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有為於色,廢於精神也。
執者失之。
註:執利遇息,執敵失身,堅持不得,推讓反還也。○御曰:凡情迷執,不能忘遣,動成執著,執者求得,理必失之。○疏:至道虛空,無為無執,凡情顛倒,有執有為,為即危亡,故言敗之,執乖實當,故言失之。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
註:聖人不為華文,不為利色,不為殘害,故無敗壞。
無執,故無失。
註:聖人有德以教愚,有財以與貧,無所執藏,故無所失於人也。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
註:從,為也。民之為事,常於功德幾成而貪位好名,奢泰盈滿,而自敗之。○疏:幾,近也。凡人從於有為之務,執心躁競,分別取舍,曾無遠見,每欲近成,有始無卒,故多敗也。《書》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註:終當如始,不終懈怠。○疏:此戒慎學人,令道心堅固,終始如一,豈有敗乎,六度之中,終當第四也。
是以聖人欲不欲,
註:聖人欲人所不欲者,人欲彰顯,聖人欲韜光,人欲文飾,聖人欲質樸,衆人欲於財色,聖人欲於道德。
不貴難得之貨;
註:聖人不眩晃為服玩,不賤石而貴玉。
學不學,
註:聖人學人所不能學者,人學智詐,聖人學自然,人學治世,聖人學治身,守道真也。
復衆人之所過。
註:衆人學問反也,過本為末,過實為華,復之者,使反本實也。○御曰:聖人不求過分之學也。○疏:聖人靈照自天,不同凡智,了知諸境空幻,不見可欲之物,故於欲中,即不見欲相,既於欲不欲,何玉帛之可貴乎。又達真假無差,故能無學,學即不學,不學即學,不見學異不學異學,故《西升經》云:吾學無所學,乃能明自然。河上本作復,諸家作備,備,防也,衆人執滯有為,不能忘學,故執學者以防衆生之禍患也。
以輔萬物之自然,
註:教人反本實者,欲以輔助萬物自然之性。
而不敢為。
註:言聖人動作因循,不敢有所造為,恐離本也。○疏:輔,助也,導也。言一切衆生,皆稟自然正性,迷惑妄執,喪道乖真,.今聖人欲持學不學之方,引導令其歸本,但聖人窮理盡性,亦無為無不為也。今言聖人不為者,亦欲輔導群生,復被自然之理,故言不敢為也。
道德真經注疏卷之六竟
#1『亦無』二字脫,據道藏本《道德真經玄德纂疏》卷十六
補。
道德真經注疏卷之七
吳郡徵士顧歡述
古之善為道者,
註:謂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國者。
非以明民,
註:不以道教民明智奸巧也。
將欲愚之。
註:將以道德教民,使質樸不詐偽也。○御曰:人君善為道者,非以其道明示於人,將導之以和,使歸復於樸,令如愚也。○疏:為道,猶修道也。言古昔善修道之士,實智內明,無幽不燭,外若愚時,不耀於人,閉智塞聰,韜光晦迹也。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註:以其智太多而為巧偽。○御曰:君將明道以臨下,人必役智以應上,智多則詐興,是以難理。○疏:治,理也,智,分別也。言衆生所以難治者,為心多分別,不能虛忘,故難化也。
故以智治國,國之賊;
註:使智慧之人治國政之事,必遠道德,妄作威福,為國之賊也。
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註:不使智慧之人治國之政事,則民守正直,不為邪飾,上下相親,君臣同力,故為國之福也。○御曰:若不用巧智之臣,但取純德之士,使偃息蕃魏,弄丸難解,自然智詐日薄,淳樸日興,人和則年豐,故是國之福也。○疏:若用明智察俗以理物者,既乖淳和,人同賊害,言無為至虛至靜,忘心遣智,尸居玄默,以斯御世者,其唯上德乎。以此格量,勝劣可見,治國既爾,身亦宜然。
知此兩者,亦楷式。
註:兩者謂智與不智也,常能知智為賊,不智為福,是治身治國之法式也。○御曰:役智詐則害於人,任純德則福於國,人君能知此兩者,委任純德之臣,是亦為君楷模之法式也。○疏:兩者前文智與不智也。能知智為賊,不智為德,則可為修身之楷模,治國之洪範也。○節解曰:謂去智守愚,則病除氣盛,此治身之法式也。
常知楷式,是謂玄德。
註:玄,天也,能知治國治身之法式,是謂與天同德也。○疏:常能知無分別為治身之楷式者,可謂深玄之大德也。
玄德深遠,
註:玄德之人深不可測,遠不可極也。
與物反,
註:玄德之人與萬物反異,萬物欲益於己,玄德欲施與人。○節解曰:謂一之深遠,乃在太清,降下絳宮,入子形中,物皆枯死,子獨長生,故與物反也。○疏:冥真契道謂之玄德,窮源極際謂之深遠,深遠之智,智乖於俗,故與物反。
然後乃至大順。
註:玄德之人,與萬物反異,故能