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日齋戒,我身便得昇天。賢者感此人意,為尋其家,具以其言語家人如此。家人即為建齋,請諸道士燒香誦經三日謝過,此人即得飛行,昇入雲中,於景霄之上,受書為散仙人。故齋之功德甚重,不可不修。此人半日持齋,死經一日,即時出身,不拘一年,而得為仙。故天計功過,明之不虧也。夫為學者,可勤持齋戒,以期冥感,能修之者,必獲昇騰之舉。
  陰陽雜齋日
  三會日:正月七日舉遷賞會齋、七月七日慶生中會齋、十月五日建生大會齋、三會日,三官考竅功過,宜受符籙,齋戒呈章,以祈景福。
  五臘日:正月一日名天臘齋、五月五日名地臘齋、七月七日名道德臘齋、十月一日名民歲臘齋、十二月節日名侯王臘齋。
  五臘日,常當祠獻先亡,名為孝子,得福無量。餘日皆是淫祀,通前三元日,為人解日,皆可設净供求福焉!
  《明真科》云:甲子日夜半時,甲戌日黃昏時,已上天皇真官下日;甲申日哺時,甲午日日中時,已上地皇真官下日;甲辰日食時,甲寅日平旦時,已上人皇真官下日。
  右其日修齋,五嶽四瀆神君,各依方位,糾察善惡,無不上聞。
  又丁卯日日出時,丁丑日雞鳴時,已上天皇真官下日。又丁酉日日入時,丁亥日人定時,已上地皇真官下日;又丁未日日映時,丁巳日禺中時,已上人皇真官下日。
  其日修齋,五嶽真人,各遣五神營衛,記名仙錄。
  雲笈七籤卷之三十七
  #1 英帶:四庫本作『英華』,義勝。
  #2 即: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皆作『節』。
  #3 領:原誤作『天』,據叢刊本、四庫本改。
  #4 生:原誤作『上』,據叢刊本、四庫本改。
  #5 陰:原誤作『法』,據叢刊本、四庫本改。
  #6 鋪弭:止息,消除。《方言》:『鋪,止也』。四庫本『鋪』作『銷』。
  #7 主:原誤作『王』,據叢刊本、四庫本改。
  #8 中:原誤作『人』,據四庫本改。
  雲笈七籤卷之三十八
  說戒
  說十戒
  《玉清經□本起品》云:道言:昔元始天尊與諸賢聖億億萬眾,處處周旋,最後下觀棄賢世界,有一國王,名曰德正直,利根辯慧,為眾生故,而為導首。遍告國內臣民男女,言:今得太平,天下無事,火灾消滅,兵刃不起,百穀成熟,皆由道恩,非自然也。何以報道罔極之恩7 唯當傾心盡意,恭敬供養,造立宮觀,香花燈燭,晨夕禮誦,齋戒悔過,以求福祐。於是天尊命巨靈仙人而告王曰:子為一國之主,天下所推,凡間之貴不先於此,但以正法治化,不枉人民,亦足功感上天,何煩秘要?秘要之道,卒難可聞。然秘要之階,不過慈善。慈善之法,不違科戒。戒有多種,人亦多品。上品之人,身先無犯#1,亦無所持。中品之人,心有上下,觀境即變,以戒自制#2,不令放逸。如此之人,或受十戒、五戒#3,以自防護#4。下品之人,惡心萬般,難可禁制。下品之中,復有二品#5。上品者,身欲奉戒,或受一百九十九戒,或受觀身三百大戒#6,或受千二百威儀之戒,以自防保,令無越逸#7。下品者,身同禽獸,雖有人形而無人心,縱受其戒,終無所益。今且受第二中戒十種科禁入道初門。諸人聞說,歡喜抃蹈,悉皆俯伏,而奉戒言,天尊告曰:
  第一戒者,不得違戾父母師長,反逆不孝。
  第二戒者,不得殺生屠害,割截物命。
  第三戒者,不得叛逆君王,謀害家國。
  第四戒者,不得淫亂骨肉姑姨姊妹及佗婦女。
  第五戒者,不得毀謗道法,輕泄經文。
  第六戒者,不得汙漫靜壇,單衣裸露。
  第七戒者,不得欺凌孤貧,奪人財物。
  第八戒者,不得裸露三光,厭棄老病。
  第九戒者,不得躭酒任性,兩舌惡口。
  第十戒者,不得凶豪自任,自作威利。
  右此十戒,當終身奉持。
  大戒上品并叙
  太上洞玄靈寶消魔寶真安志智慧本願大戒
  《上品經》云:太極仙公於天台山靜齋念道,稽首禮拜,請問太極法師徐來勒曰:弟子有幸得侍對天尊,自聞微言,彌綸萬劫,洞觀道源,過泰之歡,莫有諭也。顧玄少好神仙白日飛騰之道,必想上聖,恒以髣髴,大經微遠,妙賾難通,將稟口訣,釋我冥津,洞暢虛漠,有無都盡矣。近而未究人生宿世因緣本行之由,今願天尊覺所未悟。是時太上玄高真人嘯味步虛洞章,歡然含豫輝金顏而言曰:子以累劫念道,致太極玉名,寄慧人中,將獨步玉京,超逸三界,巍巍乎太上仙公之任矣。故慈心於天人,念度於後學也,常以外身濟物,有德而弗名,玄都所詮,諒不虛矣!而謂太極真人曰:卿受太上虛皇道君之教,為其師保,亦必盡教以高上大洞之淵賾也,豈俟彼多陳乎?吾受任忝為都教之法師,至於執卷,由子矣。太極真人答曰:此童真之人,名刊金簡,才質清遠,景秀太上玄微洞虛,故當為仙公之任,弘道大度者也。吾忝受教化,愧不足為彼宗匠,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