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禽兽,不听国政,会盟交际,不赴诸侯。汝等史官,应须定谥,无道如此,何为谥灵?
【释文】《湛》丁南反,乐之久也。李常淫反。《乐》音洛。《不应》应对之应。《诸侯之际》司马云:盟会之事。
大弢曰:“是因是也【一】。”
【一】【注】灵即是无道之谥也。
【疏】依周公谥法:乱而不损曰灵。灵即无道之谥也。此是因其无道,谥之曰灵,故曰是因是也。
伯常骞曰:“夫灵公有妻三人,同滥(一)而浴【一】。史奉御而进所,搏币而扶翼【二】。其慢若彼之甚也,见贤人若此其肃也,是其所以为灵公也【三】。”
【一】【注】男女同浴,此无礼也。
【释文】《同滥》徐胡暂反,或力暂反,浴器也。
【二】【注】以为贤,而奉御之劳,故搏币而扶翼之,使其不得终礼,此其所以为肃贤也。币者,奉御之物。
【疏】滥,浴器也。姓史,字鱼,卫之贤大夫也。币,帛也。又谥法:德之精明曰灵。男女同浴,使贤人进御。公见史鱼良臣,深怀愧悚,假遣人搏捉币帛,令扶将羽翼,慰而送之,使不终其礼。敬贤如此,便是明君,故谥为灵,灵则有道之谥。
【释文】《史》音秋。司马云:史鱼也。《所搏》音博。《弊》郭作币,帛也。徐扶世反。司马音蔽,云:引衣裳自蔽。◎卢文弨曰:今书作币。《而扶翼》司马云,谓公及浴女相扶翼自隐也。此殊郭义。
【三】【注】欲以肃贤补其私慢。灵有二义,(不)〔亦〕(二)可谓善,故仲尼问焉。
【疏】男女同浴,娇慢之甚,忽见贤人,顿怀肃敬,用为有道,故谥灵也。
【校】(一)阙误引张君房本滥作槛。(二)亦字依覆宋本及王叔岷说改。
狶韦曰:“夫灵公也死,卜葬于故墓不吉,卜葬于沙丘而吉。掘之数仞,得石椁焉,洗而视之,有铭焉,曰:‘不冯其子,灵公夺而里(一)之。'夫灵公之为灵也久矣【一】,之二人何足以识之【二】!”
【一】【注】子,谓蒯瞶也。言不冯其子,灵公将夺女处也。夫物皆先有其命,故来事可知也。是以凡所为者,不得不为;凡所不为者,不可得为;而愚者以为之在己,不亦妄乎!
【释文】《故墓》一本作大墓。《沙丘》地名。《掘之》其月反,又其勿反。《数仞》所主反。《洗而》西礼反。《不冯》音凭。《其子灵公》郭读绝句。司马以其子字绝句,云:言子孙不足可凭,故使公得此处为冢也。◎家世父曰:郭象注,子谓蒯瞶,非也。石椁有铭,古之葬者谓子孙无能凭依以保其墓,灵公得而夺之。释文一本作夺而埋之,是也。《夺而里》而,汝也。里,居处也。一本作夺而埋之。《蒯》起怪反。《瞶》五怪反,蒯瞶,卫庄公名。《女处》音汝,下昌虑反。
【二】【注】徒识已然之见事耳,未知已然之出于自然也。
【疏】沙丘,地名也,在盟津河北。子,蒯瞶也。欲明人之名谥皆定于未兆,非关物情而有升降,故沙丘石椁先有其铭。岂冯蒯瞶,方能夺葬!(史)〔弢〕与常骞,讵能识邪!
【释文】《之见》贤遍反。
【校】(一)赵谏议本作埋。
少知问于大(一)公调【一】曰:“何谓丘里之言【二】?”
【一】【疏】智照狭劣,谓之少知。太,大也。公,正也。道德广大,公正无私,复能调顺群物,故谓之太公调。假设二人,以论道理。
【释文】《大公》音泰。下同。
【二】【疏】古者十家为丘,二十家为里。乡闾丘里,风俗不同,故假问答以辩之也。
【释文】《丘里之言》李云: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古者邻里井邑,士风不同,犹今乡曲各自有方俗,而物不齐同。◎卢文弨曰:旧士作土,今书内音义作士字,从之。
【校】(一)赵谏议本作太。下同。
大公调曰:“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也【一】,合异以为同,散同以为异。今指马之百体而不得马,而马系于前者,立其百体而谓之马也。【二】是故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大人合并而为公【三】。是以自外入者,有主而不执【四】;由中出者,有正而不距【五】。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六】;五官殊职,君不私,故国治【七】;文武大人不赐,故德备【八】;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九】。无名故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一0】。时有终始,世有变化【一一】。祸福淳淳【一二】,至有所拂者而有所宜【一三】;自殉殊面【一四】,有所正者有所差【一五】。比于(太)〔大〕(一)泽,百材皆度【一六】;观于大山,木石同坛【一七】。此之谓丘里之言【一八】。”
【一】【疏】采其十姓,取其百名,合而论之,以为风俗也。
【释文】《十姓百名》一姓为十人,十姓为百名,则有异有同,故合散以定之。
【二】【疏】如采丘里之言以为风俗,斯合异以为同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