓之曰玄」,而不名也。
  
  然则,言之者失其常,名之者离其真,为之者则败其性,执之者则失其原矣。是以圣人不以言为主,则不违其常;不以名为常,则不离其真;不以为为事,则不败其性;不以执为制,则不失其原矣。
  
  然则,老子之文,欲辩而诘者,则失其旨也;欲名而责者,则违其义也。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因而不违,损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贱夫巧术,为在未有;无责于人,必求诸己;此其大要也。
  
  而法者尚乎齐同,而刑已检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已正之。儒者尚乎全爱,而誉以进之。墨者尚乎俭吝,而矫以立之。杂者尚乎众美,而总以行之。夫刑以检物,巧伪必生;名以定物,理恕必失;誉以进物,争尚必起;矫以立物,乖违必作;杂以行物,秽乱必兴。斯皆用其子而弃其母。物失所在,未足守也。
  
  然致同涂异。至合趣乖,而学者惑其所致,迷其所趣。观其玄同,则谓之法;睹其定真,则谓知名;察其纯爱,则谓之儒;鉴其检吝,则谓之墨;见其不系,则谓之杂。随其所鉴而正名焉,顺其所好而执意焉。故使有纷纭愦错之论,殊趣辩析之争,盖由斯矣。
  
  又其为文也,举终以证始,本始以尽终;开而弗达,导而弗牵。寻而后既其义,推而后尽其理。善发事始以守其论,明夫会归以终其文。
  
  故使同趣而感发者,莫不美其兴言之始,因而演焉;异旨而独构者,莫不说其会归之征,以为证焉。夫途虽殊,必同其归;虑虽百,必均其致。而举夫归致以明治理,故使触类而思者,莫不欣其思之所应,以为得其义焉。
  
  凡物之所以存,乃反其形;功之所以克,乃反其名。夫存者不以存为存,以其不忘亡也;安者不以安为安,以其不忘危也。故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安其位者危,不忘危者安。善力举秋毫,善听闻雷霆,此道之与形反也。安者实安,而曰非安之所安;存者实存,而曰非存之所存;侯王实尊,而曰非尊之所为;天地实大,而曰非大之所能;圣功实存,而曰绝圣之所立;仁德实着,而曰弃仁之所存。故使见形而不及道者,莫不忿其言焉。
  
  夫欲定物之本者,则虽近而必自远以证其始。夫欲明物之所由者,则虽显而必自幽以叙其本。故取天地之外,以明形骸之内;明侯王孤寡之义,而从道一以宣其始。故使察近而不及流统之原者,莫不诞其言以为虚焉。是以云云者,各申其说,人美其乱。或迂其言,或讥其论,若晓而昧,若分而乱,斯之由矣。
  
  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乎我。故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