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南曹執法典者權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編 齋直禁忌品
三元
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 右天地水三官,二十七府,百二十曹,凡三會日考校罪福,三元日奏御上宮。可以行道建齋,修身謝過。 三會
正月七日舉遷賞會,七月七日慶生中會,十月五日建生大會。 右三會上,三官考嚴功過,三魂攢送生人善惡,又謂之三魂會日。此是本命之日,亦更有小攢會日,台光以甲子日上詣,爽靈以庚申日上詣,幽精以本命日上詣,亦言生人善惡。其日宜受符籙齋戒,呈章拜表,以祈景福。 五臘
正月一日天臘,五月五日地臘,七月七日道德臘,十月一日民歲臘,十二月臘王侯臘。 右五臘日,為五帝攢會之日。此日酆都北陰大帝,皆引出生人久遠玄祖父母,幽獄鬼魂,責問住處陰司年代,積罪結釁端由,及子孫姓名墳墓所在,如積劫未有追贖,因此日皆延累生人。其日引問,得子孫兄弟親姻九族姓名,攢集校定,以為生人罪狀,正一道民之徒,此日誠憑法力,祭祀追贖幽途,皆一一得福,常日祭祀不可達也。出正一玉經。
每月十直齋日
一日西北方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君下,十四日東北方太一使者下,十五日東方天帝及三官下,十八日東南方天一下,二十三日南方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西南方北辰下,二十八日西方太一下,小盡於二+七日下二十九日下方中太一下,三十日上方上太一下。
已上出《業報因緣經》。又別文云:十方天尊下,又云十方天君下。 節會日
天節甲午,地節甲申,人節甲子,天會丙午,地會壬午,人會壬子,日會庚午,星辰會辛酉,月會庚申,五行會甲辰,四時會甲戌。 右節會及五臘,宜修齋設醮,祭祀先靈。 甲子太一簡閱神祇,庚申日三尸言人罪過,本命日計人功行。 又云:甲寅庚申,尸鬼競亂,宜避房室。又玉經云:此三日為小攢會日,凡三元考校未盡者,於此重考校焉。 八節
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按《真誥》云:八節之中,皆當齋戒立靖,謀諸善事,以營於道之方也。慎不可以其日忿爭喜怒,及行威刑,皆天人之大忌也。 午卯日
凡午卯之日,常當清齋入室,東向心拜,存神養炁,期感神明,亦適意所陳。常如此者,玉女降侍。 避忌日
李少君口訣:道士求仙者,勿與女子。三月九日,六月二日,九月六日,十二月三日。其日當入室,不可見女子六尸,亂則藏血擾潰飛越,三魂失守,神凋氣逝,積以致死。所以忌此日者,非但塞遏淫泆而已,將安女宮。女宮在申,男宮在寅,寅申相刑,刑殺相加,是日男女三尸出於目朱童之中,女尸招男,男尸招女,禍害往來,喪神虧正。雖人不自覺而形容自損,由三尸戰於眼中,流血於泥九也。子至其日,雖至寵之女子,親愛之令婦,固不可相對。
我先師但修此道而仙矣,復不及至親,無心者矣。子其慎之。此乃仙人劉綱妻,女仙也。出《神仙傳》。
又別條云:凡甲寅庚申之日,是尸鬼競亂,精神躁穢之日也。不可與夫妻同席,及言語會面。當清齋不寢,其日遣諸可欲。旦望,每月初一日為旦,十六日為望。則以官曆逐月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考之,並合朝修,祈恩謝過。 月忌
正月二日,又庚申二月九日,又辛亥三月十日,又甲戌四月十一日,又癸亥五月十一日,又壬子六月十日,又癸丑七月十二日,又甲寅八月十三日,又乙卯九月十三日,又甲辰十月八日,又丁巳十一月十五日,又丙午十二月十三日。又丁未。 已上日忌燒香,每日常行香火不拘。 帝煞日
正月庚申,二月辛卯,三月庚戌,四月癸亥,五月壬子,六月癸丑,七月甲寅,八月乙卯,九月甲辰,十月丁已,十一月丙午,十二月乙未。 已上忌燒香。
聖忌
丙寅,丁卯,道父忌丙申,丁酉,道母忌壬辰,壬戌,北帝忌戊辰,戊戌南帝忌絕命,本命絕歲星,行年到日六害,本命對日月晦,月窮之日歲破。太歲對衝已上日不宜行道燒香,亦不宜殺。宜正坐,思心悔過,聖自懸知。 祈懇日
正月四日,二月八日,三月十五日,四月八日,五月九日,六月六日,七月七日,八月八日,九月九日,十月五日,十一月三日,十二月十二日。 已上日乃太上大道君登玉霄琳房,四盻天下,有志節遠遊之心者。至其日平旦日出時,北向再拜,亦可於靜中也,自陳本懷所願,畢咽液三十六過。又云東海青童君常以丁卯日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