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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上清太极真人神仙经--*导航地图-第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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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洞真經》,乃中央黃老君之寶書,非至名上真之道士者,得見其篇目章條者也。真仙之中,亦乃有不聞此書者矣。初限令一百年乃得一出,傳可成之人而謹慎者。却後計數足三百年、五百年後,復敢再授一人,正復得三授而已。年限按盟制,得其人謂授耳。非年限輕傳,泄違盟,非其人及宣泄天文,皆罪入地獄。
  《太上鬱儀文結璘章》,乃太上玉帝君之靈祕寶篇也,藏之於九天之房丹瑤之室,非勤心好真,宿有飛玄天仙之骨錄者,莫得而見聞也。其篇目皆不可妄言稱及。妄言稱及四犯考者,三官天地不赦也。初亦令三百年得傳一人,卻後七百年乃復得一人,一人正得再授耳。以年限按誓信,得其人謂是授耳。非年限輕傳,泄違盟,非其人乃為宣泄天文耳。凡發宣天書,皆死為下鬼,三祖受考,生遇酷刑,火燒兵戮。
玄中之科,太上法誓,玉童司察驗而速之。子其慎禍,禍及子先祖之父母。非年限足,雖遇仙人者,皆當閉口,閉口之人自得遠也。《大洞真經》限計五百年,得授三人,不得復傳。
  《太上鬱儀結璘文章》限計七百年,得授二人,過二人不得復傳。非應所得人,不得妄言其人,不得妄說篇目。說則為泄。
  《太上鬱儀結璘文章》,以致於日月之精神,上奔日月,通天光,飛空之道也。皆乘雲車羽蓋,駕命群龍,而上昇皇天紫庭也。
  《大洞真經》,以致於朝靈之道,招神成真人之法也。乘雲駕龍,騰躍玄虛,衣繡羽,佩金真玉光,逍遙太霞,上昇於九霄矣。此之真書,天帝之祕要,微乎妙矣。
  其太素真人,猶隱其篇目。但謾之二事者,是祕之也。何况世人,而令知其甲乙乎。有相遇而得之者,至誠好事,仍事為之。為之皆齋,別有事旨,故不一二。
  《大洞真經》,有泄之者,玄中科即减一經,玉童玉女各减一人。三泄之,身死矣,不得復成仙人也。
  《太上鬱儀文結璘章》,若有泄之者,减玉童玉女各十人,文即中失而還上天也。若再泄者,身死,不得復學道,終不成仙人也。若泄言妄說篇目,皆受考於三官,師當因緣去世之日,或歸反陰除尸絕迹藏變之時。要當有所授,若元其人,乃自隨耳。
  若有受者,皆以青金、丹絲之,為誓天地泄宣之盟約,乃得出之。師隨事上聞,而有奏日月也。不從科條,皆為泄妄傳。峨眉山北洞中石室戶樞,刻石書字曰:鬱儀引日精,結璘致月神,得道為上宮,位稱大夫真人。凡二十字。下仙讀此刻書,甚自不解,其意義是何等事也。如此仙人自有不見其篇目者多矣。
上清金闕帝君靈書紫文
用事目如左
  靈書紫文採吞日氣之法一;
  靈書紫文太微服日氣開明靈符二;
  靈書紫文採服月精之法三;
  靈書紫文服太玄陰生符四;
  靈書紫文拘三魂之法五;
  靈書紫文制七魄之法六;
  靈書紫文服天皇象符七。
  右七事,朱墨二色書,並是真經言,一無增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