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當作陰中之少陽,詳王氏引《金匱真言論》云: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以為證,則王意以為陽中之少陽也。再詳上文心藏為陽中之太陽,王氏以引平旦至日中#11之說為證,今肝藏又引為證,反不引鷂嗚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為證,則王注之失可見,當從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為得。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凜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皆可受盛,轉運不息,故為倉凜之本,名日器也。營起於中焦,中焦為脾胃之位,故云營之居也。然水穀滋味入於脾胃,脾胃糟粕轉化其味,出於三焦膀胱,故日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
○新校正云:詳此六字當去,并注中引《陰陽應象大論》文四十字亦當去,已解在前條。
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口為脾官,脾主肌肉,故日華在唇四白,充在肌也。四白,謂唇四際之白色肉也。《陰陽應象大論》曰: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脾合土,故其味甘也。又曰:在藏為脾,在色為黃。故其色黃也。脾藏土氣,土合至陰,故日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也。《金匱真言論》曰:陰中之至陰,脾也。
凡十一藏,取央於膽也。
上從心藏,下至於膽,為十一也。然膽者中正剛斷無私偏,故十一藏取次於膽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已上為格陽。
陽脈法也。少陽,膽脈也。太陽,膀胱脈也。陽明,胃脈也。《靈樞經》日..一盛而躁在手少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而躁在手陽明。手少陽,三焦脈。手太陽,小腸脈。手陽明,大腸脈。一盛者,謂人迎之脈大於寸口一倍也。餘盛同法。四倍已上,陽盛之極,故格拒#12而食不得入也。《正理論》曰:格則吐逆。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已上為關陰。
陰脈法也。厥陰,肝脈也。少陰,腎脈也。太陰,脾脈也。《靈樞經》曰:一盛而躁在手厥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手厥陰,心#13包脈也。手少陰,心脈也。手太陰,肺脈也。盛法同陽。四倍已#14上、陰盛之極,故關閉而波不得通也。《正理論》曰:閉則不得溺。搜,小便也。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已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15,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俱盛,謂俱大於平常之脈四倍也。物不可以久盛,極則衰敗,故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靈樞經》曰:陰陽俱盛,不得相營,故日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此之謂也。○新校正云:詳贏#16當作盈。脈盛四倍已上,非贏也,乃盛極也。古文贏#17與盈通用。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九竟
#1氣:原作『天』,據顧本改。
#2及:原作『反』,據顧本改。
#3六:顧本作『大』。
#4盡:顧本作『蓋』。
#5其:顧本作『某』。
#6主:顧本作『王』。
#7入:顧本作『八』
#8天:原作『大』,據顧本改。
#9王:顧本作『主』。
#10主:原作『上』,據顧本改。
#11中:『中』下原衍『天』字,據顧本刪。
#12拒:原作『櫃』,據顧本改。
#13心:原作『小』,據顧本改。
#14已:原作『也』,據顧本改。
#15贏:顧本作『贏』。
#16贏:顧本作『贏』。
#17贏:顧本作『贏』。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藏生成篇
新校正云:按此篇云《五藏生成篇》而不云論者,蓋此篇直記五藏生成之事,而無問答論議之辭,故不云論。後不言論者,義皆仿此。
心之合脈也,
火氣動躁,脈類齊同,心藏應火,故合詠也。
其榮色也,
火炎上而色赤,故榮美於面而赤色。○新校正云:詳王以赤色為面榮美,未通。大抵發見於面之色,皆心之榮也,豈專為赤哉。
其主腎也。
主,謂主與腎相畏也,火畏於水,水與為官,故畏於腎。
肺之合皮也,
金氣堅定,皮象亦然,肺藏應金,故合皮也。
其榮毛也,
毛附皮革故外榮。
其主心也。
金畏於火,火與為官,故主畏於心也。
肝之口筋也,
木性曲直,筋體亦然,肝藏應木,故合筋也。
其榮爪也,
爪者筋之餘,故外榮也。
其主肺也。
木畏於金,金與為官,故主畏於肺也。
脾之合肉也,
土性柔厚,肉體亦然。脾藏應土,故合肉也。
其榮唇也,
口為脾之官,故榮於唇,唇謂四際#1白色之處,非赤色也。
其主肝也。
土畏於木,木與為官,故主畏於肝也。
腎之合骨也,
水性流濕,精氣亦然,骨通精髓,故合骨也。
其榮髮也,
腦為髓海,腎氣主之,故外榮髮也。
其主脾也。
水畏於土,土與為官,故主畏於脾也。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
心合豚,其榮色,鹹益腎,勝於心,心不勝,故脈凝泣,而顏色變易也。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
肺合皮,其榮毛,苦益心,勝於肺,肺不勝,故皮枯槁,而毛拔去也。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
肝合筋,其榮爪,辛益肺,勝於肝,肝不勝,故筋急而爪乾枯也。
多食酸,則肉胝勝而唇揭。
脾合肉,其榮唇,酸益肝,勝於脾,脾不勝,故肉胝勝,而唇#2皮揭舉也。胝,丁尼切。膠,側救切。
多食甘,則骨痛而髮落。
腎合骨,其榮髮,甘益脾,勝於腎,腎不勝,故骨痛而髮墮落。
此五味之所傷也。
五味入口,輸於腸胃,而內養五藏,各有所養,有所欲,欲則互有所傷,故下文曰: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鹹,
故心欲苦,合火故也。肺欲辛,合金故也。肝欲酸,合木故也。脾欲甘,合土故也。腎欲鹹,合水故也。
此五味之所合也。
各隨其欲而歸嗅之。
五藏之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此五味之合,五藏之氣也,連上文。《太素》同o
故色見青如草玆者死,
玆,滋也,言如草初生之青色也。
黃如棋實者死,
色青黃也。
黑如良者死,
矣,謂臭煤也。良,音苔。
赤如卹血者死,
卹血,謂敗惡凝聚之血,赤黑也。卹,方杯切。
白如枯骨者死,
白而枯槁,如乾骨之白也。
此五色之見死也。
藏敗,故見死色也。《三部九侯論》曰: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叉死矣。此之謂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鸚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
皆謂光潤也,色雖可愛,若見朦腫,尤善矣。故下文曰: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鉗;生於脾,如以縞裹括樓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
是乃真見生色也。縞,白色,給,薄青色。
此五藏所生之外榮也。
榮,美色也。
色味當五藏: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鹹。
各當其所應而為色味也。
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各當其所養之藏氣也。
諸脈者皆屬於目,
脈者血之府,《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由此明諸脈皆屬於目也。○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九卷》曰:心藏脈,脈舍神。神明通體,故云屬目。
諸髓者皆屬於腦,
腦為髓海,故諸髓屬之。
諸筋者皆屬於節,
筋氣之堅結者,皆絡於骨節之問也。《宣明五氣篇》曰:久行傷筋。由此明諸筋皆屬於節也。
諸血者皆屬於心,
血居脈內,屬於心也。《八正神明論》曰:血氣者人之神。然神者心之主,由此故諸血皆屬於心也。
諸氣者皆屬於肺,
肺藏主氣故也。
此四支八谿之朝夕也。
谿者,肉之小會名也。八谿,謂肘膝腕也,如是,氣血筋脈,互有盛衰,故為朝夕矣。
故人臥血歸於肝,
肝藏血,心行之,人動則血運於諸經,人靜則血歸於肝藏。何者?肝主血海故也。
肝受血而能視,
言其用也。目為肝之官,故肝受血而能視。
足受血而能步,
氣行乃血流,故足受血而能行步也。
掌受血而能握!
以當把握之用。
指受血而能攝。
以當攝受之用也。血氣者人之神,故所以受血者,皆能運用。
臥出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痺,
謂痛痺也。痛,音頃,又音君。
凝於脈者為泣,
泣,謂血行不利。
凝於足者為厥,
厥,謂足逆玲也。
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痺厥也。
空者,血流之道,大經隧也。隧,音遂。
人有大谷十二分,
大經所會,謂之大谷也。十二分者,謂十二經豚之部分。
小谿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
小絡所會,謂之小谿也。然以三百六十五小絡言之者,除十二俞外,則當三百五十三名,經言三百五十四者,傳寫行書,誤以三為四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關。
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
衛氣滿填以行,邪氣不得居止,衛氣虧缺留止,則為邪氣所客,故言邪氣所客。
針石綠而去之。
綠,謂寅綠行去之貌。言邪氣所客,衛氣留止,針其谿谷,則邪氣寅綠隨脈而行去也。
診病之始,五次為紀,
五次,謂以五藏之豚,為次生死之綱紀也。
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建,立也。母,謂應時之王氣也。先立應時王氣,而後乃求邪正之氣也。
所謂五次者,五脈也。
謂五藏豚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
足少陰,腎豚。巨陽,膀胱豚。膀胱之脈者,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行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然腎虛不能引巨陽之氣,故頭痛而為上巔之疾也。經病甚已,則入於藏矣。
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徇,疾也。蒙,不明也。言目暴疾而不明,招,謂掉也。搖掉不定也。尤,甚也。目疾不明,首掉尤甚,謂暴病也。目冥耳聾,謂漸病也。足少陽,膽豚。厥陰,肝豚也。厥陰之脈,從少腹,上俠胃,屬肝絡膽,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入頑顆,上出額,與督豚會於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裹。足少陽之豚,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入缺盆。其支別者,從耳後,入耳中;又支別者,別目銳毗,下顧,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膽。今氣不足,故為是病。○新校正云:按王注徇蒙,言目暴疾而不明,義未甚顯。徇蒙者,蓋謂目臉腦動疾數而蒙暗也#4。又少陽之脈下額,《甲乙經》作下頌。頑,胡浪切。顆,蘇郎切。系,奚帝切。額,音權。
腹滿縝脹,支鬲肚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朕,謂脅上也。下厥上冒者,謂氣從下逆上,而冒於目也。足太陰,脾豚。陽明,胃脈也。足太陰脈,自股內前康,入腹,屬脾絡胃,上鬲。足陽明脈,起於鼻,交於頻,下循鼻外,下絡頤頜,從喉嚨,入缺盆,屬胃絡脾。其直行者,從缺盆,下乳內康,下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髑。故為是病。肚,去魚切。骸,音虞。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手陽明,大腸脈。太陰二肺豚也。手陽明豚,自肩髑前廉,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手太陰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從肺系,橫出掖下。故為咳嗽上氣,厥在胸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厥作#5病。
心煩頭痛,病在鬲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手巨陽,小腸脈。少陰,心脈也。巨陽之脈,從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毗。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故心煩頭痛,病在胸#6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胸中痛,支滿,腰背相引而痛,過在手少陰、太陽也。
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別;
夫脈,小者細小,大者滿大,滑者往來流利,澀者往來奏難,浮者浮於手下,沉者按之乃得也。如是,雖眾狀不同,然手巧心諦,而指可分別也。
五藏之象,可以類推;
象,謂氣象也。言五藏雖隱而不見,然其氣象性用,猶可以物類推之。何者?肝象木而曲直,心象火而炎上,脾象土而安靜,肺象金而剛央,腎象水而潤下。夫如是皆大舉宗兆,其中隨事變化,象法傍通者,可以同類而推之爾。
五藏相音,可以意識;
音,謂五音也。夫肝音角,心音徵,脾音官,肺音商,腎音羽,此其常應也。然其互相勝負,聲見否臧,則耳聰心敏者,猶可以意#7識而知之。
五色微診,可以目察。
色,謂顏色也。夫肝色青,心色赤,脾色黃,肺色白,腎色黑,此其常色也。然其氣象交互,微見吉凶,則目明智遠者,可以占視而知之。
能合脈色,可以萬全。
色青者其脈弦,色赤者其脈鈞,色黃者其豚代,色白者其豚毛,色黑者其脈堅,此其常色脈也。然其參校異同,斷言成敗,則審而不惑,萬舉萬全,色脈之病,例如下說。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痺,
喘,謂脈至如卒喘狀也。藏居高,病則脈為喘狀,故心肺二藏#8,而獨言之爾。喘為心氣不足,堅則病氣有餘。心脈起於心胸之中,故積氣 在中,時害於食也。積,謂病氣積聚。痺,謂藏氣不宣行也。
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而#9從之。
思慮心虛,故外邪因之,而居止矣。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痺,寒熱,
喘為不足,浮者肺虛,肺不足是謂心虛,上虛則下當滿實矣。以其不足,故善驚而氣積胸中矣。然豚喘而浮,是肺#10自不足,喘而虛者,是心氣上乘,肺受熱而氣不得營,名#11肺痺,而外為寒熱也。
得之醉而使內也。
酒味苦燥,內益於心,醉甚入房,故心氣上勝於肺矣。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肱,名曰肝痺,
脈長而彈,是為弦緊,緊為寒氣,中濕乃弦,肝主朕脅,近於心,故氣積心下,又支腦也。《正理論豚名例》曰:緊豚者,如切繩狀。言左右彈人手也。
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痛足清頭脈緊#12。
脈緊#13為寒,豚長為濕,疝之為病,亦寒濕所生,故言與疝同法也。寒濕在下,故腰痛也。肝豚者,起於足,上行至頭出額,與督豚會於巔#14,故病則足玲而頭痛也。清,亦玲也。疝,所晏切。
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
有厥氣,名曰厥疝,脈大為氣,脈虛為虛,既氣又虛,故脾氣積於腹中也,若腎氣逆上,則是厥疝,腎氣不上,則俱#15虛而脾氣積也。
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支汗出當風。
女子同法,言同其候也。風氣通於肝,故汗出當風,則脾氣積滿於腹兩丁。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曰腎痺,
上,謂寸口也,腎主下焦,故氣積聚於小腹與陰也。
得之沐浴清水而外。
濕氣傷下,自歸於腎,況沐浴而外,得無病乎。《靈樞經》曰:身半以下,濕之中也。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
奇豚,謂與色不相偶合也。几色見黃,皆為有胃氣,故不死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之奇豚三字。
面青目青#16、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無黃色而皆死者,以無胃氣也。藏以胃氣為本。故無黃色焉。皆曰死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竟
#1際:原作『祭』,據顧本改。
#2唇:原作『腎』,據顧本改。
#3裹:原作『裹』,據顧本改。下四『裹』字仿此。
#4暗也:原作一『睹』字,據顧本改。
#5作:原作『在』,據顧本改。
#6胸:顧本作『鬲』。
#7意:原作『音』,據顧本改。
#8藏:原作『狀』,據顧本改。
#9而:顧本無『而』字。
#10肺:原作『脈』,據顧本改。
#11名:顧本『名』上有『故』字。
#12脈緊:顧本作一『痛』字。
#13脈緊: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14巔:原作『顛』,據顧本改。
#15俱:顧本作『但』。
#16青:顧本作『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來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藏別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藏,或以腸胃為藏,或以為府,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
方士,謂明悟方衍之士也。言互為藏府之差異者,經中猶有之矣。《靈蘭秘典論》以腸胃為十二藏相使之次,《六節藏象論》云十一藏取次於膽,《五藏生成篇》云五藏之象可以類推,五藏相音可以意識,此則互相矛循爾。腦髓為藏,應在別經。楣;堅久切。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寫,名日奇恆之府。
腦合髓、骨、脈,雖名為府,不正與神藏為表裹。膽與肝合,而不同六府之傳寫,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謂化極而生。然出納之用有殊於六府,故言藏而不寫。名日奇怛之府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寫而不藏,此受五藏濁氣,名日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寫者也。
言水穀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於中,但當化已,輸寫令去而已,傳寫諸化,故日傳化之府也。
魄門亦為五藏使,水穀不得久藏。
謂肛#1之門也,內通於肺,故日魄門。受已化物,則為五藏行使,然水穀亦不得久藏於中。
所謂五藏者,藏精氣而不寫也,故滿而不能實。
精氣為滿,水穀為實,但藏精氣,故滿而不能實。○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精氣作精神。
六府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
以不藏精氣,但受水穀故也。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
以未下也。
食下,則腸實而胃虛。
水穀下也。
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藏主?
氣。,則寸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