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而反禮遇其臣之類與。而六二陰柔,謹保无咎,亦實不能過其祖,而反不及其君矣。乃自以謂過其祖與,其君不亦謬乎?然爻不言過,其君而日及#18及其君者,聖人一言,為萬世之君重也。故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是故夫子于象特發明此義以戒萬世也。然則六二,譬則在穴,不能奮飛之小蟲乃公,則又但知弋取其在穴之小者,而不能乘龍御天以快睹其為人之大者,則又安能相與以有為邪,何也?陰不遇陽,何以能成兩也。陰復求于陰,何以能得傅岩之霖也?上六小過已極,與三又隔,非但弗肯遇,而且遠過之矣。三若不去,則上之飛烏將離之矣。其為凶物,又不但如初已也。亢而為災,亢而為告,吾恐孤陽終難脫矣。噫,初上凶物,二五木偶,雖有夫子其如定哀何哉?不仕為上策,委吏乘田為中策,魯司寇為下策。
  三月告老,救得一半。
  附錄
  蘇子瞻曰:小過有烏之象。四陰據用事之地,共翼也。二陽囚于內,其腹背也。翼欲往腹背,不能止翼。欲止腹背,不能作也。故飛烏之制在翼。
  晁以道曰:時有舉趾高之莫敖,故正考父嬌之以循牆。時有短喪之宰予,故高柴嬌之以泣血。時有三歸反玷之管仲,故晏子嬌之以獎裘。雖非中行,亦足以矯時厲俗。
  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六二:婦喪其第,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六四:糯有衣初,終日戒。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檜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上六:濡其首,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水火既濟
  卦中每言小亨,未有言亨小者。今既濟而曰亨小,蓋言亨于既濟之後,必小而非大,大則終亂,反不如小之初吉耳。何也?小者離,離則虛。大者坎,坎則止也。今觀初處離明之下,既濟之始。雖既濟而常,若未濟常,坎險在前,濡其馬尾,旋曳其輪,而不若當也首生敢遽濟焉其心。如此而能有咎,有是理邪?故曰義无咎也。此處既濟之第一義也。二則文明在中,元所遮蔽,非但此身既濟,而此心亦隨以濟,身心俱濟,可謂既濟也矣。純陰婦象,前元所蔽喪,第象於是。七日來復,而中道遂在。既元蔽于前,而得其所以喪第之故,故不復馳逐於得意之場、紛華之景,而既濟自可常保矣。故曰初吉,柔得中也。既濟亨小,不以是邪?而寧似九三之好大而喜功者邪?今觀高宗之賢,猶不兔俟用小人興兵攻伐,況其他與?夫以大國之盛強伐鬼方之#19小醜,猶必三年,然後克之。雖曰克之,然其困憊亦以甚矣。死非高宗之賢而又安能免于奢侈心生也。奢侈心生,逸豫心起,既濟不可常保而終亂必矣。故九五於時祀之,外復用大牲以要福于神明,豈知以時用擒而薄祭者之為實受其福也。蓋此身既濟,故止心易。上六當坎止之上,乃沈湎而濡其,正所謂終亂之人也,其又何可久?或曰:審如此,則終日戒可矣,而何以亦在終亂之列乎?曰:君子之所為終日戒者,恐生民有一不蒙其衣被之澤也。今所戒只于衣初,則亦衣初之貧乞云爾。夫以一衣初而終日戒,終日疑,恐不保焉,可笑也。夫保之又保,以保其所不必保,其與不保所保,以自喪其所保者一矣。故曰終止則亂。止也者,取遇坎則止象也。
  方時化曰:離,麗也。弗象離為甲冑戈兵,故稱伐九三以明治暗,故稱鬼方。終日戒者,以其乘離之終也。離,牝牛也。離束而坎鄰之,故謂五。曰束鄰坎,西而離,鄰之故。謂二日西,鄰二以時用。檜恭,儉無求,永克有濟矣,故曰吉。大來非初吉邪?至上六則坎水既盈,享其既濟,唯知飲酒宴樂以自終。夫君子處困則飲酒,當需則飲酒,所以示暇也。未聞既濟而飲者也。既濟而飲樂,極則又悲矣,而瓦濡首與?
  附錄
  楊簡曰:既,盡也。既濟,無所不濟也。其日利貞者,初、三、五皆奇、剛、純而不雜,二、四、上皆耦、柔、純而元雜。九五當位于上六,二當位乎下,餘剛柔咸當位。正當如此,非貞而何?糯,子夏作,糯即懦字。內則言孺子之禮,衣不帛懦誇。《說文》云:懦,短衣也。茹衣破敗,如茹也。
  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吃濟,濡其尾,無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吃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