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唯艮其背,則面如背,前如後,動如靜,寂然元我,不獲其身,雖行其庭與人交際,實不見其人矣。止得其所者,元所也,元止也,非有所而欲元之也,非本不止而強止之也。本元止,本元所。今曰止其所者,止于元所也。無所則無止。無止之止,真止矣。夫是之謂止其所耳,使有我則有所矣。
  熊過曰:按古文背字為北,或鴣為止。最氏謂依卦辭作背是也。
  王畿曰:兩雷、兩風、兩火、兩水、兩澤,皆有往來之義。唯兩山垃峙,不相往來,故止也。心之官則思,不出位之思謂之正思。如水鑒之應物而常止也,如日月之貞明變化,云為萬物畢照而未嘗動也。思心之用,著于元思,即為沈空。著于有思,即為逐物。元思而元不通,千聖之絕學也。先儒謂不出位,如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之類,專以應邇言,未明思之本旨也。然不出位之思即不願乎外之意。心與邇亦非判為兩事。艮,止也。艮其背,止其所也。耳、目、口、鼻、四肢之發用,皆在面。唯背為不動,故以背取象。背雖不動,而五臟皆擊于背;九竅百骸之滋潤,背為之輸,是以元用為用也。
  易因下經卷之二竟
  #1『得』,級古閣本作『德』。
  #2『或』,圾古閣本作『我』。
  #3『慍我』,汲古閣本作『我慍』。
  #4『孚號有厲』原缺,今據汲古閣本補正。
  #5『央』,汲古閣本作『央』。
  #6『道其常』,汲古閣本作『遭其變』。
  #7『咸』,伋古閣本作『成』。
  #8『女』,伋古閣本作『汝』。
  #9『牽』,汲古閣本作『係』。
  #10此句,伋古閣本作『乃獨含自己之章美,仕九二之剛中』。
  #11『不能』,汲古閣本作『能不』。
  #12汲古閣本此處脫一『章』字。
  #13『利有攸往,順天命也』原作『利有攸者,順大命也』,今據《周易》通行本改正。
  #14據汲古閣本『以』後脫一『為』字,今補正。
  #15 『一爻升』,后疑脫一『即』字。
  #16原作『大』,汲古閣本作『木』,今據此改正。
  #17『保不致凶』,圾古閣本作『故不繫以凶也』。
  #18『元』疑作『無』。
  #19『澤火革』原作『澤水革』,據文義改。
  #20『用』原作『固』,據文義及汲古閣本改。
  #21『日』原作『而』,據汲古閣本改。
  #22『象』原作『象』,據文義政。
  #23『享』原作『亨』,據《周易》通行本及文義改。
  #24據汲古閣本,『象』後脫一『鼎』字,今補正。
  #25此句原作『出否得妾象,從貴以子象,故無咎。』今據汲古閣本補正。
  #26『驗』原作『馬』,據汲古閣本改。
  易因下經卷之三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山下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衍衍,吉。
  《象》曰:飲食衍衍,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槐,無咎。
  《象》曰:或得其桶,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風山漸
  方時化曰:咸與漸皆男女之卦也。然咸、感也。感應乃學問#1大事,故因取女而極言咸之道,不專以取女言也。漸則專言之矣。初女之將歸者,二與五,女歸之經也。三與四,女歸之權也。上又女歸之貞節也。夫女之將歸,如鴻之離水,故稱干焉。歸猶未也,故稱小子。女子始字,將遠父母、兄弟,有唧唧不安之意,故又稱厲,稱有言。此蓋女子之常態,于義有何咎乎?磐,水中石。.漸于此而衍衍然,飲食自若獨立元營者,是女之孟光也。此其志豈徒告飽已哉,故吉。五之漸于陵也,非不安也,不肯苟而安也。三歲不孕,非不育也,不肯苟配而育也。然而終莫之勝者,一擇對不嫁,一簡斥數婦,到晚始愜所願,梁鴻是也。此之謂女歸之常,經二、五當之矣。三本元應,誰與為偶?鴻漸于陸,不安之象也。離同體,二陰而獨上。夫征之不復也,不得已而納四,未敢公然舉子,婦孕之不育也,其凶元疑。但獨女元依,不為夫婦,元以相保。誰為禦寇者?四亦心不自安,若漸在木,豈鴻所棲哉。所為順以巽者,正以元應、元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