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俗事鬼神祈福;燕丹結客納勇士於後宮,
燕丹太子欲使荊軻入秦殺秦王,與荊軻結為賓客,禮納於後官,使妃妾待之。後燕國習之,若有賓客者皆遣妻妾待之為重禮,卻非禮也。
其俗待妻妾於賓客。斯皆上之風化,人習為俗也。越之束有斡沐之國,其人父死,即負其母而棄之,云是鬼,妻不可與同居,其長子生則解肉而食,其母謂之宜弟。楚之南有啖人之國,其親戚死,拆其肉而埋其骨,謂之為孝。秦之西有義渠之國,其人死,則聚柴而焚之,煙上燻天,謂之昇霞。
胡之北有射姑之國,其人親戚死,則棄屍於江中,謂之水仙。斯皆四夷之異俗也。先王傷風俗之不善,故立禮教以隔其弊,制禮樂以和其性,風移俗易而天下正矣。
利害第四十七
利害者得失之本也,得失者成敗之源也。故就利而避害,愛得而僧失,物之但情也。人皆知就利而避害,莫知綠害而見利,皆識愛得而憎失,莫識失由以至得。有知利之為害,害之為利,得之成失,失之成得,則可與談利害而語得失矣。夫內熱者之飲毒藥非不害也,疽座用砭石非不痛也,然而為之者以小痛來而大痛滅,小害至巨害除也。
饑而倍食,渴而大飲,熱而投水,寒而投火,雖暫怡性,必為後患。莒蒲去蚤虱而來岫蜓,
莒蒲是香草,岫蜓是百足之蟲。
礬石止齒齲之痛而朽牙根,躁痛雖彌必生後害。此取小利而忘大利,惟去輕害而負重害也。瘢疾填胸而不敢鈹,薑尾螫駙而不敢斫,非好疾而愛毒,以鈹斫之患疾其螫也。酴酒盈卮,渴者弗飲,非不渴也,飲之立死。銷金在鑪,盜者不掬,非不欲也,掬而灼爛。唬虎在前,
三目虎,亦母虎。
地有隋珠,雖貪如盜跳,
蹠是柳下惠弟。
則手不暇拾。懸殼向心,路有西施,雖娌如景陽,
是楚國大姪人,仕至大夫也。
則目不暇視,非不愛寶而悅色,而不顧者利緩而害急也。昔齊有貨美錦於市,盜於眾中而竊之,吏執而問曰:汝何盜錦於眾中。對曰:吾但見錦,不見有人,故取之耳。若斯人者,眩於利而忘於害。黃口以貪餌而忘害,故擒於羅者。
雀兒初生,皆口黃。孔子見羅人問之,即見黃口小雀,不獲大雀,何也。答日:小雀責餌易獲,大雀奸猾不責食餌,故難獲也。
異鵲以見利而忘身,且休於莊周。
莊周雕陵之園有鵲尾,長七尺,且有怪。周持彈入園,欲彈此鵲,心且休惕而驚,曰:此是王栗園。今向內彈鵲,王忽知之,言我偷王栗。於是挾彈而退也。
是以智者見利而思難,聞者見利而忘患。思難而難不至,忘患而患反生。以是觀之,利害之道,去就之理,亦以明矣。
禍福第四十八
禍福同根,妖祥共域,禍之所倚,反以為福;福之所伏,還以成禍。妖之所見,或能為吉;
祥之所降,亦迴成凶。有知禍之為福,福之為禍,妖之為吉,祥之為凶,則可與言物類矣。昊兵大勝以為福也,而有姑蘇之困;
吳王闔閒與越王勾踐戰於會稽山下,闔閒大勝,兵士還國,遂起姑蘇之臺,七年而臺不成。後被勾踐見百姓困苦於五湖,興兵來滅吳,吳兵敗績。初起臺為福,而後變為大禍也。
越棲會稽以為禍也,而有五湖之霸;
越王在五湖起兵伐吳軍,大敗也。
戎王強盛以為福也,而有樽下之執;
戎王倚其強盛滅幽王,後被幽王孫於酒樽下執而殺之。
陳駢出奔以為禍也,終有厚遇之福。
陳公子奔於齊,齊侯見來,加以厚禮待之,又聘與女為妻,是為福也。
禍福迴旋,難以類推。昔宋人有白犢之祥而有失明之禍,雖有失明之禍,以至獲全之福。
宋國人家有黑牛生白犢,往問孔子。孔子曰:是祥也。後乃殺之,將祭祀,牛主兒失右眼。後更生白犢,又往問孔子。孔子曰:祥也。又殺之,其牛主兄復失左眼。後楚攻宋,宋人盡投作兵,戰死並盡,唯有其人父子目盲並得存於命也。
北叟有胡馬之利,卒有奔墜之患,雖有奔墜之患,以至保身之福。
塞北人家有一疋牡馬。其馬奔向胡中,三年引胡地群馬而歸。其人子好乘馬,被胡馬撲,腳折。後胡來侵塞北,塞北人盡充兵焉。胡戰無一得,反並被胡殺,惟有此人父老子腳折,免胡兵得存。故因禍成福也。
以見不祥而修善,則妖反為祥;見祥而不為善,即祥還成妖矣。昔武丁之時,毫有桑穀共生于朝,
共,聚也。朵、穀並是惡木,木聚生於朝而為妖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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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