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靈寶梵行,集賢觀化,修身種福之法,其中又有生死謝罪,責己思愆之法。
第三上清仙隱,為七世先亡遷昇之齋,亦隨月修直,善行之法。
第四真一守寂,思神吞炁,導引之齋。
第五太一神丹,宜祭爐火金液之法,閉房經月之齋。其別隱靜,養神續命,清詠長齋,不在五條之例。
又道士、祭酒、男女官,已參受真契,并受上清三洞之經,及星宿治法,為道欲得標名玄都,奏御旨聞,當受玄都法難五戒。其戒文如左:
第一之戒,不得不敬於天,不得謂天無神,呼地無鬼,不得輕慢地祇山川大澤,而穿鑿無忌。是謂天地無靈,罪犯無畏。又不得教令人輕慢天地,謂無神鬼。
犯此一戒,奪天筭三百。一犯此過,减壽七年,格事七年,責己思愆,立功補過。有殊於先,伏誓三通,然後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二戒,不得殺害眾生,探巢破卵。又不得教令人殺害眾生,探巢破卵。
犯此一戒,奪天筭一百六十。一犯此過,减壽五年,格事五年,責已思愆,立功補過,清善至到。有殊於先,伏誓三通,然後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三戒:不得行欺巧竊盜,貪心恣惡,規圖人物,奪人志願。又不得教令人為巧竊,貪圖人物,奪人所愛。
犯此一戒,奪天筭一百二十。一犯减壽四年,格事四年,責己思愆,積功補德。有殊於先,然後伏誓三通,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四戒、不得飲酒,外淫略他婦女,淫通不道,因公行私。又不得教令人飲酒歡妻,略他子女,淫通不道,因公行私。
犯此一戒,奪天筭一百二十。一犯此過,减壽四年,格事四年,思愆責己,立功補過。有殊於先,然後伏誓三通,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五戒,不得詛佞嫉毒,妬無道,讒害善人,燌燒人舍。又不得教令人詛佞嫉毒,妬無道,讒害善人,燌燒人舍,破人門戶,以報怨仇。
犯此一戒,奪天筭一百二十。一犯此過,减壽三年,格事三年,責己思愆,立功自補。功德有殊於先,然後伏誓三通,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其為道士、祭酒,不受法戒,不慎道行,犯諸法禁,拜表上章既自不聞,至於救解往往無驗。皆是為道無有法軌,淪逮酒肉之考,不慎之至。自從三聖昇化之後,真科沉隱,累遭天地鄙烈;法科零落,舊章不存,縱使祭酒未受法戒,錄籍之上己為總忌,自頃常慎上章,先後云云紛互,天曹不覺驗效者甚多。百中誤有一效,皆是善民告乞,感徹丹善之至,天帝直為擁護,開許所奏,全在性命示,功不在奏章祭酒。
而愚癡師輩,或因承吉善之民感徹之心,旁此一效,以為己功,便恐動百姓,求欲非一,不知吞藏之咎,已被糺奏,削其生名,减其壽命,不久奄而至。以小愆目下未即考病,便謂天地寥廓,無校小漏。或中有小功,申延其考愆,目轉多延,不加小考者,併其臟漏罪大,在驅除之例示,必滅之後,方付刀山劍樹之楚,故不數加小考。愚人不知,謂為罪不即被考病,謂天地許之縱恣。又云上天漫漫,不簡小愆,故無考咎。
大以專愚推之通日愆咎,轉謂天地無神,有戒之者,專虛妄示,不知已在驅除之例,奄至不期也。天之昭昭,其可欺也。愚人無知,謂道為輕,吾念之痛心,明各詳慎為善,勿為貪濁,罪坐不輕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