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分業於儒墨,栖沈之客,步玄辭而詠虛,彼人自可晚曉耳。
許伯兄弟復有心乎,恐皮耳,試復一悟,忌其微路耳。
九月十八日茅保命告。
可成與不極此舉。
定錄君說此。
違內負心,三魂失真,真既錯散,魄乘其問。夫為道者,當使內外鏡徹,宮商相應,靈感於中,神降於外,信不虛也。映昔亦如此,諸人陶其心,今已消也。夫須人陶而改者,故下通耳,所以懃懃,期不令在此,近亦粗具。
右小君言。
世事非所期,時運何足聞,有道自當見,中路莫不煩。吾欲因楊問,便自知,乃作此。
右清靈。
有間於邪,而邪炁為之踴也,非病也。
右安九華語。
念不宜多,多則正散,正散而求不病,猶開門以捍猛敵。
右紫微語
治自當差,無苦。
保命君言。
何以至喪家。
保命君言。
欲服符飲水,使即愈,不欲者當與。
定錄君語。
尋自差。
保命君語。
多有所道,甚云云,覲當乙二,第七無慮也。此一行楊君與長史書語耳。
戲言獪耳,許長史勿笑此。落廓不束,高下失常,定之勿疑,若不加意,勿單用此,慎示人,慎示人。
一句保命告長史。
又十四條么書。
衰年體贏,多為風寒所乘,當探頤養,晏此無事,上味玄元,栖守絳津,體寂至達,心研內觀,屏彼萬累,蕩濯他念,乃始近其門戶耳。若憂累多端,人事未省,雖復憩靈,空洞存心,淡泊纏綿,亦弗能達也。
漁陽田豫曰:人以老馳車輪者,譬猶鐘嗚漏盡,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以此喻老嗜好行來屑屑,與年少為黨耳。若今能誓不復行者,則立愈矣,如其不爾,則疹與年階,可與心共議耶。田豫字國讓,漁陽雍奴人,有幹略,為并州刺史,遷衛尉,年老求遜位,與司馬宣王書曰:年過七十而以居位,譬猶鐘嗚漏盡,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年八十二亡。引此語以動長史,令去官也。
藥四丸,日服一。
行來宜詳,前後已累言之矣。
右三條楊書。
夢惡者,明旦當啟太上,一以正魂魄,二以所除不祥。
奉道之家,當精治靜舍。
右二條ㄙ〔書〕。
《禮》:年七十懸車。懸車者,以年薄虞淵,如日之仄,體氣就損,神候方落,不可復勞形軀於風塵,役方寸於外物矣。許長史既至此時,始可隱逸耶,還親華陽之館,修乎黃老之業,北河之命方旌,遷擢之華亦顯,豈不快哉。今此疾方愈也,不足憂也,雖爾慎接於紛紛之務,經緯人事之寒熱矣,於今乃未可動腳,動腳人當言爾畏鬼。
北河之命,即易遷所聞竇氏之言,似有所疑者也。此年六月,憂長史不佳,非重疾也。今年許家鬼注小起,雖爾無可苦,保命及范中候已為申陳之,右帥晨許肇亦深以為意,無所憂也。去留之會,死生之事,三官祕禁,不宜外示,今所以道此者,蓋以謂應作彼字人已聞至道於胸心也。且可官身,未宜去位,可去可罷,方更相示也。
右夜荀中侯言此,故書以示。
人家有疾病死喪衰厄,光怪夢悟,錢財滅耗,可以禳厭,唯應分解冢訟墓注為急,不能解釋,禍方未已。
右保命答許長史。
真語卷之七竟
#1『告』字原誤作『古』,據前後文義改。
真誥卷之八
金闕右卿司命蓬萊都水監梁國師貞白真人華陽隱居陶弘景造
甄命授第四
遊精罔象,誠不可信,然多勞多事,多念多端,所以損神喪真,擾競三關,遂當以此害明德也,故令許君之徒,含景內魄,若抑四者,研虛注靈,則仙可冀。
定錄告。
除治爾床席左右,令潔靜,理護衣被者,使有常,人常燒香,使泠然不雜也。
南嶽上真當數看出內,便料理起居,可使草及木瓜耳。手自先有風患,是以今風氣之本至耳,多云針灸佳益,使人無憂。此易遷令告長史也,草及木瓜,當是理衣下人名也。可迎黃民來,出民奴,既欲來,又云:其月末左右,當小小疾患,迎來在此,則疾患除也。當部分護靜屋以為急,并欲得一室可栖息處。今年欲取草當為民奴,留之,草今年自有本命厄,非欲取也,令其乞符自保而帶之。
卧床後孤有懸風,可安北面下一,謂應作障字。
亦可以床著近北壁下,勿使虛懸,晨夕當心存拜,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